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誌銘:不簡單的人生謝幕詞

墓誌銘是世界範圍內通用的紀念逝者的方式,任何一篇墓誌銘都承擔著紀念式的現實功用,好的墓誌銘往往閃爍著思想的火花。在我國,它還是一座特殊的文化寶庫,既反映了前人不同的思想文化和思維方式,又表達著人們對待自我、社會、世界的認知。

1 刻石作銘的起源

墓誌銘是對逝者生平的概述和讚頌的文體,學者們通常把一篇墓誌銘細分為“志文”和“銘文”。“志”,即記敘逝者的姓名、籍貫、官職、生平事蹟等,在形式上多使用散文;“銘”則是用韻文的形式,讚頌逝者品德的文字。

墓誌銘是我國古代文獻中數量龐大的一個類別,更是考古發現中數量最大的文獻種類,為多種門類的學術研究提供了素材。正因如此,古代的墓誌銘歷來受到專家學者的重視。對於墓誌銘的確切起源,史籍中未見有詳實的記載,因此學術界一直眾說紛紜,但基本上都是著眼於喪葬制度。學者們或依據文獻記載,或靠出土實物予以佐證,形成多種學術觀點,包括“戰國說”“秦代說”“西漢說”“東漢說”“魏晉說”“南朝說”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說法有“西漢說”“東漢說”“魏晉說”等。

例如,有學者認為西漢時期出現的“告地狀”便是墓誌的雛形。新中國成立後,多次考古發掘中都發現了西漢時的“墓誌”,即“告地狀”。《中國風俗通史·秦漢卷》認為,在西漢前期墓葬中,有瘞(讀音yì)埋告地狀的葬俗。告地狀系將死者從陽間移交到陰間的書狀,通常書寫在木牘上。

“東漢說”的支持者較多。1929年,考古人員在洛陽東北郊出土的墓葬中,發現了東漢延平元年(106年)《賈武仲妻馬姜墓記》,其中詳細記錄了死者姓名、家世、生平事蹟及死葬日期,這也被認為是我國發現得最早的用石頭刻制的墓誌。該志石長46釐米、寬58釐米,志文隸書,15行,每行13至19字,書法剛勁有力。近代著名學者羅振玉在《遼居稿》中曾為之題跋曰:“漢人葬記前人所未見,此為墓誌之濫觴。”

“魏晉說”認為,《宋書·禮志二》明確提到禁碑始於曹操:“漢以後,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獸、碑銘等物。建安十年(205年),魏武帝以天下凋敝,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黃初三年(222年)魏文帝下詔,取消墓地上一切設施和標誌。可能是世人追念亡者之情仍希望有所寄託,於是產生了將地表刻石埋入墓中的墓誌銘形式,這就是墓誌的起源。

總之,墓誌銘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延續至今已有近兩千年的歷史。從材料上說,早期是“磚、瓦、石並用”,後來逐漸形成了石刻墓誌;從文體上說,墓誌銘由簡入繁,由隨意寫刻變成了有固定格式;從名稱上看,由早期的墓記、柩銘等名目統一為墓誌銘。特別是魏晉南朝時期,由於限制立碑,迫使墓碑以縮小的形式,由地上轉入地下,這也是促使墓誌銘正式形成的一個重要外部機緣。

唐代是墓誌銘發展的巔峰時期。一方面是因為當時社會繁榮,另一方面是有了前代文學的積澱,使得墓誌銘的創作達到鼎盛,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均被後世所借鑑。此後,名人自撰墓誌銘趨於興盛,如白居易《醉吟先生墓誌銘並序》等。明清時期,整個社會都看重喪葬,這一時期文人的創作也達到了封建社會的又一高峰,在很多文人墨客的書籍中,都能看到墓誌銘這種文體出現。

2 文人墨客代寫墓誌銘

我國古代的墓誌銘源於刻石墓碑。墓碑對墓誌銘的形成產生過重要影響,以至於後來的研究者對它們多不作區分,而統稱為碑誌。

實際上,雖然墓碑和墓誌都能起到頌揚墓主的作用,但自產生時起,二者的功能就大相徑庭,墓碑文和墓誌銘更是兩種不同的文體。並且,古人將墓碑立於地上,隨著時間的推移,或日曬雨淋,或因戰亂損毀,多數墓碑終將被譭棄,無法實現墓主“垂之億載”的願望。而墓誌銘形體較小,並且要隨著墓主的棺柩葬於墓中,就像明代吳訥所說:“墓誌,則直述世系、歲月、名字、爵裡,用防陵谷遷改。”不難看出,古人設置墓誌銘的首要目的在於記事和防止陵遷的功用。現存墓誌數量遠多於墓碑,從客觀上也證明了墓誌確實比墓碑更易保存,傳世久遠。

