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老了,媳婦有贍養的義務嗎?

麗姐的生活


法律上兒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同理也沒有相應的法定繼承權!

楊文戰律師提示:法律的歸法律,首選的歸道德!兒媳對公婆的權利義務,女婿對岳父母的權利義務,法律上都是一樣的,以下分析中以兒媳與公婆為例,同理也可適用於女婿與岳父母。

如果有一個兒媳不贍養公婆,鄰里和社會都會指責這個兒媳不孝,但如果公婆到法院起訴要求贍養,你會發現到法院列的被告只能是這個公婆自己的子女,而與兒媳無關!如果有公婆要求法院判決兒媳來承擔贍養義務,那這個訴求肯定會被法院駁回。因為按我國法律規定,兒媳婦對公婆其實是沒有贍養義務的!很多兒媳對公婆盡孝,其實是在代替自己的丈夫履行義務。


法律上權利義務基本也是對等的,兒媳也不是公婆的法定繼承人,公婆的法定繼承人是其子女,當然如果已婚兒子以法定繼承的方式取得遺產,法律上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公婆以立遺囑的方式處分遺產時,明確只給自己的子女繼承,排除了子女配偶的權益,通過這種遺囑取得的財產就和子女的配偶無關了。


法律上只有一種情況兒媳可以按繼承人的身份來分割遺產,即《繼承法》第12條規定的:“喪偶兒媳對公、 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有的兒媳看了這個知識可能會說“既然兒媳沒有贍養義務,那以後公婆的事兒我就不管了!”我覺得這話分怎麼說吧,畢竟沒離婚的時候夫妻一體,老婆不替丈夫盡贍養義務,丈夫就要拿出時間來去盡贍養義務,耽誤的還是自家時間。而且,夫妻間如果真的鬧的這種互不體諒的地步,恐怕距離婚也就不遠了。每個家庭的情況不一樣,而且也不是每個家庭裡的事兒都要鬧到用法律來說話的地步的。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首發於悟空問答)


律師楊文戰


媳婦是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的!法律規定只有親生子女有贍養義務!法律沒有規定兒媳也有贍養義務!在說了!兒媳婦也沒有繼承權!所以沒有贍養義務!有的只是情份!養是情份不養是本份!但是做為兒子是有義務的哦!

說一下我們村裡的一為媳婦吧!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她老公做生意失敗欠了幾十萬!那時候在農村這幾十萬是一筆很大的債了!她老公跑路了!她婆婆在她家住!她婆婆共有四個兒子!她是老四家媳婦!老公跑路了她也一直斥候著。過了幾年她老公在外地做生意掙錢了!把欠的錢還上了!但卻給她了一張離婚協議書!因為這男的在外面幾年又找了一個女的!他和那女的結婚就得和她離婚!就這樣她們離婚了!這男的又去外地了!這女的離婚之後並沒有走,在家繼續斥候著婆婆和孩子!把一雙兒女供上了大學!把婆婆斥候的好好的!哎!世態炎涼!就這樣也沒能挽回老公!過了幾年她老公做生意又失敗了!那女的也離開了她老公,她老公又回到了她家!而且她斥候她老公還挺好!也不知道她怎麼想的!我們村裡很多人都為她報不平! 我為什麼知道那麼清楚的!因為那時我們兩家關係挺好的!我長大了之後和她兒子拜了把子的!我們是把兄弟!


山東農村仔


養她是情分,不養是本分。我兒子小時候,我婆婆說過沒有兒媳婦也沒有孫子,讓我帶著孩子趕快出去。就衝這句話我就決定了不養她老,我問心無愧。我父母養大了我還幫我養大了兒子 我只敬養我父母。我說過我老公,他不孝順婆婆就是喪良心,因為那是生他養他的人,我沒有義務。


米粒和鈴鐺


別談義務不義務 到了18歲父母都沒有義務撫養子女!可是現實呢18歲我們還在上學難道叫我們自己工作掙錢唸書?還是輟學去打工?那是不可能的現實生活中子女長大了工作了結婚不還是要父母操心?有些東西別揪著義務不義務 公婆年輕時對媳婦好的話我相信大多數媳婦老了還是會伺候公婆的 難道老了讓他們住養老院嗎?


