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價四毛,被罰四萬?

近日,湖北省洪湖市委宣傳部通報該市一藥房銷售一次性口罩38000個,購進價格0.6元/只,銷售價格1元/只,涉嫌哄抬價格,被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引發廣泛關注。2月12日,湖北省洪湖市市場監管局對相關處罰作出聲明表示,該藥房違反兩條規定:一是“公共衛生一級響應期間,與疫情相關的醫用商品、防護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漲價”;二是“所售商品無參照原價,購銷差價額超過15% ”的,構成哄抬價格行為。對此回應,不知道大夥有什麼想說的呢?#我要上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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