在文體繁盛的魏晉南北朝時期,墓碑文與墓誌文被嚴格區分。西晉文學家陸機在《文賦》一文中,首次將碑文當作與詩、賦、銘、誄(音lěi)並列的文體而單獨提出:“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碑披文以相質,誄纏綿而悽愴。銘博約而溫潤,箴頓挫而清壯。”南朝梁代文學家蕭統在《文選》中也是將碑文和墓誌文看作兩種不同的文體分列的。

這種區分在宋代以後逐漸為人們所忽略,一直延續到清代。清代許多著名的金石學家對墓碑文和墓誌文不作區分,仍持碑誌一體論。如清代著名藏書家、書法家孫星衍將所有的墓碑和墓誌都當作碑來看待,他所收石刻多半為墓誌銘,但均以“訪碑錄”命名。甚至到了當代,許多學者仍將碑、志看作一體,也是承襲了這一看法,約定俗成地將一切刻在墓碑上或墓中、概括逝者生平的文字均叫做墓誌銘。

刻石作銘,曾是古人死後的一件大事,很多人在生前就為自己撰寫了墓誌銘,或者不惜重金求人為自己寫墓誌銘。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韓愈就是寫作高手,其文集中收錄墓誌銘70多篇;儒學大家朱熹曾為14位女性撰寫過墓誌銘,表達了理想女性應具備孝順、賢惠、學識和嚴慈等品格。歐陽修一生共創作過83篇墓誌銘,都是褒獎當代儒學之士和才能之士,以從正面樹立新的士大夫評價標準。

此外,歷史上還有一種罕見的無字碑,成為後世難解之謎。

神龍元年(705年),82歲的武則天在人生的舞臺上謝幕。在她和唐高宗合葬的乾陵前立著兩塊石碑,西邊的那塊屬於唐高宗,上面刻著他的豐功偉績;而東邊的那塊八米石碑高大巍峨,上面竟然一個字都沒有,這就是著名的武則天無字碑。

除此之外,我國曆史上還有另外兩塊著名的無字碑,每一塊都記載著一段歷史。

一塊是東晉名士謝安的墓碑。謝安就是成語故事“東山再起”裡面的“主人公”,他四十歲時才開始做官,在謝安的舉薦下,其侄謝玄帶領被稱為中國歷史上五大強軍之一的“北府兵”,在淝水之戰中大敗前秦。謝安因此成為全民英雄,他死後,墓碑上不刻一字,代表著功德無量。

還有一塊是南宋奸臣秦檜的墓碑。臭名昭著的秦檜死後墓碑上無字,是因其陷害忠良,賣國求榮,後人不屑為他刻字。

3 瞭解古代社會的“參考書”

墓誌銘是我國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既具有一定的石刻藝術和書法價值,又蘊含豐富的歷史文化,能夠起到證史補史的作用,已成為文物部門整理收藏的重要內容之一。考古學者認為,短短几十年間,墓誌石刻已經從一種邊緣性史料成為我國中古特別是唐代研究最為豐富的信息來源之一。

研究者發現,古代墓誌銘所提供的豐富細節非常驚人,是現代人研究當時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生動的“參考書”。如元景在北魏宣武帝時任徐州刺史,很有理想抱負,但殘酷的政治鬥爭為他惹來殺身之禍,因此在《臨刑自作墓誌銘》中寫道:“洛陽男子,姓元名景。有道無時,其年不永!”寥寥數語,生不逢時的悲壯之情躍然紙上。

現存墓誌銘保留相對多且完整的朝代當屬唐代,出土的大量墓誌可以使人們瞭解當時的政治語境、民族戰爭、歷史人物及對當時政權的評價。如武周時期的墓誌“多含政治隱情”“不少墓誌通過墓主人的個人遭際揭露了酷吏政治的黑暗”,這些都體現了武周時期人們對於酷吏政治的反感,撰寫墓誌者通過隱晦的語言記錄了人們對於社會現狀的抗拒,曲折表達了人們嚮往光明自由的生命追求和理想。

