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城陽區出臺中小企業房租減免政策實施細則

記者從城陽區獲悉,為貫徹《青島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疫情防控形勢下統籌推進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20〕6號)、《青島市財政局關於落實好疫情防控期間中小企業房租減免政策的通知》(青財資〔2020〕7號)等有關規定,城陽區出臺落實好中小企業房租減免政策有關具體實施細則。

一、減免範圍

合同租賃期限在20年內項目。

二、申報主體

承租機關和事業單位等國有房產的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三、具體操作

承租主體尚未繳納房產租金的,直接免交2020年2-3月份房租;對經營確有困難的,鼓勵雙方在政策框架內協商一致,減半交納2020年4-6月租金。

對於已繳納房產租金且難以辦理退款等情形的,可採取延長相應租賃期限等其他更為靈活的處理方式,保證政府政策落地落實。

四、辦理流程

承租主體向出租房產的行政事業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由行政事業單位與承租方在政策框架內協商確定落實方案,並由出租方報其主管部門審核,如出租方本身為主管部門,則由其負責落實。完成減免手續1個月內向區財政局國有資產發展中心備案。

五、其他

青島市《關於轉發山東省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的意見〉的通知》(青防指辦第300號)及後續出臺疫情防控期間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租金減免政策的貫徹落實,參照本通知執行。

各街道所屬行政事業單位房租減免政策落實,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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