規避「拿錢拿技術走人」風險 科技成果轉化呼喚精細化機制

規避“拿錢拿技術走人”風險 科技成果轉化呼喚精細化機制

專業化、精細化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對業界提出更高要求。新華網圖

【記者 邱登科】

“一紙合同,一筆轉讓費,然後一拍兩散,這種粗放型的科技成果轉讓方式會給技術權利方、技術受讓方以及投資方帶來諸多潛在風險。作為一項專業化程度很高的業務,科技成果轉讓應該更加精細化,在保障各參與方利益的同時降低後續風險,”擔任“專利許可與技術成果轉移”培訓班導師的丁志新如是告訴記者。

由廣東知識產權研究與發展中心主辦的該培訓昨天吸引了一百多名來自廣東省各地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和大型企業、研究院所和高校的知識產權工作者參加。

該培訓班導師、廣州恆程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丁志新的另一個身份是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與知識產權沙龍秘書長。

記者瞭解到,現代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包含了技術分析、商業策劃、範圍界定、權益分配、風險控制等多個環節,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粗放型轉讓帶來後患

丁志新以他接手的一項轉讓個案來說明簡單轉讓、技術方“拿錢走人”所帶來的後患。

他介紹說,某企業在開發一個新產品時遇到技術瓶頸,找到一家研發機構的工作團隊進行合作,對產品的材料配方進行改良,調整後達到性能要求。隨後該企業支付研究機構20萬元技術服務費。

按照傳統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理解,這應該算是一個產學研結合產生效益皆大歡喜的結果。但實際上,這個案子出現了後患。

丁志新解釋說,由於雙方未能對後續的知識產權保護及成果實施後的利益分配進行協商,導致技術擁有方在發現其技術價值遠超過企業支付的金額後,採取了專利保護的辦法讓企業出現侵權;而企業在實際生產中發現新問題時也無法與技術方繼續合作,導致生產出現被動。

通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深度介入,協調雙方重新簽訂合作方案,細化技術經濟價值的分配原則,合理分攤知識產權保護所產生的成本,使得這場危機最終化解。

推動高端服務業門類良性發展

丁志新總結說,上述案子的典型之處在於技術權益方和技術受讓方均將科技成果轉移簡單化,當成了簡單商品交易的“一錘子買賣”。

實際上,記者瞭解到,科技成果轉化由於其牽涉面廣、構成複雜且具時效性長等特徵,在發達國家已經成為一項高端服務的專業門類。在美國有專門的技術轉移經理人協會(ACTM),國際上也有註冊技術轉移經理聯盟(ATTP)。

丁志新還介紹說,他和相關機構聯合發起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與知識產權沙龍,目的就在於聯合大灣區相關機構和專業人士一起推動這一高端服務業在區域內的良性發展。

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有了更高要求

在培訓班接受採訪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負責人紛紛表示,專業化、精細化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對業界提出了更高要求。至少在機構人才專業結構方面需要順應形勢作出調整。以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工作重點在於專利代理、侵權糾紛處理等方面,將來要積極導入技術成果融投資、技術轉讓效益測算以及價值評估等業務,以保證客戶在知識產權運營管理方面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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