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構建“以房屋管人 以服務管人”長效機制

為貫徹落實全縣居民服務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著力構建“以房屋管人,以服務管人”長效機制,我縣近日出臺《關於加強全縣居民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在全縣引起強烈反響。縣出租房屋和居民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唯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為什麼要出臺這個《實施意見》?

答:加強居民服務管理,雖然切口很小,但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實施意見》的出臺,對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和建設“平安武義”,確保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提升新居民歸屬感,在全社會形成和睦相處、友愛互助的良好氛圍,都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問:《實施意見》的目標要求是什麼?

答:《實施意見》的目標要求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指導思想,按照構建“基層黨建+社會治理”工作格局的要求,建立“以房屋管人,以服務管人”工作機制,切實掌握全縣所有居民群眾的基本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服務群眾工作,推進社會治理。

其中重點是做好戶籍不在本村(社)的新居民的服務管理。通過加強對各類出租(出借,下同)房屋的管理、健全基層幹部和黨員聯繫服務群眾制度、加強“基層黨建+社會治理”等系列工作舉措,確保管住所有出租房屋,努力爭取新居民登記率達到100%,全縣居住人員民情檔案記錄率達到100%,新老居民同步、同等得到服務管理,新居民違法犯罪率明顯下降。

問:《實施意見》中,“以房屋管人”有哪些工作舉措?

答:“以房屋管人”概括起來,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加強房屋出租的事先把關。村(社)等基層自治組織要將出租房屋和居民服務管理納入村規民約、社區公約,負責督促所有居民切實遵守居民共同守則(村規民約、社區公約),出租協議中應明確相關內容。如系中介機構代理房屋出租事項,中介機構應事先徵求當地基層自治組織的意見;因房屋質量、消防問題等不符合出租條件的,要在住建、消防等部門督促整改後,驗收合格才能出租。對於房屋出租申請,村(社)組織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

二是及時做好承租戶的服務管理。新加入的居民承租房屋後,即納入本地居民自治組織服務管理,樓長、樓道長要及時上門服務,告知相關事項,並通過村(社)代為辦理申報居住登記等各項工作。出租房屋較多的村(社)可按照旅館式管理的理念,對全村的出租房屋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公安機關要參照旅館式管理的辦法,建立相應工作系統,指導村(社)開展申報居住登記等工作。

三是加強動態管理。鄉鎮(街道)和村(社)的居民服務工作機構要在公安部門的指導下,通過檔案管理和智慧管理等手段,及時更新居民信息,加強動態管理。要加強出租房屋的抽查檢查,對不按規定登記申報的房東,公安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四是加強企業員工宿舍管理。企業員工宿舍應當參照出租房屋管理規定進行管理,開發區及相關鄉鎮(街道)要摸清轄區企業員工宿舍底數,督促企業明確居民服務管理負責人及聯絡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完成企業宿舍居民服務管理工作。

五是推進大數據綜合應用,深化智慧管人。加快推進“智安小區”、出租房屋智能門禁建設進度,在小區出入口等重點場所安裝人臉識別系統、車牌抓拍裝置和視頻監控,在出租房屋安裝智能門禁系統,融合二代居民身份證、IC卡等識別技術,實現對小區、出租房屋和居民的智能化管理,有效提高出租房屋和居民服務管理實效及預警、預測、預防各類風險的能力。

問:《實施意見》中,“以服務管人”又有哪些工作舉措?

答:“以服務管人”概括起來,也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健全基層治理組織。加強農村和城市社區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建設,健全村(社)各類群眾治理組織。根據實際需要,劃小管理網格,切實把工作落實到管理網格(村民小組、業主委員會)和樓道中。加強居民教育引導,強化居民群眾的參與意識、自我教育意識和自我管理意識,共同建設美好生活家園。對新加入的居民,基層自治組織要第一時間上門服務,告知村(社)居民共同守則(村規民約、社區公約),及時掌握有關情況,並做好相應服務。

二是建立民情檔案制度。鄉鎮(街道)和基層自治組織要切實掌握本地居民的基礎情況,要以房屋為單位,建立“一戶一檔”民情檔案,主要包括居住人員基本信息、從業和住房等情況及困難訴求、意見建議。要健全完善走村入戶、黨員聯繫群眾等工作機制,把建立和更新民情檔案作為做群眾工作的重要載體。鄉鎮(街道)聯村、聯居、聯企幹部要定期走村入戶瞭解民情,樓道長每個月要通過微信群、上門走訪等方式瞭解社情民意,及時更新民情檔案。記錄民情檔案工作要注意不侵犯公民權利,保護個人隱私。

三是積極幫助新居民融入本地生活。要特別注意關心、關愛新居民的生產和生活,積極給予必要的幫助和支持。要開展各類鄰里間互幫互助活動,增進鄰里互動,建設和諧村(社)。在新居民集中的地方,可結合實際需要,通過法定程序把新居民代表選進村(居)委會工作班子,也可探索建立由村(社)黨組織主導的居民民主協商議事機構和各類社會組織,加強他們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引導他們有序表達利益訴求,促進新居民融入村(社)。

四是積極推進新老居民的同步、同等服務管理。各職能部門要將新居民納入工作範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老居民同步、同等進行服務管理。積極鼓勵並創造條件地推進新居民履行本地居民義務,享受本地居民權利。拓展《浙江省居住證》使用功能,加大公共服務資源整合的廣度和深度,打造集行政管理、公共服務、金融服務、商業應用、企業管理等為一體的居住證,提高居住證含金量,提升新居民待遇。

五是強化黨建引領。鄉鎮(街道)要創新流動黨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在新居民集中的工業園區、園中(城郊)村等地成立區域黨建聯盟,吸納集聚治理骨幹力量,整合釋放村、企、社會組織及部門基層站所等各領域服務資源,協同推進區域治理。實行外來流動黨員同等化服務管理,推動本地黨員和流動黨員共同管理、共同發揮作用。積極鼓勵新居民黨員亮出身份、發揮作用,做好“一管三帶”(管好自己,帶好家人、帶好樓道、帶好鄰居)。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探索在新居民群體中建立居民黨支部和黨小組,加強黨建引領。

問:如何為《實施意見》提供組織保障?

