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辞职,该不该有补偿?你怎么看?

田汝云


根据我掌握的知识,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是其本人应当退休那天(男60周岁,女55或50周岁生日)。所以到了这天就不存在辞职问题了,因为劳动合同已终止。如果在此前几个月辞职,辞职本身可以办,补偿肯定没有,因为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的。仅供参考!


长金老者


不管你到了什么年龄,只要是个人原因要求辞职,都不会有任何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合同;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员工患病、不能胜任工作、企业经营变更;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因用人单位不续签;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知道题主是什么情况,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若能顺利退休,办理退休领退休工资多好,还想什么辞职。

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到你!


云峰笨鸟


正常的情况下,职工因企业某种原因,比如技术能力强,生产中表现突出,却获不到相匹配的薪水,认为吃亏。或生产工作上与部门领导关系不融洽自觉得领导生产工作分配不公。又有专业不对口,影响自身的动手能力等等。据此,而主动提出辞职报告日起,但还得上班,30天后无论领导批复或不批,均可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走人,并应得到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那么,题意中的该同志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换言之,企业劳人部门已在按相关政策,将该同志相关资料一般提前一个月提交企业所在地区社保机构正待审核中,正常的情况下,该同志退休之日前办好,即可光荣退休,这是人一身中的大喜事。

那为什么要别出心裁提出辞职呢?实是搞不懂!要么有一种可能,该同志虽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多种原因他的社保基金未交足15年,故影响了他未能获的养老金待遇等,以此要继续留在企业干,直至交足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

于是他又不愿在企业干下去,提出辞职请求,或另找家企业继续工作,交足15年社保,那就另当别论了。但想想也不合算呀!因此,如有这种情况发生,应去地区社保机构咨询后,才能决定。反正被辞退和个人主动辞职,在补偿问题上有很大区别。


绿水青山1390


国家有补偿法,但辞职是自己辞职非但没有补偿,还要赔公司的钱!已到退休了,办退休就是了,不必辞职!自己提出辞职按合同法规定,违约方赔,受割方的钱!公司说五十万你还得赔他50万!


用户50873537831杭州


本身你辞职就没有补偿,不管是不是在法定退休年龄,只要是你自己提出来辞职的话,就没有补偿的。

这里所说的补偿应该是指因为单位要减员,所以请你走,这样必须赔偿n加1,这个n就是你工作的年限。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自动转到社保去退休了,到社保去拿退休金了,还有什么补偿不补偿的。


谈笑阁


这个员工心机就有点重了,个人觉得不需要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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