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超建、配套設施不全…… 原來是這些原因導致拿不到房產證

核心提示:

住房一直屬於重大民生問題,而有房無證無疑是讓業主們難以接受的,因房屋產權證問題產生的維權和投訴也時有出現。

據不完全統計,2019年以來,華商報共接到涉及房產證問題投訴線索150餘條,其中西安地區共有101條投訴辦理房產證的線索,涉及42個小區。

近日,華商報記者逐一回訪發現,除個別小區部分業主拿到房產證外,這些小區中絕大部分都仍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書。

30個小區業主明確表示未辦房屋產權證書

統計數據來自於華商報新聞熱線029-88880000、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從今年1月至12月中旬收到的涉及房屋產權證書辦理的投訴。全省範圍共收到150餘條,其中西安101條,共涉及42個小區。

近日,華商報記者對這42個小區逐一進行回訪,可聯繫上的31個小區的業主中,除了長安區一品南山小區業主(今年3月份進行的投訴)表示,部分業主已經拿到不動產權證書,剩餘部分正在辦理外,其餘30個小區的受訪業主均表示,不動產權證書還未辦理,並且其中大部分業主對短期內拿到不動產權證書不抱希望,這些小區大多都是2016年以前開建的。記者粗略統計,這些未拿到房屋產權證書的小區中涉及27000戶左右。

關於小區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原因,其中包括小區內存在違建、驗收手續不全、無土地手續、開發商挪用業主大修基金等種種原因。記者注意到,在相關部門的回覆中,基本均提到開發商未提交資料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俗稱大證)或不具備辦理首次登記的條件,而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首要條件就是要有大證,這是需要開發商提供相關資料的。

而各個小區的業主表示,雖然經過維權、投訴,相關部門會介入協調,但開發商一般都是採取推脫的方式,以至於很多小區多年後仍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書。

普遍存在反覆承諾未兌現的情況

記者通過與受訪業主的溝通過程中發現,很多業主表現出對於房屋產權證書辦理進度的無奈,因一次次的失信,對於相關部門以及開發商的承諾,業主們既希望他們的下一次承諾可以兌現,又抱有觀望的心理。

海倫國際小區的業主表示,由於小區業主頻繁投訴,雁塔區相關部門分別於2016年3月、2018年2月、2018年5月、2018年7月回應此事,每次回應均提及開發商正積極辦理相關手續,預計辦理大證確權時間或辦理房產證時間,但辦證時間從2016年6月、7月逐漸變更到2019年10月30日。除此之外,開發商方面也多次向業主書面承諾辦理房產證的期限,但一直未兌現承諾。今年11月,經過業主再次集體維權,開發商再次承諾將在2022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成產權證。

業主張女士表示,經過前幾次承諾落空的事件後,對於這樣的承諾,其實業主是有所懷疑的,但也只能無奈接受,因為業主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羅馬西西里小區業主也有同樣的感受。根據官方回覆顯示,目前高新區已經正在協調開發商辦理相關手續。小區業主也表示,10月底的時候小區裡也張貼了“不動產首次登記公告”,但幾位業主均表示這已經是第二次公示,2017年也進行過類似公示,但目前業主仍然沒有房屋產權證書。

類似情況同樣出現在華府御城、皇家園林等小區,這些小區房屋產權證書辦理的問題大多都被媒體反覆報道,而每次報道時都會有開發商或相關部門的回覆、承諾,但實際的進展卻微乎其微。以至於有業主表示,反正不兌現承諾又不用罰錢,也不用承擔法律責任,這反而成為開發商、相關部門拖延時間的最好藉口,最終利益受到損失的依然是普通業主。

無法辦證的主要原因是無法通過項目驗收,包括違建、超建、配套設施不全等

記者注意到,在回覆各小區業主的投訴中,各相關部門均提到《西安市處理房屋辦證遺留問題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和《西安市處理商品房辦證遺留問題實施細則》,解決這些房屋產權證書遺留問題基本都是以這兩份文件為依據的。這兩份文件於2017年9月經西安市政府同意開始施行。

