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免责!低速货车明确禁止高速,“免费”热度就别蹭了

4月11日13时37分许,一台车牌为湘N1****的黄牌二型货车驶入沪昆高速邵怀段江口收费站入口发卡车道。

当班发卡员唐晓芬从车辆外观来看,该车属于载货低速货车,经核实,其行驶证后确实为低速货车。

于是唐晓芬耐心跟司机解说,“这类车是低速行驶的货车,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子是不允许上高速的!因为极容易引发追尾事故。而这种低速载货汽车设计最高时速只有70公里,请您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免费≠免责!低速货车明确禁止高速,“免费”热度就别蹭了

据了解,驾驶人李先生并不知自己的车不能上高速行驶。经过现场一番普法宣传和教育,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后,李先生立即将车子倒出了车道,并表示非常感谢,保证以后不会再开低速载货汽车上高速了,一定会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邵阳高速温馨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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