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報送交易報告,廈門銀行寧德分行被罰52萬元

記者 | 吳紹志

3月16日,人民銀行寧德市中心支行公佈對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德分行的3份罰單,合計罰款52萬元。

處罰信息顯示,廈門銀行寧德分行被罰原因是:企業規模劃型有誤;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撤銷超期報備;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被處以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49萬元。

此外,檢查期限內任分行業務三部負責人陳維雅和業務一部負責人林仁演,對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人民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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