其實早在2017年3月9日,西安市政府發佈《西安市2017年民生提升重點工作》,要求“對全市已建成交付多年、但長期未給群眾辦理房產證的房地產項目開展專項調查摸底,年內解決交房多年未辦證問題5萬戶。”

按照國家規定,不動產登記依申請辦理。對於商品房項目,首先由開發商持登記申請、規劃及竣工驗收的相關材料,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首次登記,然後由開發商與購房者共同持相關材料,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為購房人核發不動產證。

官方部門通過對遺留項目的核查,存在房屋無法辦證的主要原因,是由於開發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有的擅自加建、超建面積,有的配套設施未建設到位(如停車位數量配建不足、幼兒園未配建等),有的消防設施不到位,甚至有項目存在佔壓規劃紅線等問題,從而導致建成後無法通過各有關部門的項目驗收,無法申請辦理不動產證

《方案》要求2019年全面解決房屋辦證遺留問題

《方案》中提到,“2016年6月30日前國有建設用地上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未辦理房屋登記的房屋中,來源合法、權屬清晰、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可予保留的商品房、城棚改房、拆遷安置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職工集資建房等,均列為遺留問題,納入處理範圍。”但“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房屋、小產權房,以及已由政府公告列為徵收或拆除範圍內的房屋,不屬於本次遺留問題的處理範圍。”該方案的目標為,對遺留問題項目按年度分批次處理,力爭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房屋辦證遺留問題。2017年重點解決商品房未辦證問題,力爭年底前解決3000戶以上;2018年重點解決其他類型房屋未辦證問題;2019年全面解決房屋辦證遺留問題。

根據官方數據,截至2018年年底,西安市處理房屋辦證遺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市、區、縣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的大力支持下,各級處遺辦全力推進,共完成超過12萬戶的不動產首次登記工作,分別包括城六區及開發區項目86個、72445戶,遠郊五區二縣項目36個、15679戶,城棚改回遷安置房項目35個、35887戶。

近日,記者曾試圖向西安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採訪瞭解今年完成數據以及工作措施等內容,但對方回覆稱,對於房產證未辦理的情況確實有調查摸底,但不方便透露。




看看這些小區拿不到房產證的癥結所在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這些小區無法辦理房產證的原因包括違建、驗收手續不全、無土地手續等原因。其中,很多業主買房時都號稱是五證齊全,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原因是在隨著一次次維權的深入才得知的。這也引起不少業主質疑,相關部門管理不嚴格或開發商未按規定施工,最終卻讓作為消費者的業主受損失,這讓人無法接受。


  • 朝陽小區:開發商未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

2013年4月,市民劉先生與陝西佳信置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佳信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購買位於公園南路朝陽小區的一套房屋,合同中還約定房價、付款方式等條款。

同年5月,佳信公司向劉先生交付房屋,劉先生收房使用至今,但佳信公司未按約定將辦理權屬登記需要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導致劉先生至今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於是就有業主起訴開發商,雖然官司是贏了,但也沒什麼效果。

根據判決書顯示,起訴業主請求法院判令開發商向產權登記機關提供的資料,並協助其辦理房屋產權證,另外賠償違約損失。

佳信公司承認涉案小區因土地出讓金尚未足額繳納,故涉案小區的土地性質尚未從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導致涉案房屋的土地所有權證尚未取得,因而未能向產權登記機關提交涉案房屋權屬的初始登記資料。

法院認為,佳信公司的行為構成違約,但佳信公司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之約定進行備案登記的前提是將涉案小區的土地性質從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並取得涉案小區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現佳信公司未取得涉案小區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書,不具備將涉案房屋進行備案登記的條件,故佳信公司應在取得涉案小區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書後合理期限內辦理將涉案房屋需由佳信公司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手續並協助劉興國辦理房屋產權證。

因此,法院一審判決,佳信公司於取得涉案小區土地使用權證書(住宅用地)之日起六十日內將涉案房屋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協助原告辦理房屋產權證。另外,賠償業主相關損失。

