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減免稅貨物徵免性質,4月有新調整啦!

部分減免稅貨物徵免性質,4月有新調整啦!

為便於相關減免稅政策實施和報關單填制,海關總署新增了2種徵免性質,同時明確部分徵免性質適用的監管方式,自4月1日起執行。具體有什麼變化呢,趕快來了解一下吧!

新增2種徵免性質

要點1:對軟件生產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進口專用設備稅收政策,增設“軟件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進口設備(代碼426)”

部分减免税货物征免性质,4月有新调整啦!

請注意!符合軟件生產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減免稅貨物,徵免性質原分別適用“國批減免(代碼:898)”“集成電路(代碼:422)”,4月1日起適用“軟件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進口設備(代碼:426)”。

要點2:對鑽石及上海鑽石交易所有關稅收政策,增設“進口鑽石(代碼:927)”

符合鑽石及上海鑽石交易所有關稅收政策的減免稅貨物,徵免性質原適用“國批減免(代碼:898)”,4月1日起適用“進口鑽石(代碼:927)”。

部分减免税货物征免性质,4月有新调整啦!
部分减免税货物征免性质,4月有新调整啦!

明確6種徵免性質適用的監管方式

此次海關總署明確了6類減免稅政策對應的徵免性質適用的監管方式,大家在辦理相關貨物《徵免稅證明》和進口報關等手續時,注意填寫正確的徵免性質和監管方式。

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6種徵免性質適用的監管方式!

部分减免税货物征免性质,4月有新调整啦!

注意事項

4月1日前,在軟件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進口設備、進口鑽石有關減免稅政策項下出具的,適用原徵免性質的《徵免稅證明》,仍可正常使用。如未使用的,需到主管海關作廢重出。

海關小知識

note

徵免性質是指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實施徵、減、免稅管理的性質類別。徵免性質分為照章徵稅、法定減免稅、特定減免稅和臨時減免稅四部分。此次調整的是特定減免稅的部分徵免性質。

監管方式是以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物的交易方式為基礎,結合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徵稅、統計及監管條件綜合設定的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管理方式。

一份報關單隻允許填報一種徵免性質,涉及多個徵免性質的,應分單填報。

供稿單位:黃埔海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