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 防控!岳陽市市場監管局發出提醒告誡函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1月23日訊(記者 徐亞平 )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刻不容緩。今天下午,岳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緊急發佈《關於規範涉及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醫藥產品市場的提醒告誡函》。要求經營者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不得利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醫療藥品及用品的銷售價格。該函特別指出,堅決杜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法漲價、惡意控銷等4種價格違法行為。該局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巡查工作,適時開展專項檢查。

岳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規範涉及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醫藥產品市場的提醒告誡函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近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為規範市場價格行為,保障與預防疫情相關的醫藥產品等商品價格穩定,營造產購銷公平競爭的良好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利益,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經營者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及《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用好自主定價權,依法合規經營,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

二、經營者不得利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醫療藥品及用品的銷售價格。不得囤貨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

三、經營者要堅決杜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法漲價、惡意控銷等以下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1、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達成、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

2、醫藥產品經營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藥品的行為。

3、醫藥產品零售企業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價格公示制度的行為,存在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等價格欺詐行為。

4、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週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四、經營者應當加強價格自律,強化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意識,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五、本提醒告誡函發出後,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函要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範自身價格行為。對經提醒後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予以處罰,對於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六、岳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巡查工作,適時開展專項檢查。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醫療藥品用品經營者的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並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岳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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