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精神的誕生,以及鄉村體系的建立

在墾荒活動較少的拉丁基督教地區,農奴獲得自由地位的機會就沒有那麼多了。

但在11和12世紀時,上述地區的城鎮數目增加,城鎮新居民獲得了更多特權,一些鄉村移民也憧憬著能夠同時改善經濟狀況與法律地位。不過,在談及這個以諺語"城鎮的空氣使我們自由"作為總結的話題之前,有必要先關注一下鄉村社會中處於統治地位的人們。

騎士精神的誕生,以及鄉村體系的建立

在鄉村社會中,權力最大的男男女女有許多不同的名號,稱他們為"領主"固然是個很方便的辦法,但其他的稱呼也同樣適用。法語中的"seigneur"便是一個常見的替代用詞。當然,並非所有的領主都擁有同等的權利,而多種多樣用於描述他們的詞有時也揭示了這樣的差異。在11世紀早期,英語中的"騎士"和源於凱爾特語的"封臣"指的還是僕人,這樣的人服侍一個地位更高的領主,但其身份則既非村夫農民,又不是無可置疑的社會精英。德語中的"騎士"在法語中的同義詞為"chevalier",這兩個詞和其他羅曼語族中的同義表述——比如西班牙語中的"caballero"——都或含蓄或直白地強調了馬匹,騎士只有擁有馬匹才能履行自己的軍事義務。含義較為寬泛的拉丁詞"miles"則強調了騎士在實踐中做的事——戰鬥。

騎士精神的誕生,以及鄉村體系的建立

直到後來,進入12世紀後,"騎士"這個職業才與"騎士精神""騎士氣概"等抽象觀念體現的高尚地位聯繫了起來,這些觀念反映出這一軍事職業開始具備越來越多的儀式意義。在法蘭西等國,世襲的騎士身份成了貴族地位的象徵,而英格蘭等國的情況卻並非如此,不過,騎士身份依舊能使一個男人及其家庭與地位低下的芸芸眾生劃清界限。

11世紀初期,在粗糙而混亂的社會分層中,騎士階層之上的是稱為堡主和男爵的階層。顧名思義,堡主要麼是城堡的主人,要麼控制著另一名領主委託他管理的城堡。當時,許多地區缺乏有效的集權管理,城堡數量因而不斷增長,這一被稱為城堡化的過程無疑使堡主和城堡駐防騎士的數量大大增加了,法國西部的普瓦圖就是很好的例子。"男爵"含義寬泛,意指一個較為重要的男人,他往往擁有不止一座城堡,也許還有大批家臣追隨。同時幾乎可以肯定的是,男爵擁有自己的財產,在我們所考察的年代早期,他們的財產中包括奴隸,後來則變成了農奴。通過比較可以發現,上述條件使這樣的人物擁有了遠超普通騎士的巨大財富,和普通的鄉村居民相比,他們的資產就是天文數字了。

在如此巨大的權勢和財富之外,他們往往還有相應的管轄權。男爵們能夠建立法庭,審問自己的佃戶和依附於自己的騎士們。有些法庭是查理曼及其後嗣所建立的公共審判機構的延續,然而,隨著歐洲西部加洛林王朝統治體系的崩潰,許多這類機構落入了個人的手中,這樣的情況在10世紀時尤為嚴重。還有一些法庭是後來建立的,比如新開墾定居點中的村莊法庭就是。

在鄉村社會體系中,地位最高的貴族包括子爵,即所謂"副伯爵"、伯爵、公爵或持與之相當頭銜者,比如所謂邊境領主,他們因統治邊疆地——邊境上的封邑——而得名。這些人是自己領地上的君主,在英格蘭和斯堪的納維亞之外的地方,這種人的頭銜往往能追溯到加洛林王朝時期君主的贈予。然而,和其他貴族一樣,這些人將他們的公共責任變為世襲傳承的,彷彿他們取得上述權勢是理所應當的。他們的權勢甚至會超過他們名義上效忠的國王與皇帝。

以諾曼底公爵為例,11世紀時,擁有這個頭銜的領主,其實力甚至強過法國國王。

騎士精神的誕生,以及鄉村體系的建立

這些差異巨大的個人與家族由複雜的紐帶維繫,成了一個群體。他們中的一些人以個人名義宣誓效忠或保證提供保護。通過誓言,一名領主成了另一個人的屬下之人,"效忠"一詞就是由此產生的,形容的是宣誓形成的紐帶及相關儀式:強大者在更強大者面前屈膝,他緊握的雙手被在上位者的雙手覆蓋,他保證將尊敬並支持自己的領主,之後,兩人嘴唇輕觸,以體現這種紐帶的緊密性。通常,效忠者會得到一份地產,其收入能夠幫助他為自己的主君提供軍事支持。根據最純粹的效忠定義,一人終其一生只能進行一次效忠,對象也只能是一個人。宣誓之後,受效忠的人也會向自己的家臣提供一些深層次的人身保障,用術語來說,便是所謂"auxilia"或救助保證。當一個人在戰爭中被俘時,他的主人會為他贖身,而當他的孩子們經歷人生大事時——比如長女出嫁、長子獲封騎士等,他的主君也會現身,給屬下的家門增輝。

另一些宣誓則沒有這麼沉重的負擔。人們會發誓保證,自己將成為在上者忠誠的支持者。他們可能會和多個主君建立起這種忠誠關係,並多次確認自己的誓言。不過,宣誓效忠要付出的忠誠是否優先於對其他人宣誓的忠誠,還存在爭議,而是否應當將效忠於國王的誓言當作最優先的誓言,同樣是有疑問的。在1100年時,上述問題,特別是後一個問題,還沒有多少人放在心上。在11世紀時,依附關係即便能勉強稱為體系,也還沒有形成穩定的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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