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協投訴熱點,何以“年年歲歲花相似”

據北京消費者協會網站消息,退押金問題難解決、商家擅自取消訂單、教育培訓服務的投訴數量居高不下、二手交易平臺投訴增多、“粉絲”投訴引人關注,3月14日,北京市消協發佈“2019年度投訴統計分析”,以上五個方面為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問題。(3月15日《北京日報》)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公佈的“消費投訴熱點”共有5個方面:退押金問題難解決、商家擅自取消訂單、教育培訓服務的投訴數量居高不下、二手交易平臺投訴增多、“粉絲”投訴引人關注。這些投訴熱點只是今年的投訴熱點嗎?

帶著這個疑問,筆者在網絡上進行了搜索,發現一個問題:“今年的投訴熱點”,其實是“去年的投訴熱點”,也是“前年的投訴熱點”,還是“大前年的投訴熱點”。而且,這些投訴熱點不僅是“北京的投訴熱點”,也是“南京的投訴熱點”“上海的投訴熱點”“廣東的投訴熱點”。簡單來說,所謂的消費投訴熱點,是一種十分普遍現象,沒有地域之分,沒有年份之分。也就是說,這些投訴熱點由來已久,說是“熱點”是因為投訴的人很多,可是這樣的“熱點”也已經不算是“熱點”了,因為年年如此,歲歲如此,各地都是如此。

消費投訴熱點出現了“年年歲歲花相似”,只是“歲歲年年人不同”的現象。這才是我們最該關注的地方。為何年年整治,年年打擊,侵害消費者的行為還是“舊模樣”的存在?

一些商家的侵害行為總是“老手段”。押金難以退回,擅自取消訂單,培訓服務低劣,交易平臺設置陷阱,應該說侵害消費者利益的方式並不高明,這說明作為消費者的我們應該吃一塹長一智,而不能總是期盼天上掉餡餅,消費者自己需要多些謹慎的心態,不能“總在同一個地方摔倒”。

還有一些商家總是喜歡給消費者挖坑,比如促銷中的“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這些玩文字遊戲的行為顯然是違法的,問題是何以“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的方式依然存在?比如“先降價再提價”虛假行為,何以年年都出現?這其中應該說“依法查處”還是在撓癢癢。假如說,每一次查處此類消費陷阱的時候,都能抓鐵有痕,都能擊中痛點,讓不良商家的收穫遠遠低於被處罰的資金,誰還敢與消費者玩手腕?

治理市場騙局,治理不法經營,需要多些“傾家蕩產式樣”的打擊,需要多些“一次性死亡”的嚴厲,需要多些“終身禁止從業”的措施。

商家給消費者挖的“坑”不能總是敞開著,需要用打擊標準的提升來填埋。消協投訴熱點,不該總是“年年歲歲花相似”。所有的投訴熱點,都該是執法的焦點,讓“熱點”不再是“熱點”,需要法律打擊的冷酷無情。(郭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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