劉先生表示,這個判決意味著如果開發商不取得小區土地使用權證,仍然可以拖延辦理房產證的時間。業主不服提出上訴,而開發商覺得不應該負責任也提出上訴,但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個事情就又這樣拖了下來,至今都沒有個有效的解決辦法。

  • 皇家園林:小區內加蓋違建約23700平方米


違建、超建、配套設施不全……    原來是這些原因導致拿不到房產證

這是皇家園林小區為了驗收消防通道填埋了半廢棄噴泉

2008年,市民李女士購買了位於北郊鳳城一路金源·皇家園林小區的一套房屋,原本李女士以為交付兩三年後就能拿到房產證,但沒想到這一等就是十年,至今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事情都沒有著落。

李女士說,剛開始維權的時候,開發商說正在辦理,手續很快就能解決,當時大家都相信了,可隨著時間的推移開發商的承諾就沒人再相信了。在維權的過程中,業主們才知道小區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真正原因根本不是手續的問題,而是小區裡有幾個單元是違建,這導致小區容積率不達標,導致無法辦理房產相關手續,這根本是業主維權無法解決的,這些年提了好多次方案,但也沒有進展。

記者通過搜索發現,網上關於皇家園林小區的投訴最早出現於2012年,從2015年以後每年都有相關投訴,每次投訴都有相關部門的回覆或解決方案,但至今問題仍未解決。

2015年,市房管局、市規劃局曾回覆稱,相關部門約談了建設單位負責人,該建設單位書面承諾安排專人辦理土地等相關手續。目前,建設單位已委託測繪單位對項目進行現狀實測,根據實測結果進行規劃論證,辦理土地手續。之後,我局將依法按程序完善新增部分工程規劃許可手續,並組織對該項目進行規劃竣工驗收。

根據2016年未央區的回覆稱,該小區的房產證問題是開發商在未經規劃局審批的情況下在2、5、7號樓東側各加建一個單元,面積增加約23700平方米。按照市政府2010年12月8日關於研究建設項目遺留問題土地出讓金收繳有關問題的專題會議精神要求開發商向國土部門補繳土地出讓金,並完善新增用地手續。

今年8月,未央區政府回覆稱,該項目因加建等遺留問題導致小區容積率不達標,暫無法辦理房產相關手續。開發商表示,將積極與規劃等部門協商溝通,計劃採取購買小區周邊儲備用地的方式解決容積率不達標的問題,確保項目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今年10月,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再次回覆相關投訴稱,該項目因存在加建導致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尚不具備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俗稱大證)的法定條件。我們將協調有關部門督促開發商儘快取得相關手續及時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關於不動產權屬證書辦理問題,如業主與開發公司的購房合同中有關於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相關的約定條文,建議業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違約責任”的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 華府御城:項目驗收手續不全


違建、超建、配套設施不全……    原來是這些原因導致拿不到房產證

華府御城小區部分樓棟外牆脫落後的修補痕跡

2010年,市民李先生購買了位於西斜三路華府御城小區的房子。根據合同中約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720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要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但房子交付至今,房屋產權證書也沒有辦下來。

根據蓮湖區政府回覆稱,蓮湖區華府御城項目為城中村改造項目,由陝西華創實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因該項目因尚未取得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及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未向市房管局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和《不動產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不動產首次登記由開發建設單位提出申請,資料齊全,經法定程序即可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未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無法辦理不動產其他類型登記。桃園路街辦也將持續關注督促房產證辦理進展工作,爭取早日辦理房產證。

今年2月24日,華商報曾報道華府御城房產證的問題。當時,開發商一負責人稱,房產證的辦理目前正在走流程,預計今年八九月份可以辦下來。但12月20日,記者聯繫多名華府御城業主落實,房產證仍然沒有辦下來。為此,今年11月底,業主們再次找開發商維權,還一度發生衝突,最終開發商才書面承諾房產證辦理時間。

