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分級防禦出臺,李玫瑾:中小學要增設心理和法治輔導員


未成年犯罪分級防禦出臺,李玫瑾:中小學要增設心理和法治輔導員

  • 文 | 拯救知更鳥
  • 字 | 本文共3385字,閱讀約需5分鐘
  • 聲明 | 本文由拯救知更鳥原創,歡迎轉載,分享硬核育兒經驗

事實上,我關注未成年人犯罪分級是在去年的10月份,因為對這方面瞭解不多,所以一邊關注這個動向,一邊惡補了與保護青少年相關的法律文件和措施。當然,遲遲沒有動筆寫這篇文章,最大的原因就是我最近變懶了。實在對不起我現在的3040個粉絲,歡迎大家鞭策我。

01

一部有溫度的,暖心的法案誕生了

2019年10月2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旗下官網中國人大網發佈了題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提請審議,分級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文章,未成年人犯罪分級防禦進入公眾的視野。

因為工作的原因,我閱讀過一些法律文件,比如做企業公關,就得了解《公司法》、《勞動法》,寫育兒文章就不得不瞭解《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保護法》、《預防未成年犯罪法》等等。行了,我又要扯皮了。說這些,是想炫炫我有多博學麼?不是的,我想說的是,那麼多法律文件中,《未成年保護法》讓我讀起來最愉悅。

不過,這一次讀了關於未成年犯罪分級防禦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我感覺到了從未有過的暖心和期盼。與之前那些冰冷的法律文書有很大的不同,這部尚在研討階段,還未正式頒佈的新法案,除了明確規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還在法案中提出了實操性非常強的防禦措施。


未成年犯罪分級防禦出臺,李玫瑾:中小學要增設心理和法治輔導員

今年的1月10日,針對未成年人犯罪分級防禦修訂案的立法專家諮詢會在北京召開,包括最高檢專家,最高法專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與犯罪學學院李玫瑾教授,中國政法大學顧永忠教授等知名法學權威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媒體也對該事件進行全方位的報道。

社區討論中,數十萬網友發表了自己的觀點,我們摘錄幾條點贊量最高的帖子:

網友“霞媽的戒尺”說:

原來法律也可以有溫度,我大孩今年16歲,輟學在外面打工。他十二三歲時嚴重叛逆,初三的時候偷偷抽菸,還上癮了。那時候我們完全不知道怎麼辦,他爸爸訓斥了幾次,最後還打了他,全家關係徹底崩了,最後學也不上,在家閒置幾年跑去打工了。如果早一點看到這個,知道怎麼防禦,也許不會造成這樣的結局。

網友“青峰”說:

很多人不理解我們為什麼傾盡全力,就算借錢也要送孩子去好學校讀書。其中的苦,只有經歷才知道。我孩子原來的學校,校園霸凌嚴重,老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我們實在是忍無可忍。我相信孩子有不良行為,父母有很大的責任,但學校也別想逃脫,一些學校環境特別惡劣,孩子很多壞毛病從學校學的,回到家訓誡後收斂了一點,再去學校又變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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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隨風也是風”說:

相比於之前大家希望入刑年齡下調的一刀切呼籲,這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更有全局感。青少年犯罪,任何時候都應該以預防為主。修訂案中加入的“矯治、社區矯正”還沒有具體的場所和措施,希望儘快完善。

網友“大雄”說:

對那些嚴重危害社會的未成年人罪行,還是要有一定的懲罰措施,可以不那麼嚴酷,但一定要有。懲罰措施可以作為震懾力存在。我記得美國對未成年人是有判刑的,14歲的少年被判死刑都有過,所以美國青少年的法治意識要比我們強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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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修訂案》的精髓,帶你快速讀懂未成年人犯罪分級防禦

簡單來說,這部關於未成年人犯罪分級防禦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最大亮點可以歸結為“三級五教八矯”。這是拯救知更鳥自己提煉的,方便大家理解和記憶,此處應有點贊和轉發,要不然我的才華豈不是被辜負?(好吧,我承認我臭不要臉!)

