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我们在行动】大连法院严惩三起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大连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宣判了三起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案、虚构销售口罩信息实施诈骗案等违法犯罪行为。


  • 被告人刘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
  • 被告人赵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抗击疫情 我们在行动】大连法院严惩三起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1

刘某某妨害公务案


【抗击疫情 我们在行动】大连法院严惩三起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2月8日,被告人刘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严重违反小区封闭管理规定,不配合小区疫情登记工作,未佩戴口罩,强行从小区封闭的南门进入,且刘某某拒不配合民警的传唤并激烈反抗,将一文职警员左手咬伤。2020年3月20日,大连市旅顺口区法院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

吴某某诈骗案


【抗击疫情 我们在行动】大连法院严惩三起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2月1日至9日,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在微信群内发布虚构的销售口罩广告,制作虚假快递单等方式,骗取金某某人民币16450元,李某某人民币730元,合计人民币17180元。案发后吴某某将违法所得款项返还给2名被害人。2020年3月20日,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


3

赵某妨害公务案


【抗击疫情 我们在行动】大连法院严惩三起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2月10日,被告人赵某醉酒后拒不配合防疫检测,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追打。民警到达现场后,赵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对民警不断辱骂并用手机进行录像,并跑至派出所前主干道并躺在地上,过程中将两名文职警员咬伤,将办案民警手部抓伤。案件发生后,赵某有所悔悟,多次到公安机关向当班民警赔礼道歉。2020年3月20日,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普法小贴士

疫情防控期间,什么情况构成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277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什么情况构成诈骗罪?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据了解,疫情发生以来,大连法院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精准打击,严厉惩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快立、快审、快判,及时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大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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