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河源市委原副書記彭定邦被提起公訴

廣東省河源市委原副書記彭定邦被提起公訴


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彭定邦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廣東省河源市委原副書記彭定邦(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定邦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彭定邦,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江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彭定邦利用擔任龍川縣縣長、縣委書記、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河源市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高檢

廣東省河源市委原副書記彭定邦被提起公訴

彭定邦簡歷

  彭定邦,男,1962年9月出生,漢族,廣東五華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6年1月任紫金縣政府副縣長

  1998年4月任紫金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2001年4月任龍川縣委副書記

  2002年12月任龍川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副縣長

  2003年4月任龍川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04年6月任龍川縣委書記

  2005年3月任龍川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年12月任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龍川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年3月任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2007年4月任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1月任河源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2月任河源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市社工委副主任(兼)

  2012年5月任河源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市社工委副主任(兼)

  2016年7月任河源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2016年9月任河源市委副書記

  2016年12月任河源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8年10月至今任河源市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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