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金交所定融项目被判定非吸!

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也就是金交所,是一个奇葩的存在,它并不在“一行两会”监管之列,却因为没有牌照而被称为“最厉害的牌照”。

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房企和城投这样的传统非标大户也纷纷从信托、私募转到金交所非标产品上来。

近期关于某些JS定融项目出现风险后,还有几个不同平台的定融项目也出现了问题。

某县国有公司发了一个定融项目,款项募集到之后挪给管理人(其实就是牵头人)用,数额据说是3000万。是“挪用”还是“借用”目前牵扯不清,已有经侦介入;目前尚有投资人未收到回款。

此外,还有另外一个国有公司发行的定融项目,据称是未经备案直接募集资金,可能被定性为“非吸”;甚至有人称销售负责人已经被控制了。该项目的回款目前也是疑问。

不过,这个事情非常罕见,一般政府融资项目即使违约也不会被定性为非吸,因为非吸属于刑事案件。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投资人一旦卷入刑事案件,处置周期将会变长,清偿比例也普遍较低。在非吸案中,投资人的法律定位是集资参与人而不是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只能等待查扣涉案财物后按比例清偿。但是等刑事案件结案后,从集资人处追缴、没收的财产已经所剩不多,投资者能拿回的比例也非常低。

还有其他的定融项目投资者称自己也遇到了经侦调查情况,由于不愿意透露具体名称,不知是否和上述重合。

不管怎么说,定融确实有在冒烟的小火苗感觉了。

一直以来,都有不少固收投资人青睐定融投资。乍一看,定融简直是满足了投资的不可能三角:收益高、起点低、期限短,还因为是“政府平台项目”,除了云贵地区外,几乎没有违约记录,安全性也备受肯定。

这种看上去哪哪都好的项目,难免就要问一句:凭什么呢?

不少投资人为了心安,也会找借口——因为定融省去了管理方的利润环节,收益都给了投资者。

这种理任由销售说说也就罢了,投资人自己拿了多少明面收益之外的费用自己心里还不清楚吗?远远大于正规金融机构的管理费了,有的都够请两家金融机构了。

这个“没有中间方抽成”,其实就是最大的隐患。金融机构本身就是中间方,以风险管理安身立命,赚了管理费,也要承担募投管退中的责任。中间方没了,销售方、发行方和融资方之间的利益缺少制衡,里面的藏污纳垢不可想象。

仔细想想,某些(网红区的)定融项目和“非吸”可能真的仅有一线之隔,所谓的“直接融资+固定收益承诺”,离“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究竟有多远?因为是国营身份就能免于这种指责的侥幸究竟从何而来?

2019年7月,5号文正式发布,金交所新一轮清理整顿迅速展开,明令化解存量风险,金交所2020年以前全清存量风险,金额高达8517亿,涉及投资人120万,同时明确要求减少金交所数量,撤销关闭违法违规的交易场所。

这次清理整顿,将会对财富管理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影响最大的就是通过金交所包装自融的财富平台,像ZZ、YX等一些大型三方机构在地方金交所发行产品规模都很大,主要是近两年信托、私募等其他发行固收类产品渠道基本被堵住了,所以很多三方公司转而去金交所发行定融产品,如果金交所都被取缔了,很有可能爆发崩盘的风险。

其次是那些通过金交所借新还旧来续命的融资企业,这里主要是一些资质较差的地方平台和一些中小型房地产公司,相比于信托、私募等融资渠道,金交所备案手续简单很多,门槛也低很多,而金交所是他们现在唯一的融资通道,如果金交所被取缔,后续融资该怎么办?

不知道这次政府定融项目被定为非吸是个案还是跟这波金交所清理整顿有关联?总之,定融产品的风险越来越!

金交所备案成为这些项目最后的遮羞布。

难说的是,监管的棒槌抡下来之时,这块布还能遮挡多久。一旦这个非吸真的定性确定,无论是投资者,还是销售方,恐怕都难逃受害者的命运。

最后还是告劝各位认准正规的金融持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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