小辣椒98634036


從人道上來說媳婦有撫養公婆的義務。只要公婆不是戲精,愛鬧事。不管年輕時她有沒有幫過我,我都會養她。

錦衣玉食,大富大貴這要看個人能力。只要不諸多要求,挑撥是非,僅僅管吃管住,在工作之餘,多陪陪她聊天,去玩,去逛街都是後輩應該的。人與人之間相處都是講究平衡的,你找我麻煩,我也不會讓你好過,你理解我,我也體諒你。

希望人人都能坦誠相待共同建構和諧社會。


溫暖媽媽快樂寶寶


媳婦沒有 兒子有啊! 姑爺沒有 女兒有啊! 不能要求媳婦和女兒似的 畢竟你沒生她養她 嫁到你家也沒享受到女兒的待遇…… 為何要求兒媳做這麼多?反過來姑爺有幾個做到了像兒子一樣對待岳父岳母了 也沒有人說過什麼啊!為什麼兒媳婦這個詞要承載著這麼多呢?


DHX問心


佛家叫因果,春種秋收,,任何事情都沒人義務付出,,憑什麼。。中國人的厚德載物,,孝在百行首,,孝順父母是必須的,因其血脈流淌。。。孝順公婆更應該,,因不管生男生女都是血脈相親。。想父母亦是有公婆的才生育了你。。子孝孫賢。。


安爾51145087


在法律上媳婦沒有贍養義務,只有協助對方贍養老人。對方也要協助女方贍養老人,這是法律規定的……


_夏天的雨


一個女人嫁到夫家,常常跟丈夫的父母居住在一起。公婆對自己既無生育之恩也無養育之恩。那麼,公婆年老失去勞動力時,作為兒媳是否需要贍養公婆呢?

1.有一種情況的兒媳是有贍養公婆的法定義務的----從小被公婆收養後,由公婆撫養長大成人的兒媳。後來,老人為了“肥水不留外人田”,將此收養的女兒嫁給自己的兒子。由此,這種兒媳在法律上就有了雙重身份,既是養女又是兒媳。法律規定:養女有贍養養父母的法定義務。

2.一般從孃家嫁到婆家的兒媳在法律上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

(1)也就是說,一般從孃家嫁到婆家的兒媳不贍養公婆並不違反我國法律。兒媳在我國的家庭關係中,是沒有其法律地位的。在我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在我國專門調整婚姻和家庭的《婚姻法》中,其所調整的家庭關係主要有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兄弟姐妹關係、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的關係。既然兒媳在我國的家庭關係中不具有法律地位,就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

(2)贍養就是孝順家裡的老人,是在血緣和撫養關係的基礎上成立的一種回報式的義務。在我國法律中,沒有公婆對兒媳的撫養義務,也無兒媳對公婆的贍養義務,並且在非特定條件下兒媳對公婆遺產也無繼承權,所以社會上聲討兒媳不贍養公婆不孝順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3)雖然法律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但協助的義務不是贍養義務,且此規定只適用於夫婦關係存續期間。若贍養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關係,或者贍養人死亡,那麼,配偶一方協助贍養的義務就自動解除了。

3.我國法律鼓勵兒媳贍養公婆。

(1)《繼承法》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我國法律是鼓勵喪偶兒媳贍養公婆、喪偶女婿贍養岳父母的。贍養是指給老人供給生活所需,特指子女對父母在物質上和生活上進行幫助。

現實生活中,兒子在外務工、在部隊當兵、在偏遠的地方工作,家裡的公婆都是由兒媳婦在贍養,她們勤勤懇懇、毫無怨言。更難能可貴的是那些喪偶兒媳、喪偶女婿還在贍養家裡沒有血緣關係的老人,這些人是值得尊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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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但兒媳也沒有享受公婆財產的資格說來也公平!

可現實很殘酷,都說沒有贍養義務,可也拿著彩禮錢以及享受男方父母購買的房子,這樣矛盾的事,按理法律也不應該支持的,可每一家的媳婦都坦然受之,既然這樣那就不可能說什麼沒有贍養義務了!

所以,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夫妻一體,老公的父母你沒義務,但同樣你的父母女婿也沒法律意義上的義務,可也沒有少照顧吧?就不要說什麼義不義務的,共同努力才能讓家庭更幸福美滿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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