  • 三級:未成年人犯罪防禦的三個級別,由輕及重,由己及人
  • 第一級:不良行為,主要是對自己造成危害的行為

具體行為有9種:吸菸、飲酒;多次曠課、逃學;無故夜不歸宿、離家出走;沉迷網絡以至於影響正常學習和生活。

  • 第二級:嚴重不良行為,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

具體行為也有9種:結夥鬥毆;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等管制器具;辱罵、毆打他人;賣淫、嫖娼;吸食、注射毒品。

  • 第三極:未成年犯罪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損失,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具體行為不限:產生刑法後果,但無法承擔刑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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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教:學校教育要配合完成的5項防禦性教育措施
  1. 學校應配備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師,建立心理篩查和干預機制,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2. 強化校園安全管理,一對一定向疏導危險學生,排查預防校園欺凌隱患;
  3. 學校可通過招聘或購買服務的方式長期堅持開展德育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4. 學校可設立法治輔導員等崗位,對法案分級明確規定的不良行為進行干預,疏導,懲戒;
  5. 教育行政部門應把以上未成年犯罪防禦工作納入學校績效體系,如學校不履行預防未成年犯罪職責,教育部門可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
    還要追究校方的刑事責任
  • 八矯:八項過渡性教育矯治措施
  • 予以訓誡;
  • 責令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 責令具結悔過;
  • 責令特定期限內定期報告思想狀況和活動狀況;
  • 責令遵守特定的行為規範,不得實施特性行為、與特性人員交往或出入特定場所;
  • 責令接受心理輔導、矯治或者其他治療;
  • 責令接受未成年人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觀護幫扶;
  • 責令遵守其他促進未成年人遵紀守法的要求。

怎麼樣?夠清晰了麼?這一次,通過這個分級防禦法案,過去模糊不清的邊界被劃得比同桌的三八線還清晰。什麼行為是不良行為要矯正,清清楚楚,有法可以。如何矯正孩子的不良行為,有條有理,老師們處理起來也不用擔心被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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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分級防禦案這隻雨林蝴蝶,將引發基礎教育的變革

此前,拯救知更鳥曾發文探討過為什麼當今的校園,老師不敢對學生進行任何形式的懲罰或懲戒。表面上,是因為現在孩子都很金貴,一旦在學校裡被批評就尋死覓活;一旦在學校被老師懲戒,不明真相的家長一言不合就舉報投訴老師。

所以形成了這個的惡性循環:

老師懲戒教育——孩子家長舉報投訴——學校批評老師並懲罰老師——老師不願意懲戒批評學生讓自己惹麻煩——家長們不滿,認為老師不作為

表面之下,必有本質。形成這樣的惡性循環,本質的原因是教師有沒有批評,訓誡,懲戒孩子的權利。過去很長時間內,教師行為規範裡很少涉及如何懲戒學生,懲戒的流程,尺度是什麼。而如今,按照規定懲戒有不良行為的學生,成了學校的責任,老師的職責。


未成年犯罪分級防禦出臺,李玫瑾:中小學要增設心理和法治輔導員

心理輔導,行為疏導,批評教育,訓誡懲戒,法治輔導員干預,向未成年人訓誡機構尋求支持幫助以及直接報警。都可以成為學校老師們教育具有不良行為的合法方式。

  • 評定孩子行為的標準明確;
  • 訓誡孩子的尺度和規範明確;
  • 防範未成年犯罪的輔助設施也將全面建設。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研究的李玫瑾教授對這個未成年人犯罪分級表示非常支持,李教授認為:青少年犯罪集中發生在初中階段,在這個階段的校園裡增設一個心理疏導老師和一個法治輔導員,和增加品德老師,音樂老師,美術老師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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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定向給中小學輸送教師的師範學校還沒有系統化的心理和法治輔導方面的專業。要保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產生實際效果,需要對當前的教育機構做相當大改革,也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

我們有理由相信,在硬件設施建設上,我們不會有任何問題,不管是在師範院校增加中小學心理輔導老師專業,還是增加法治輔導員專業,都不是難事。而終端建設方面,我們的經濟再發展5到10年,就有足夠多的資源來完成中小學的心理和法治教育的建設。

在系統化之前,中小學心理和法治老師缺席的空窗期,社會資源也可以進行一定的彌補。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中,我們還看到立法部門提倡學校向社會招聘或購買服務,從心理諮詢機構和企業,法律援助機構和律所邀請或聘請相關專業人員來協助。也就是說,立法者們倡議,學校可以並應當調動社會資源來參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

當然,這種倡導也不是說學校自己想做就能完成的,社會上的各種力量,也應當積極參與其中。企業可以為學校成立公益基金,用於幫助學校購買相關服務;擁有心理輔導和法治輔導的企業或機構,也應當積極相應,能參與就參與,能免費就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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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每一次預防,都是對孩子的呵護

和打預防針一樣,每一次預防,都是對孩子的呵護。此次關於預防未成年犯罪分級防禦的修訂案,是在青少年犯罪率不斷提高,公眾期望出臺更好的防禦措施的背景之下推出的。

它沒有極端化的降低入刑年齡,也沒有提出不痛不癢的設想,而是提出了一個尺度明確,規範清晰,實操性強且可持續優化的方案。每一次防禦都是呵護,每一個轉發都是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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