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名提單的風險

記名提單的風險

貿E寶知識

在沒有收款保障的情況下,千萬不能做記名提單。因為在許多國家裡,記名提單的收貨人可以不憑提單就可以提貨,因此提單實際上已經失去了貨權的作用。就象空運提單一樣,收貨人只要憑身份證明就可以提貨。即便是信用證結算,開證行都不願意接受記名提單,所以一般信用證都規定為:TO ORDER 這樣的空白抬頭的提單,由此來控制和掌握貨權。因此,不能只片面的記得記名提單的不可轉讓,還要記住“記名提單的收貨人可以不憑提單就可以提貨,因此提單實際上已經失去了貨權的作用。”這一至關重要的一點!概念一定要記得全面,才不會給工作帶來差錯和損失。所以只收30%貨款,且後T/T 70%的收款方式,如果做成指定收貨人提單,即記名提單的話,客戶如果信譽不好,不付款,將有可能遭遇款、貨兩空的境地。當然,如果對客戶有信心和收款有把握,則另當別論。

在國際經濟法上,記名提單主要是為了保障貨物承運期間貨物所有人的利益,減少因為承運人的過失導致的損失。但另一方面,記名提單的靈活性較之其他的提單方式應該是不足的。因此,記名提單在運用中要結合實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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