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随意横穿被撞翻!交警:全责!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有许多人无视交通法律法规,骑着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不按规定让行,甚至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以下是近期发生在

於潜的两起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

两名当事人均因“任性驾驶”而被判了全责

案例一

电动自行车随意横穿被撞翻!交警:全责!


3月19日12时20分许

临安区於潜镇潜洲街112号附近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型轿车相撞的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朱某腰部受轻伤,电动自行车和小型轿车不同程度损伤。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朱某沿潜洲街行驶,在未减速停车观察的情况下,突然横穿双黄线横过道路,在其后方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避让不及,朱某被直接撞至对向车道上,所幸的是对向车道没有车辆经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事故发生时,朱某还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

电动自行车随意横穿被撞翻!交警:全责!

交警部门最终认定

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朱某在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未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导致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阮某无责任。

案例二

电动自行车随意横穿被撞翻!交警:全责!

3月22日11时37分许

临安区於潜镇潜洲街与浮玉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挂车相撞的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和小型轿车不同程度损伤。事发时,赵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准备左转,吴某驾驶大型挂车准备直行,当左转弯和直行的绿灯同时亮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赵某没有仔细观察身边大型挂车的动向,直接左转沿着人行横道通过路口,因处于挂车驾驶员吴某的视野盲区,电动自行车与直行的挂车相撞,赵某连车带人被带倒,所幸挂车司机及时刹停,才没有导致悲剧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随意横穿被撞翻!交警:全责!

交警部门最终认定

由于电动车驾驶人赵某实施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并且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挂车司机吴某无责任。

电动自行车随意横穿被撞翻!交警:全责!

临安交警提醒

长期以来,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在事故处理中交警部门会予以倾斜照顾;即使被机动车撞了,也不用担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无论您驾驶的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出行时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