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威脅辱罵值守人員被判拘役


一男子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威脅辱罵值守人員被判拘役

4月8日上午9時,貴州省天柱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當庭宣判被告人龔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兩個月。案件由天柱縣法院院長姚本宙主審,天柱縣檢察院檢察長謝德錳出庭支持公訴。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場旁聽庭審,10萬餘名網友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觀看庭審直播。

一男子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威脅辱罵值守人員被判拘役

庭審現場。

經審理查明,為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天柱縣根據上級政府相關要求,依法設置疫情防控臨時卡點,對轄區實行網格化封閉式管理,規定進出人員需戴口罩、測量體溫、掃健康碼並登記,小區車輛只准出不準進。

一男子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威脅辱罵值守人員被判拘役

當庭宣判。

2月26日18時許,被告人龔某(國家機關退休人員)以其母親生病需外出買藥為由,違反疫情防控規定,駕駛奔馳轎車強行通過防控卡點進入居民小區。約半小時後,龔某又駕車從小區到防控卡點,值守人員上前詢問其外出事由、提出防控要求,龔某隨即對值守人員進行辱罵、威脅,並擅自挪開卡點路障欄杆,致使值守人員產生畏懼心理而不敢繼續作防控要求,龔某駕車駛出卡點。後值守人員報警,民警趕到現場要求返回卡點的龔某向值守人員道歉,龔某不僅不道歉,還繼續辱罵、威脅,並欲毆打值守人員和反駁他的圍觀群眾,造成現場秩序混亂,防控工作不能正常進行。

一男子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威脅辱罵值守人員被判拘役

庭審現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龔某身為國家機關退休人員,理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但其不僅不配合防疫工作,還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執行疫情防控公務,干擾和破壞疫情防控管理活動,增加疫情傳播風險,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妨害公務罪,在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應從重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法治社會無法外之地,更無法外之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影響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為控制疫情蔓延,把損失和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疫情期間,任何公民都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服從政府依法採取的各項防控措施安排,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司法機關必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楊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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