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個有執念的人有多可怕——讀《漫長的告別》有感

做一個有執念的人有多可怕——讀《漫長的告別》有感

帶著足夠的疑惑,用足夠的時間,足夠的耐心,和足夠的執念,用時一週,讀完《漫長的告別》,讀完的那個下午,陽光很好,風很大,站在剛剛盛開的迎春花下,看著少許的花瓣被吹在風中,彷彿揮手在和主幹“告別”,腦海裡不斷的回憶起作者筆下那種種的畫面,終於明白為什麼村上君會讀它那麼多遍。


1、上帝關上門的時候,會給你留更大的門

每次讀完一本偵探類小說的時候,尤其是作者用第一人稱完成一本推理類小說,讓人禁不住會把作者本人和劇中的第一主角對號入座,他是個怎樣的人?他怎麼會寫出這樣的故事?於是,看完這本書的第一件事,是立刻找尋關於這本書作者雷蒙德.錢德勒的一切蛛絲,錢德勒本人生前曾經是個失敗的公務員,參加過第一次世界大戰,還在一家公司從小職員做到高管,然後最後因為酗酒後導致被炒了魷魚,窮困潦倒的時候還類似“賣身”一樣上過”舞蹈中廣場舞”一樣的綜藝類節目,娶了比自己大十八歲的女人並深愛終老,於妻子去世後的五年後也去世。當人生給這位偉大的作家開了各種玩笑後,他還是開了掛,找到了最終的定位—作家。

俗話說,上帝給你關門,總會調皮的給你留個窗,但其實事實是,上帝在給你關門的時候,都是覺得你是有潛能的人,要感恩這樣的機會,因為只要你有足夠的執念去找,一定能找到上帝給你留下的另一扇更大的門,從古至今從中到外都是,用力的去往內找尋,愉悅往往藏在足夠努力的深處,擺脫世俗的你會在一次次執念堅辛的路上找到心流的方向,會找到給自己價值的定位,只要踏上夠努力夠勤奮夠執念去抵抗漫長的孤獨的找尋之路,定會找到內心的樂土花園。


做一個有執念的人有多可怕——讀《漫長的告別》有感

2、“裝逼”是保持執念的表元素

每個人真正的生活其實是真實和瑣碎的,大部分時候甚至很無味,這本書絕對是一本自帶“裝逼”的書,作者的整個生平都可以看得出他是個骨子裡帶著執念又叛逆的人,在一九五二年的背景下,在和比自己大十八歲的生病的妻子床前完成的這本書,所以這本書裡總是帶著一種與俗世格格不入但又奇怪的接著地氣的悲傷裡,一個神秘優雅的酒鬼,一個孤獨執念的私家偵探,一杯叫“螺絲起子”的酒,一個男人之間的承諾,一張鉅額鈔票,一場男人之間的友誼,還有那些在作者筆下看似漫長普通卻環環相扣的謎一樣的場景,不到最後,整個故事的脈絡是不閉合的,只有全文結束,一場優雅的“長跑”懸疑才形成一個美麗的閉環,整本書“裝逼”到讀完後一定會讓人反覆倒帶去重複欣賞筆下那些唯美的一個真正的男人的硬朗不矯情的細膩描述。他倒咖啡,損警察,喝威士忌和雞尾酒,開車,下象棋………

負責任的說,很“裝逼”,但,“裝逼”真好。


做一個有執念的人有多可怕——讀《漫長的告別》有感

3、值得讀的幾宗“最”

很多朋友對我說,不願意看國外作家的小說首要原因是因為人物名字很難記,不太符合中國人的思維模式,而且感覺上所有的名字都很像,很容易混淆,沒錯,這是讀國外文學作品的不能規避的一個需要硬著頭皮讀的事實,《漫長的告別》裡很多人名也都充滿著中國人讀起來會相對吃力的人名障礙,但這本書裡就有一股神奇的魅力,你不需要去記住書裡的人名,因為作者會給你寫的是呈現在你腦海裡的一幅幅畫面,你彷彿不是在看書,而是再看電影,每個人在作者筆下彷彿一個生動的人站在你面前,那些字會在讀的時候自動轉換成一幀幀的場景,你會在最後結束的時候也不記得絕大多數書裡的人名,但一點都不影響你被這本書的一切震撼。

這本書一直讓你不想喘氣讀下去的另一個理由是,作者彷彿就坐在你面前,一邊喝酒一邊點起一根菸然後慢悠悠的給你道出一個關於告別的懸疑故事,甚至有時候,作者彷彿還會起身親自給你演示他筆下人物的具體樣子,所做的動作以及一切細節,無論是作者筆下的場景,筆下的人,筆下的心境,和那些會讓你反覆驚歎的帶著哲科思維的哲理,就夠讓你忘記時間沉浸其中回味不止了。

人物的描寫的“最”:

“他的搭檔個子很高,相貌堂堂,收拾得乾淨利落,有一種考究的惡毒氣質,像個受過教育的暴徒。他們長著窺伺和守候的眼睛,耐心和謹慎的眼睛,冷漠而倨傲的眼睛,警察的眼睛。這種眼睛是他們在警校畢業典禮上一人一雙領到的。 ”

“他人到中年,憐憫和憤怒早就被歲月甩得不見蹤影。他只想輕輕鬆鬆地上八小時班,他的世界裡似乎沒什麼煩心事。 ”

“就在這時,一個美夢走進酒吧。有一瞬間,我覺得酒吧裡沒有了任何聲音,時代精英停下了唇槍舌劍,高腳凳上的醉漢停下了滔滔不絕,那情形就彷彿指揮輕輕敲打樂譜架,手臂舉起來懸而未落的那個瞬間。”

“我這種自尊不一樣,是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的男人的自尊。 ”

場景的描繪的“最”:

“他看我的眼神彷彿我是個菸頭,頂多是把空椅子。只是他視線裡的一件東西,引不起他的任何興趣。”

“我跟著他出去,關上門。關得很輕,像是房間裡剛死了人。 ”

“他朝我逼近一步,撕掉了剩下的幾層蜜糖。他臉上的柔和線條陡然變成堅硬的山脊。”

“一根雖小但異常寒冷的手指順著我的脊樑從頭摸到底,就像一隻冰凍的小蟲在爬。”

哲學思維的“最”:

“人生只是一場盛大的馬戲表演。”

“很像下象棋或打拳擊。有些人你必須圍追堵截,讓他失去平衡。有些人你只需要陪他玩,他遲早會自己敗下陣來。 ”

“法律不等於正義。法律是一種非常不完善的機制。你恰好按對了正確的按鈕,而且運氣特別好,跳出來的答案會是正義。法律的意圖也僅僅是提供一種機制。”

“永遠是雞毛蒜皮的小事讓你生氣。”

“你對待一個成年男人不能像對待一個喉嚨痛的小孩。 ”

一九五二年的小說裡幾乎看不到六十年前時代的陳舊感,彷彿一切就發生在最近,就發生在當下的夏季,看似玩世不恭卻又帶著藝術氣質的通俗類偵探小說,卻流行了幾十年,被村上春樹,毛姆等無數筆耕不輟的文壇大作家連連叫絕反覆拜讀得偵探小說到底魅力在哪裡?一本邏輯思維縝密的推理小說卻時時讓讀者思維變慢,場景停止,節奏變緩,拉長一切的錯位感,甚至兇手真的是誰最後都不再重要,人物自身的生動和作者的影子卻變成整本書最重要的讀點。

這樣一部能被反覆拿出來看的推理偵探小說,到底值不值得看,你說了算。

做一個有執念的人有多可怕——讀《漫長的告別》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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