根據陝西華創實業有限公司11月15日出具的承諾書顯示,開發商書面承認,仍未將華府御城東區、西區不動產首次登記手續辦理完畢。開發商承諾,最遲於2020年7月31日前將東區、西區不動產首次登記手續辦理完畢。


  • 文景小區:部分土地無用地手續 人大代表提建議要加快辦理

陸女士是文景小區的業主,2011年入住該小區。陸女士說,文景小區分東區和西區,保守估計也有五、六千戶,因為西區一部分土地沒有手續,導致小區房屋產權證書一直沒有辦理下來,她曾多次找相關部門諮詢,但回覆都是正在辦,這一拖就是幾年的時間。

業主張先生表示,因為開發商的問題讓業主拿不到房屋產權證書,損害業主的權益。現在就因為小區沒有房屋產權證書引發很多問題,想賣房但難出手,房價還比周邊有證的房子低,還有落戶的問題等等。

對於文景小區的投訴,西安市不動產登記局曾回覆稱,文景小區西區由西安曲江大明宮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目前未向我局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不動產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不動產首次登記由開發建設單位提出申請,資料齊全經法定程序方可辦理登記。未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不得辦理不動產其他類型登記。但該項目已經被列入經開區處理房屋辦證遺留問題項目統計中。

今年4月,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回覆稱,文景小區整體規劃為東區和西區。西區1#-15#樓由於部分土地未供地,無用地手續,無規劃驗收和竣工驗收手續,開發單位無法辦理首次登記;16#-26#樓均存在加層超建,未辦理規劃驗收及竣工驗收,也無法辦理首次登記。據瞭解,西安曲江大明宮置業有限公司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正在完善相關用地、規劃及建設手續。

除此之外,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官網上專門發佈“關於再提加快辦理文景小區房產證的建議”。建議中稱,有人大代表曾在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提出了關於加快辦理文景小區房產證的建議(第0155號建議)。當時,此建議交由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辦理,該中心對文景小區房產證遲遲不能辦理的情況進行了說明,如土地手續不全,超層建設,建審手續不完善等,並說明,對於開發商存在的上述問題,他們已及時將情況報至西安市處理房屋辦證遺留問題辦公室,並將其列為西安市破解民生九難的第一批處遺問題項目。但時至今日,一年時間過去了,房產證之事仍無進展,沒消息。

長安大街3號:項目紅線內違建無法整改 業主拿不到房產證


違建、超建、配套設施不全……    原來是這些原因導致拿不到房產證

長安大街3號小區物業曾要求業主封陽臺必須用指定公司

2014年3月,市民張先生與開發商陝西福德森投資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了一套碑林區草場坡村城中村綜合改造拆遷工程(長安大街3號)的一套房屋。合同中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365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要由被告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但張先生從2014年3月底房屋交付至今,開發商均未予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2017年8月,碑林區政府對長安大街3號業主的網上留言予以回覆稱,西安市城改辦(以下簡稱市城改辦)已將碑林區作為全市第一批解決房產證辦理遺留問題上報。目前,草場坡村安置房房產證正在協調辦理中。

經過調查,長安大街3號項目紅線內存在一處違建,市城改辦、碑林區城改辦已通知被告整改,開發商均反饋無法整改,導致無法辦理相關手續。而關於開發商規劃無法驗收問題,城改辦及有關單位表示正在積極協調解決。

張先生表示,他買房時那處違建就已經存在,作為購房者根本不知道這會影響房屋辦理房產證,如果知道他肯定不買這個房子,而現在卻因為違建的問題讓廣大業主買單。

由於長時間房屋產權證書問題未得到解決,張先生等業主起訴開發商要求開發商辦理相關權屬登記手續,並賠償違約金。

今年4月,法院一審判決開發商六個月內辦理權屬登記需要由開發商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近日,記者聯繫到多名長安大街3號業主,他們均表示仍未拿到房屋產權證書。


記者逐一核實的名單

違建、超建、配套設施不全……    原來是這些原因導致拿不到房產證

記者根據業主反映逐一核實的30個小區名單

華商報記者 張成龍 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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