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代人的名字還要帶字,比如諸葛亮(字孔明)?

一天不皮渾身難受


我們現在的名字其實就是姓名,在古代,姓、名、字、號都是不同的,最先出現的是姓,為了把這群人和那群人做出區分,就出現了姓,我們可以發現在古代,秦還沒有統一之前,一個國家中百姓的姓氏都是一樣的。

而名的出現,就是為了區分你、我、他,如果說姓是一群人的專屬標誌,那麼名就是屬於個人的專屬標誌,《說文解字》中對於名這個字的解釋是:“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明。”

字和名的區別就像我們現在親朋好友家人們叫的我們的大名和小名的區別,名就是小名,字就是大名。字並不是和名一起取的,在出生三個月後會起名字,一直到你成年,這個名字都會伴隨著你,成年長輩起的名字就不適合直接稱呼了,所以取個字,便於別人稱呼,叫別人的字是出於禮貌的叫法。

一般都是先有名而後有字,字是根據名取的,名和字之間一般都有關聯,可以是同義的也可是反義的,比如諸葛亮字孔明、韓愈字退之,也有許多意義同類、形體離合等等取法,比如姚椿字春木等等許多。字可以是兩個字也可以是一個字的,大多數我們見到的都是兩個字的。

姓隨家姓,名字父母取,號呢就是自己取的,可以理解為別號、綽號,通常都是抒發自己的志趣,也會加上自己的住址。我們常見的有六一居士、東坡居士、等等。

其實號還有一個比較特別的號,就是諡號,諡號一般是人在死後,按照他的生前事蹟評定來定諡號,我們比較熟悉的就是朝廷皇帝皇后妃子們的諡號,看古裝劇的時候常常可以看到這個詞,也有私諡,比如岳飛稱嶽武穆、秦檜稱秦謬醜。


阿探推書


古代的人除了“名”之外還有個“字”。“字”

在商朝的時候就已經出現了,到了周朝的

時候便開始逐漸盛行。根據《禮記·檀公》

的記載,男子在加冠之後,就是成年人了

,就可以正式步入社會了,那麼進入社會

後需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如果用

“名”來相互稱謂,就顯得不夠尊重對方,

所以在名之外人們又起了一個“字”。在交

往的時候,便互相稱呼對方的字,以表示

對對方的尊重。自己的本名,是自己的父

母或者是輩分比較大的人,可以用本名來

稱呼自己。長輩稱呼晚輩名字的時候,表

示的是比較親暱,當自己對別人說自己名

字的時候,那麼就顯得自己比較謙遜。在

相互溝通和交流的時候,人們都用字來互

相稱呼對方。

那麼古代的人取字的時候有什麼講究嗎

?是不是隨便起的呢?當然不是,古代人

取名或者是取字的時候,是比較注重它的

內涵的,希望用名或者是字來表達自己的

德行和願望。而“字”跟“名”的意思可以相同

,比如屈平,字原,二者意思相同。諸葛

亮,字孔明,都是光亮的意思。

“字”和“名”的意思也可以相近,不相同。

比如說,鄭樵,字漁仲。這兩者之間看似

沒有什麼聯繫,但是又相輔相成。

“字”和“名”的意思也可以是相反的,比如

說朱熹,字元晦。熹字代表白天,晦字代

表黑夜,兩者完全相對。

還有“字”和“名”相互引申補充的,二者相

互補充。比如白居易,字樂天。講的大概

是居住的安靜祥和,才能樂天命吧。


風生水起好運來


字”只是限於古代有身份的人。

《禮記·曲禮》上說:“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說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為了讓人尊重他,供他人稱呼。一般人尤其是同輩和屬下只許稱尊長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鋒言瘋語說天下


中國自古就是一個禮儀之邦,對人要互相尊重,不能指名道姓稱呼別人,這樣不禮貌,如果是同輩關係可以用名字稱呼,如果是上一輩只能稱呼他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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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講究,同輩人,長輩人,晚輩人


硬筆毛筆書法


在古代,孩子出生百日後,母親會把孩子抱給父親,父親摸摸孩子的頭,會給孩子起一個名,名是自己叫的。等男孩20歲,女孩15歲,男孩要馬上步入社會,女孩要出嫁,父母會找一個有學問的或有身份的先生給孩子起一個字,這個字是進入社會用的,比較正式。如果女孩在15歲嫁不出去,就等著起字,這就叫待字閨中。

