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报送交易报告,厦门银行宁德分行被罚52万元

记者 | 吴绍志

3月16日,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公布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的3份罚单,合计罚款52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厦门银行宁德分行被罚原因是:企业规模划型有误;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撤销超期报备;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9万元。

此外,检查期限内任分行业务三部负责人陈维雅和业务一部负责人林仁演,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人民币1.5万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