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買房每平米補貼150元,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至60萬

  據撫州市人民政府網站27日消息,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撫州市有效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由受益財政給予購房戶150元/㎡的購房補貼,起始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為準。

  《意見》提到,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建。建立企業復工復建報備制度,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只要具備疫情防控要求和復工條件資料齊全的,實行一次辦好,做到應復盡復。項目復工後,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省、市關於企業復工復建、項目復工開工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意見》提出,2020年1月23日至6月30日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置土地的,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在繳納不低於50%土地出讓金後,各相關職能部門可容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行政審批,在首次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須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

  此外,《意見》還放寬商品房預售申報條件。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的,適當降低預售商品房形象進度標準,高層、小高層房屋預售形象進度由原來的1/3調整為1/4,多層房屋預售形象進度由原來達到主體封頂形象進度調整為1/2,符合條件的可依法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對於購房者來說,《意見》提出,為促進房地產開發項目儘快開工,拉動市場消費活力,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由受益財政給予購房戶150元/㎡的購房補貼,起始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為準(具體操作細則由市財政局、房管局共同制定)。在此期間,購買新建商業用房的,購房戶全額繳交契稅後,由受益財政對購房戶所繳納契稅全額予以補貼(具體操作細則由市財政局、稅務局共同制定)。加強房價管控,防止房地產企業因購房補貼肆意漲價。

  此外,符合撫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繳存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且合同備案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階段性提高至60萬元。7月1日起恢復至目前的最高額度50萬元。

  《意見》還明確,鼓勵各金融機構適當增加開發項目的信貸額度,加大放款力度。對房地產項目,要做到不隨意抽貸、斷貸、壓貸,適當降低企業貸款利率或者免除疫情期間的利息。對受疫情影響,到期還款困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企業向相關金融機構簽訂還款承諾書後,予以適當延期,支持房地產企業渡過資金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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