對於很多現代人來說,認識墓誌銘是從學習書法臨帖開始的。墓誌銘是我國古代一種重要的石刻形式,越來越受到學者和書法家的關注。單純對於書法而言,墓誌和許多書法名作一樣,具有獨一無二的藝術特色,是人們臨習書法的模本,如司馬昞墓誌銘、刁遵墓誌銘等。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十分重視墓誌銘這一文化遺產的開發和保護。隨著文物保護法的頒佈和實施,新出土的和散落於民間的墓誌及拓片被徵集和保存到博物館、圖書館,學術界興起了一股墓誌研究熱,這一形態在古籍校勘和歷史文化研究中發揮了更大作用。

4 充滿自嘲與幽默的西方墓誌銘

墓誌銘是世界範圍內通用的紀念逝者的方式,但從內容上看,東西方國家天差地別。東方的墓誌銘重在描述和稱頌,嚴肅凝重;而西方則五花八門,或詮釋人生,或介紹自我,或饋贈箴言。

英語中,墓誌銘一詞epitaph是古羅馬統治時期的產物。在希臘神話傳說中,掌管天文的繆斯烏拉尼爾和音樂家安菲瑪洛斯的兒子利諾斯是底比斯的詩人,富有音樂天才,創造了“利諾斯歌”,即哀悼的歌,後因得罪了太陽神阿波羅而被殺死。後人寫下哀傷的詩紀念他,稱之為歐里娜,希臘語稱為epitaphion,epi是“在……上”的意思,taphos即“墓碑”之意,合起來就是“刻在墓或碑上的文字”,通譯為墓誌銘。

古羅馬時期的墓誌銘內容簡短,一般以“hic jacet”開始,譯成英語是“Here lies……”,即“……安葬於此”的意思,然後是墓主人的姓名、頭銜和生卒年份等。

歐洲的墓誌銘自產生之時起就帶有較強的文學性。在《希臘文集》中可以讀到許多詩人撰寫的墓誌銘,古希臘最有名的抒情詩人之一西摩尼得斯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其作品大都採用哀歌體詩句,感情豐富、形式簡練。古羅馬的墓誌銘也參照了古希臘的作品,不過行文中增加了事實的敘述,寫上警告後人不要破壞死者墳墓的話,散體逐漸增多。

此後在長達一千多年的歷史進程中,歐洲墓誌銘一直沿用拉丁文寫作的慣例,直至文藝復興時期才有所突破,出現了各種文字的作品。

英語寫就的墓誌銘始於14世紀中葉,至伊麗莎白時代(1558年-1603年),墓誌銘開始帶有明顯的文學色彩。16世紀末,用詩歌體寫墓誌銘已頗為流行。17世紀歐洲墓誌銘空前繁榮,許多著名的墓誌銘都是文人雅士的即興之作,並非為了用在墓碑上,如本·瓊森、約翰·彌爾頓等詩人都給後世留下了優秀的作品。關於人們寫墓誌銘的用意,英國湖畔派詩人華茲華斯在《論墓誌銘》中說:人們創作墓誌銘有兩個願望——保存死者餘骸和便於記憶。

與我國不同,歐洲國家的墓誌銘敘事議論對話描寫較少,而以抒情為主。很多情況下,甚至不會介紹墓主的生平,只揭示主要特徵或闡述一個觀點。多以簡短為特色,語言哲理性強,風格多樣。

英國17世紀後期最重要的作家德萊頓為他妻子寫的墓誌銘只是兩行詩:這兒躺著我的夫人;就讓她安臥在此吧!現在她已長眠,我也得到安寧。英國18世紀執文壇牛耳的著名學者塞繆爾·約翰遜為一位同輩作家所寫的墓誌銘雖是散體,但依然“簡約不簡單”:奧利弗·哥爾斯密,詩人,博物學家和歷史學家;幾乎沒有什麼他未曾涉獵,而凡涉獵者他皆有所建樹,併為之增色。法國作家司湯達的墓誌銘同樣精煉:“米蘭人(他曾僑居米蘭)亨利·貝爾(司湯達的原名)安眠於此,他活過、愛過、寫過。”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的墓誌銘是:“他觀察著世態的變化,但講述的卻是人間的真理。”

