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魯迅《狂人日記》

《狂人日記》講的是一個覺醒者,啟蒙者的故事。

一個民族的啟蒙,雖然常常要賴外在的機緣的觸發,比如古老的文明成果的發現,或者新的思想的傳入,但啟蒙的真正實現卻要靠本民族自身的覺醒,而那些最先覺醒了的人就成了本民族的啟蒙者。然而,這些最先覺醒了的人,雖然眼睛已經望到了極高的境界,但身子卻還生活在重濁的大地上,對於他的人民來說,他就成了一些無法被理解的狂人、瘋子,更有甚者要在這些名目的籠罩下,被迫害,被吞噬。

《狂人日記》講的就是這樣一個覺醒者,啟蒙者的故事。

《日記》正文第一段是這樣寫的: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見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見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發昏;然而須十分小心。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

我怕得有理。

文章中並沒有交代狂人的確切年紀,但就其表現出來的情態看,最多也就是三十幾歲,然而卻已經不見這月光三十多年了,這幾乎可以說狂人從未見這月光。在這從未見的月光的照射下,狂人不但“精神分外爽快”,而且認識到自己“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發昏”,並進而有了恐慌的意識。

這月光正象徵著覺醒者所望到的理想境界,在這理想的觀照下,狂人逐漸的意識到本民族的歷史,整個的是一吃人史,而對此有所意識的狂人,也就成了其他的人全體的敵人,因為正如同盧梭所說“人民甚至不願意你為了消滅他們的缺點而和他們談一下他們的缺點”,面對著狂人,其他的所有人相互勸勉,相互牽制而連成一氣,即便那些“也有給知縣打枷過的,也有給紳士掌過嘴的,也有衙役佔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債主逼死過的”,總而言之是被吃人者吃的人也在內。原因不過是他們“以為從來如此,應該吃的”,認為這世上存在吃人者和被吃的兩個階層,這樣的一種意識已經牢牢的存在在一般民眾的心裡,他們所求的不過是在時機合適的時候自己也能分一片肉,去吃別人。

狂人憑藉其無上的義勇,向人們呼喚要跨過吃人這道坎,變成真的人,而真的人是不吃人的。然而接下來,魯迅卻繼續推進了狂人的恐懼,因為狂人意識到自己也在這樣的社會里混了很多年,並且未必不在無意中吃了自己妹妹的肉,自己也已經是一個有著四千年吃人履歷的吃過人肉的人了。魯迅筆下的啟蒙者並不是一個掌握真理,高高在上向人們施教化的人,他自己也浸潤在傳統中,有著傳統帶來的一切基因,魯迅對於社會的反思每每深徹到對他自身的反思,表現出一個思想家的徹底和真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