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追尾前车 承担全责还要追刑

2019年05月27日23时30分许,庞某宇醉酒驾驶陕D号牌轻型厢式货车沿彩虹一路由南向北向行驶至与人民西路十字时,与同向行驶的吴某杨驾驶的陕D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追尾(车载高某),致两车受损,高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酒后驾驶追尾前车 承担全责还要追刑

▲吴某杨驾驶的车辆

酒后驾驶追尾前车 承担全责还要追刑

▲庞某宇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酒后驾驶追尾前车 承担全责还要追刑

▲庞某宇驾驶的车辆


庞某宇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和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庞某宇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其醉酒驾车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吴某杨无责任。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成本高,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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