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兩男子酒吧玩樂生糾紛 圍毆傷人被判刑

兩男子酒吧玩樂生糾紛 圍毆致傷他人獲刑

萍鄉:兩男子酒吧玩樂生糾紛 圍毆傷人被判刑


因在酒吧玩樂時與人發生口角,持酒瓶等砸傷他人獲刑。近日,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尋釁滋事案,分別判處黎某、卜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2018年11月16日晚,彭某和吳某(另案處理)等人在萍鄉市區步行街某酒吧玩樂,22時許,彭某在酒吧舞池跳舞時被陳某(在逃)踩了一腳,雙方因此發生口角,隨後陳某及黃某等人便持酒瓶毆打彭某,彭某跑回自己卡座向朋友求助,隨後雙方開始互毆,陳某一方的被告人卜某、黎某等人也隨即加入鬥毆,彭某被打暈在酒吧門口,後被酒吧保安勸開。期間,劉某在雙方打鬥中被誤傷。經鑑定,彭某傷情構成輕微傷。2019年7月4日,黎某、卜某經公安機關傳喚自行來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案發後,黎某、卜某家屬賠償了劉某的損失,並取得了劉某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黎某、卜某夥同他人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結合本案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的作用,歸案、賠償等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萍鄉:兩男子酒吧玩樂生糾紛 圍毆傷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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