一個人的字,都是正式場合用的。例如,在電影中我們看到,毛澤東主席他自己叫他的名,說我是毛澤東,他的同學和朋友叫他潤之或潤之兄,在這裡叫字是表示尊重。


張清義聊家教


姓名之外,不光有字,字之外還有號,號之外可能還有別號。

,是父親所屬的家族所給予的,份量最重。

,是族中德高望重或學識淵博的人給起的。如家族聚居,還要按字排輩來起。

姓名是古人家世血統籍貫的基本符號載體。一聽你是韓某某,講究人家差不多能猜到你是某府某縣某家人了。

是別人起的,比如家族達人、授業恩師,仕途貴人。字言志,某種程度代表著師長對你的期許,對你的人生指向。比如蘇東坡,名蘇軾,字子瞻,又字和仲。

,一般只有號才是自己給自己起的。是對自己生命成就的一種總結。比如陸游號放翁。更出名的鄭板橋,八大山人,本來名字都讓人淡忘了。

為什麼這麼複雜,因為它有道理。直呼其名,即使現代也是不禮貌的言行,古代就是根本拿對方不當回事了。叫人家的字,那你身份至少也得和對方齊平,最好是高一些,或者有相當的交情。私人場合交談,一般最安全最通行的就是叫別人的號,如板橋先生,這是對對方有了解,表達認可與尊重。

別號,這還不算什麼,有時候古人覺得自家內涵太多,一個號不夠,能有好幾個號。通常和古人心愛的某種東西有關,建築,花木,動物,甚至家鄉,門前的一條河一座山,用別號來表達這種喜愛與羈絆,如留園主人,如病梅館仙等等,用現代語言說這個算情調小號。越小號,就越顯得親近,知根知底,志趣相投。一個稱呼叫出來,就表達了我懂你……

此外,成就大的人還有世號,如蘇東坡,後世號為蘇仙。大人物夠級別的大官員還有諡號。

當然,窮人可能連個最基本的名字也沒有。

答自劉羽舟和蕭銘珏


劉羽舟和蕭銘珏


很早就有字的稱謂了,例如姓姜名尚字子牙,因為他是出家人又多一個道號飛熊,春秋時孔聖人不就是字仲尼嗎,字,一直沿用到建國初期,後來可能是提倡新文化,就把這個,字,給淡出了,首先說明我不是復古主義者,我覺的字不是糟粕,而是祖先留下來的珍貴遺產,應該再恢復回來,古時候直呼其名是對人的不尊敬,如果稱:字,則客氣的多,咱們拿三國說事,比如稱劉備為玄德公,稱關羽為雲長兄,稱諸葛亮為孔明先生,這些稱乎既親切又尊重,比現在直呼其名要強的多,比如現在都是張總,李總,俗不可耐,開個小賣部就成了董事長,恢復表字,不是倒退,而是繼承了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愚見如此,謝謝,


韓I949


在中國古代,名、字分開使用。今合稱“名字”,則指姓名或名。參見“冠禮”、“笄禮”。

據說上古時期,嬰兒在出生三個月的時候由父親給命名,這就是古人“名”的由來。其實在我國民間,部分地區至今仍保留著嬰兒滿月時才命名的習俗,不過是命名的權利不再由父親一人擔當,而是由嬰兒的親人共同擔當。有趣的是,在古代,男孩子長到20歲的時候要舉行“結髮加冠”之禮,以示成人,這時就要取字。而女孩子在15歲時要舉行“結髮加筓”之禮以示可以嫁人了,這時也要取字。可見,古代的時候男女皆有字,比如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字璇卿。

所以知道名字是父母取的,代表父母的期待,字和號是自己起的,表示對自己的期望或者自己的理想。


程萌的作品


說到這個問題,必須要提一個人物,那就是“王莽”。上臺後出了很多奇葩的政策,其中一條是關於人們該如何取名字。

王莽規定,人們起名,不能超過兩個字,比如你看《三國演義》,人名是不是都是兩個字?曹操 劉備 周瑜 孫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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