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運報關時需向海關提供哪些資料

辦理出口退運需要提供的資料:

1、原出口報關單

2、原出口箱單、FP、合同

3、收發貨人雙方關於退貨協議

4、企業關於貨物退運說明

5、退運進境的報關單、FP、合同

6、若屬加工貿易,還需要提供加工貿易手冊

7、海關需提供的其它相關資料

出口退運報關時需向海關提供哪些資料


出口後還沒有免抵退稅申報發生退運怎麼辦

需要辦理退運證明。只做了增值稅納稅申報,還沒有進行免抵退稅申報,不需在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用負數衝減原免抵退稅申報數據,只需要錄入退運證明數據。

(1)在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錄入退運證明的流程:

進入嚮導-單證申報嚮導,A第二步-單證明細數據採集-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

B第三步-設置單證申報標誌-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

C第四步-打印單證申請表-選擇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

D第五步-生成單證申報數據。

(2) 帳務處理:

根據退關退運貨物的出口銷售額衝減當期出口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3)提供的資料:

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運證明, 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及下列資料:

A出口貨物報關單(退運發生時已申報退稅的,不需提供);

B出口發票;

C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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