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大案升級:戴志康等5人被起訴,涉嫌集資詐騙

在刑法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均屬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但集資詐騙罪要求行為人採取了詐騙方法,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相比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的行為更惡劣,量刑也要更重

證大案升級:戴志康等5人被起訴,涉嫌集資詐騙

文 | 《財經》記者 張穎馨


備受關注的上海“證大案”出現新的進展。近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在官網發佈受理公告稱,其於2020年3月26日受理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的戴志康、陸衛豐、顧文俊、鬱耀、張豔華5人集資詐騙一案。


《財經》記者注意到,在官方機構最新的披露口徑中,關於戴志康等人所涉案件,已從最初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為目前的集資詐騙。


多名金融行業律師告訴《財經》記者,偵查機關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展開調查,檢察院以集資詐騙罪移送審查起訴,說明公安機關在立案時發現有初步證據顯示嫌疑人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但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了存在以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行為。相比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的行為更惡劣,量刑也要重一些。


從涉嫌非法吸存走向集資詐騙


戴志康等5人集資詐騙案肇始於2019年9月1日。彼時,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下稱“浦東分局”)發佈通報稱,上海證大文化創意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證大文化”)法定代表人戴某康、總經理戴某新等人,於2019年8月29日已向警方投案自首。上海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證大文化立案偵查,並對戴某康、戴某新等4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證大集團官網顯示,其運營方正是警方通報中提到的證大文化。


根據上海警方所說,證大文化在未取得國家相關金融資質許可的情況下,通過旗下撈財寶線上理財平臺(即“上海證大愛特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證大財富線下理財門店(即“證大財富”),向不特定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存款。


此後的2019年9月28日,浦東分局再度發佈通報,指出前期通報的4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中,除取保候審人員,檢查機關已於9月27日對戴某康等20餘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目前,公安機關已初步追繳現金2億元,並已查封、凍結了相關銀行賬戶、房產及股權等資產。


今年1月10日,浦東分局發佈警方通報稱,目前公安機關已初步追繳現金7.7億餘元,並已查封、凍結了相關銀行賬戶、房產及股權等財產。與此同時,已先後對本案7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釆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戴某康等5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執行逮捕。


直到不久前的3月16日,浦東分局表示,對證大文化法定代表人戴某康等24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對另外5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公安機關已初步追繳現金10億餘元,查封、凍結相關銀行賬戶、股權、不動產等涉案資產。


《財經》記者注意到,上述通報中對戴志康等人所涉案件描述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但在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的受理公告中,這一說法則變成了“集資詐騙”。


為何會出現這樣的變化?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德怡告訴《財經》記者,偵查機關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展開調查,檢察院以集資詐騙罪移送審查起訴,說明公安機關在立案時發現有初步證據顯示嫌疑人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但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了存在以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行為。


“在刑法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均屬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但集資詐騙罪要求行為人採取了詐騙方法,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常表現為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社會公眾的資金。顯然集資詐騙罪的行為更惡劣,量刑也要重一些。”王德怡說。


某法律行業人士表示,“非法吸存更像是集資詐騙的前置罪名。先滿足了非法吸存,在這個基礎上,如果發現詐騙性行為、非法佔有等情況,一般就會進入到集資詐騙層面。”


“大佬們”緣何敗走P2P


從所謂“私募教父”到“房產大亨”,再到如今的集資詐騙案“主角”,不少行業人士認為,“一代梟雄”戴志康主要是敗倒在P2P行業。公開資料顯示,上述警方通報中提及的撈財寶平臺,正是證大文化旗下的P2P平臺。


據《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近年來,不少P2P平臺均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立案,但最終定性時並非就是此罪名。很多平臺初期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但偵查過程中發現詐騙等行為,最後會被定性為集資詐騙罪。如上海的另一P2P平臺唐小僧,便是如此情況。


某接近地方監管的行業人士告訴《財經》記者,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不少P2P機構本身存在一些瑕疵,比如虛構標的等。這種情況下,一旦被警方以涉嫌非法吸存罪立案,疊加假標、無法兌付資金等行為,至少從形式上就滿足了集資詐騙罪的構成要素。近年來,確實有不少網貸機構掉進同一個“坑”。


“證大集團的金融業務一度將網貸作為重點,但當下行業以清退作為主旋律,以網貸業務為主的平臺或受重創。”有網貸行業從業者曾向《財經》記者分析稱,從警方通報來看,問題主要集中在線上的撈財寶及線下證大財富,比對時間軸,這兩家公司成立的時間均是證大集團深陷文化地產困局之際,資金流吃緊。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保證資金不被挪用就非常重要。(詳細內容可參見《財經》雜誌此前報道:

《騎獸起舞者戴志康:昔日金融才俊緣何敗走新金融》


多名撈財寶平臺投資人在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初正是看中證大文化旗下產業佈局廣泛,涉及酒店、藝術品投資、房地產等領域,從未想過“大佬”戴志康也會倒下。


公開資料顯示,2004年,戴志康以17億元身家位列胡潤百富榜第57位;2007年以100億元身家位列第65位。


撈財寶官網顯示,截至2019年7月,平臺累計交易總額超過296億元,借貸餘額為49.96億元,涉及出借人數約2.8萬。另據出借人委員會不完全統計,截至4月3日,回款賬戶追回約11.13億元。


“縱觀近年來倒下的頭部網貸平臺,其中不少在成立之初便帶有光環,或是依託於大型集團發展起來,或是依賴於某位社會名流等。仔細比對時間和發展脈絡,會發現其倒下不僅僅是因為網貸行業監管趨嚴等原因,更是在整個經濟下行情況下,原有主業發展不盡人意,終致資金流斷裂。”某網貸平臺負責人告訴《財經》記者。

無獨有偶。2019年,被稱為國內互金公司傳奇的先鋒集團,亦因旗下網貸產品、金交所產品、私募基金產品等出現兌付問題後陷入危機。掌舵者張振新(先鋒集團董事長)因病溘然長逝,行業譁然。而其身後的近700億元資金缺口,目前尚未得到有效解決。

先鋒集團一名高管曾表示,自2019年上半年開始,隨著實體經濟下滑,資產端的質量下降嚴重,很多產品出現了兌付困難,先鋒集團旗下網貸平臺處於不穩定的狀態,但由於一直保持剛性兌付,先鋒集團被拖入越來越深的泥潭中。與此同時,從其他業務條線來看,情況亦不容樂觀。(詳細內容可參見《財經》雜誌此前報道: )


“總算是有一個好的進展,但我們也只能繼續等待。”等待近半年後,證大文化旗下理財平臺投資人心中只留下無奈與懊悔。另據浦東分局通報,追贓挽損工作仍在全力進行中,最終清退將由法院依法執行。


而部分證大文化員工則陷入深深焦慮,戴志康等人集資詐騙案是否會波及更多的員工?王德怡認為,公司員工是否會承擔刑事責任,要看這個員工在公司業務中所處的職務、職責,是否參與並實施了非法集資行為。刑法上定罪要講主客觀統一,員工不能單純的以“不知情”免責,關鍵要看他採取了什麼樣的行為。一般來說,從事核心業務的員工嫌疑要大一些;而從事日常行政、輔助業務的員工(如保潔、司機等),是不應被牽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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