答:主要是健全工作體系,成立縣、鄉鎮(街道)、村(社)、網格(村民小組、居民小組)、樓道(黨員聯繫戶)五級組織網絡,網格和樓道在村(社)組織的授權下開展工作,為加強社會治理和新老居民服務管理工作全覆蓋提供組織保障。

一是成立武義縣居民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牽頭協調、研究、解決居民服務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居民服務管理的各項日常工作。

二是各鄉鎮(街道)成立居民服務管理所。由鄉鎮(街道)副書記擔任所長,常務副鄉長(副鎮長、副主任)、組織委員和轄區派出所負責人擔任副所長,成員由組織、綜治、工辦、教育、民政、司法幹部等人員組成,負責安排落實本轄區居民服務管理工作。

三是各村(社)成立居民服務管理站。由村(社)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任站長,村(社)聯繫民警任副站長。根據需要配強居民服務管理站工作人員,可統籌網格員、專職村務工作者隊伍,確保工作人員有履職精力、有一定文化程度。居民服務管理站可依託村(社)黨建陣地,與基層黨群服務中心合併提升建設。有集體宿舍的企業也應建立相應服務管理站(組)。

四是配好網格長、樓道長。選派責任心強、服務意識好的村(社)黨員、在職黨員、志願者任網格長、樓道長,進一步發揮“黨員聯繫戶”制度的作用,細化網格責任,切實做好居民服務管理工作。

問: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如何落實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答:鄉鎮(街道):負責抓好轄區內居民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村(社)、企業成立相應的機構、網格和開展服務管理等工作。居民流出地的村(社)也應掌握人員流出的基本情況,在本縣內流動的,應及時與流入地村(社)進行銜接。

政法委:負責將出租房屋和居民服務管理工作納入綜合考評、平安考核並牽頭做好考核工作。會同組織部、大數據管理中心、公安局等部門,充分整合現有信息數據,建立民情檔案電子數據系統,指導鄉鎮(街道)完成電子檔案數據錄入工作。

組織部:負責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發揮黨員作用,積極推進居民服務管理工作。及時督促檢查鄉鎮(街道)幹部走村入戶、黨員聯繫群眾等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

宣傳部:加強宣傳居民服務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部門、鄉鎮(街道)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加強新居民先進典型宣傳,增強新居民歸屬感、認同感。加強新居民權益保障情況的輿論監督,努力形成全社會尊重、關心新居民的良好氛圍。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文明素養。

改革辦: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謀劃相關改革,指導相關部門、鄉鎮(街道)優化出租房屋審批流程和環節,優化服務方便新居民租用,提高辦事效率,提升群眾獲得感。

公安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居住房屋出租的治安管理,依法查處涉及居住房屋出租的刑事犯罪和治安消防違法行為;公安基層派出所指導村(社)開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

建設局:按照本意見要求,負責出租房房屋使用安全認定、出租房中介機構管理、租賃協議內容完善、物業監管等工作。

市場監管局:根據行業管理的職責,及時排查居住在經營地(門店)的員工情況,配合社區做好管理服務、記錄好民情檔案。

教育局:負責將新居民子女義務教育納入本地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辦法。負責新居民子女學校教學的指導和管理。

人力社保局:負責為新居民提供與常住戶口居民平等的職業培訓、就業信息、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提高新居民就業能力;依法及時受理、調解、仲裁涉及新居民的勞動爭議,保護新居民的合法權益。

民政局:推進救助體系建設,健全救助管理網絡,利用現有福利院等公共設施或通過其他方式,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保護、返鄉等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將出租房屋管理要求納入村規民約、社區公約。指導基層自治組織保障居民政治權利、有序參與自治組織的選舉、參與村(社)公共事務。

司法局:推進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進村(社)工作,提高出租房屋房東和新居民法律意識,暢通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途徑。

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鄉鎮(街道)及轄區公安派出所管理區域內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對居住房屋出租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指導鄉鎮(街道)在居住房屋密集區域建立志願消防隊或設置微型消防站,參照住宅小區微型消防站標準配備人員和器材。

企業服務中心:為企業及其員工提供相關政策諮詢服務,收集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到相關職能部門。

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居民服務管理工作。

問:出租房屋和居民服務管理工作如何考核?如何保障經費?

答:一是建立完善考核機制。由政法委牽頭對鄉鎮(街道)、職能部門居民服務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凡因履職不到位引發影響社會安全穩定重大案事件的,嚴肅追究主要責任人和有關人員責任,做到發現一起,追責一起。組織部門要認真研究基層黨員幹部考核獎懲激勵政策,選樹一批在出租房屋和居民服務管理工作中業績突出的網格員和樓道長。同時,積極鼓勵各鄉鎮(街道)結合轄區實際開展管理機制創新,對於成效明顯的,在全縣進行推廣。

二是建立完善經費保障機制。縣財政局要落實專項保障資金,實行以獎代補等激勵性措施,加大出租房屋和居民服務管理的經費保障力度。有條件的基層自治組織可探索試行收取出租房租賃中介費等市場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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