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已发布的房产政策汇总!

01

2020年1月9日

在2020年1月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为盘活存量闲置商业和办公用房,规范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租赁住房,切实增加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市住房建设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对改建原则、改建条件、改建要求、实施程序、保障措施提出具体意见,明确了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性质不变,整体确权、节能环保,绿色改建为改建原则,加大对“商改租”的支持力度,以区住建部门为主体,建立联合审核认定通道,引导企业按要求规范实施改建。


02

2020年1月23日

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1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在疫情期间多次发布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及复工备案等通知,为我市房地产领域、物业管理等提供指导意见。


03

2020年2月13日

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1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明确对物业管理针对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提出指引意见。


04

2020年3月1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文,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化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各大银行也在2020年3月陆续发布了转换通知及转换流程。


05

2020年3月3日

在2020年3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了规范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工作,创新筹集工作机制,盘活各类社会存量用房制定本办法。其中提出了满足一定条件的房源可以筹集作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供应,并对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梳理,以及对规模化租赁和购买提出明确意见,本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破解深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筹集工作的现实困境,也为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06

2020年3月11日

为鼓励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与2020年3月11日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允许视疫情防控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实现房屋交易全流程线上化,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房企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另外,《规定》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鼓励各银行机构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


07

2020年3月17日

为有效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20年3月17日转发了《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住房租赁有关工作的意见》,并提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保障住房租赁有序开展、保持住房租金价格稳定等六项意见,并明确了已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租住管理和新办理住房出租的租住管理的要求,如业主个人出租住房,确需带看的,需由业主本人带看;一次看房总人数不超过3 人(含业主房或租赁企业员工)等。

2020年3月已发布的房产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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