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任性货车违法超车,全责

交通安全是事关每个人的大事,事故面前,绝无任何美好瞬间,时代交警曝光一起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事故,希望以此达到震慑效果。

任性货车违法超车,全责
任性货车违法超车,全责

2019年9月4日12时58分许,刘某驾驶重型货车沿242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绥德县四十铺路段,在超车过程中,与前方韩某所驾重型货车发生追尾,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当事人刘某驾驶货车违法超车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造成追尾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不得超车。”之规定。

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韩某不承担责任。

绥德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应遵守交通法规,集中注意力,提前判断车距,不要危险超车,文明安全驾驶。(马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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