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金交所定融項目被判定非吸!

地方金融資產交易平臺,也就是金交所,是一個奇葩的存在,它並不在“一行兩會”監管之列,卻因為沒有牌照而被稱為“最厲害的牌照”。

隨著監管越來越嚴格,房企和城投這樣的傳統非標大戶也紛紛從信託、私募轉到金交所非標產品上來。

近期關於某些JS定融項目出現風險後,還有幾個不同平臺的定融項目也出現了問題。

某縣國有公司發了一個定融項目,款項募集到之後挪給管理人(其實就是牽頭人)用,數額據說是3000萬。是“挪用”還是“借用”目前牽扯不清,已有經偵介入;目前尚有投資人未收到回款。

此外,還有另外一個國有公司發行的定融項目,據稱是未經備案直接募集資金,可能被定性為“非吸”;甚至有人稱銷售負責人已經被控制了。該項目的回款目前也是疑問。

不過,這個事情非常罕見,一般政府融資項目即使違約也不會被定性為非吸,因為非吸屬於刑事案件。根據刑法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投資人一旦捲入刑事案件,處置週期將會變長,清償比例也普遍較低。在非吸案中,投資人的法律定位是集資參與人而不是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只能等待查扣涉案財物後按比例清償。但是等刑事案件結案後,從集資人處追繳、沒收的財產已經所剩不多,投資者能拿回的比例也非常低。

還有其他的定融項目投資者稱自己也遇到了經偵調查情況,由於不願意透露具體名稱,不知是否和上述重合。

不管怎麼說,定融確實有在冒煙的小火苗感覺了。

一直以來,都有不少固收投資人青睞定融投資。乍一看,定融簡直是滿足了投資的不可能三角:收益高、起點低、期限短,還因為是“政府平臺項目”,除了雲貴地區外,幾乎沒有違約記錄,安全性也備受肯定。

這種看上去哪哪都好的項目,難免就要問一句:憑什麼呢?

不少投資人為了心安,也會找藉口——因為定融省去了管理方的利潤環節,收益都給了投資者。

這種理任由銷售說說也就罷了,投資人自己拿了多少明面收益之外的費用自己心裡還不清楚嗎?遠遠大於正規金融機構的管理費了,有的都夠請兩家金融機構了。

這個“沒有中間方抽成”,其實就是最大的隱患。金融機構本身就是中間方,以風險管理安身立命,賺了管理費,也要承擔募投管退中的責任。中間方沒了,銷售方、發行方和融資方之間的利益缺少制衡,裡面的藏汙納垢不可想象。

仔細想想,某些(網紅區的)定融項目和“非吸”可能真的僅有一線之隔,所謂的“直接融資+固定收益承諾”,離“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究竟有多遠?因為是國營身份就能免於這種指責的僥倖究竟從何而來?

2019年7月,5號文正式發佈,金交所新一輪清理整頓迅速展開,明令化解存量風險,金交所2020年以前全清存量風險,金額高達8517億,涉及投資人120萬,同時明確要求減少金交所數量,撤銷關閉違法違規的交易場所。

這次清理整頓,將會對財富管理行業產生深遠的影響。

首先影響最大的就是通過金交所包裝自融的財富平臺,像ZZ、YX等一些大型三方機構在地方金交所發行產品規模都很大,主要是近兩年信託、私募等其他發行固收類產品渠道基本被堵住了,所以很多三方公司轉而去金交所發行定融產品,如果金交所都被取締了,很有可能爆發崩盤的風險。

其次是那些通過金交所借新還舊來續命的融資企業,這裡主要是一些資質較差的地方平臺和一些中小型房地產公司,相比於信託、私募等融資渠道,金交所備案手續簡單很多,門檻也低很多,而金交所是他們現在唯一的融資通道,如果金交所被取締,後續融資該怎麼辦?

不知道這次政府定融項目被定為非吸是個案還是跟這波金交所清理整頓有關聯?總之,定融產品的風險越來越!

金交所備案成為這些項目最後的遮羞布。

難說的是,監管的棒槌掄下來之時,這塊布還能遮擋多久。一旦這個非吸真的定性確定,無論是投資者,還是銷售方,恐怕都難逃受害者的命運。

最後還是告勸各位認準正規的金融持牌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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