此外,還有一些是逝者生前自撰的,且本人不喜歡吹噓,多偏重於自嘲和幽默,這也是英國墓誌銘的一大特色。世界最負盛名的作家之一威廉·莎士比亞1616年逝世後,被安葬在家鄉的聖三一教堂。他的墓上只蓋著一塊石板,沒有立碑。這篇自撰的墓誌銘就雕刻在石板上。譯文如下:朋友,看在上帝的情分上,切勿挖掘掩埋在此的靈柩;留我墳墓者必賜福,動我遺骸者將受災。約翰·蓋伊是18世紀英國詩人、劇作家,其作品多諷嘲權貴,針砭時弊。蓋伊的墓碑上有兩首墓誌銘,第一首為新古典主義詩人亞歷山大·蒲柏所作,對其文才詩藝稱頌有加;第二首短詩是蓋伊自撰:世間的一切表明,生命不過是場玩笑;往日我曾這樣揣想,現在我已深明此理。1821年2月23日,傑出的英國詩人作家約翰·濟慈客死羅馬,年僅25歲。他臨終之際,為自己寫下了墓誌銘,並要求將這句話刻在墓碑上:此地長眠者,聲名水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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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的墓誌銘

“人可以被毀滅,卻不可以被戰勝”——這句膾炙人口的名言出自海明威的作品《老人與海》,很難想象在自己的作品中一向表達正能量的他,會在某一天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1952年,海明威發表了作品《老人與海》。當年,《老人與海》就獲得了普利策文學獎,1954年又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並被譯成幾十種文字在全世界發行。對此,海明威自認:“這是我這輩子所能寫的最好的一部作品,就連我自己也弄不明白,是怎麼寫出如此優秀的作品的,尤其是書中那句‘人可以被毀滅,卻不可以被戰勝’,已經成為我人生的座右銘。”

然而,他並沒有完全履行自己的諾言,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7年後,就用獵槍結束了自己62歲的生命。海明威死後,他的墓碑上只刻著簡單的一句話:“厄內斯特·米勒·海明威,生於1899年7月21日,死於1961年7月2日。”

2002年1月13日,《老人與海》主人公桑提亞哥的原型——104歲的格雷戈里奧·富·恩斯特去世。消息公佈的第二天,全球共有30多家網站發佈了這樣一張問卷——厄內斯特·米勒·海明威,當今世界上最偉大的作家之一,一個令世人非常敬慕的男人,竟莫名其妙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他的那位朋友——一個靠出海打魚為生的漁夫卻悠然自得地頤養天年。請問,一個幾乎擁有全世界的人,為什麼選擇了怯懦地死亡?而那個幾乎一無所有的捕魚老人,卻選擇了勇敢地活下去?請把你心中的最佳答案告訴我們,因為,海明威的墓碑上寫墓誌銘的地方至今還令人心酸地空著。

這樣一張問卷,立刻引起無數人的極大興趣。究竟哪種墓誌銘更適合海明威,一時間眾說紛紜。

這時,格雷戈里奧的兒子突然公佈了海明威去世前一天寫給他父親的信:“人生最大的滿足不是對自己地位、收入、愛情、婚姻、家庭生活的滿足,而是對自己的滿足。現在,我所有的希望已經破滅,那些意味著一切的天賦如今已經拋棄了我。我輝煌的歷程已經走完,為維護完美的自我,必須毫不猶豫地消滅自己。”

讀完海明威這封看似大徹大悟的信件,人們彷彿明白了他的死因:作為公眾人物,他已不堪來自各方的非議和重壓,而且很難突破自我,創作出比《老人與海》更優秀的作品。這種失敗,足以摧毀他。於是,在巨大的挫敗感和抑鬱中,海明威走上絕路。

也曾有人提議,把海明威的“遺言”作為他的墓誌銘很貼切,但馬上便有人提出,這樣一個消極的“遺言”,難以真正體現海明威的一生,只會褻瀆他的輝煌。

直至今日,海明威的墓碑上除了那簡單的一句話外,依然一片空白。也許,愈發空蕩寂寥的墓碑,才能留給後人無窮的惋惜與遐想。

郭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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