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增設正高級統計師,統計專業人員評價要克服“四唯”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近日印發了《關於深化統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意見》),要求遵循統計專業人員成長規律,健全科學化、規範化的統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完善評價機制為統計事業發展和統計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意見》提出堅持服務發展、科學評價和評用結合三項基本原則,其中堅持科學評價要求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加強對業績成果的考察,鼓勵和引導統計專業人員立足本職工作,深耕專業,讓作出貢獻的人才有成就感和獲得感。

在優化評價標準方面,《意見》提出,首先,把政治品德和職業道德放在評價標準的首位,要求統計專業人員堅持實事求是、不出假數、廉潔自律的職業操守。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存在嚴重失信的統計專業人員進行聯合懲戒,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取得的職稱一律撤銷。

其次,改變在科研成果評價中過分依賴學術論文的做法,實行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各地區、各相關單位可結合實際建立科研成果代表作清單,引入統計理論文章、分析報告、項目報告、行業標準、調查方案、發展規劃等成果形式,重點考察成果質量。

在完善評價機制方面,《意見》要求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在綜合評估基礎上,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限下放至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市地。

此外,向艱苦邊遠地區統計專業人員和特殊人才傾斜。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在統計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員,可直接申報參加正高級統計師職稱評審。

據人社部網站介紹,中國自1986年以來建立實施了統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先後印發實施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規定、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等,對提高統計人員專業素質、調動工作積極性、推動統計改革發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職稱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現行統計職稱制度一些不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問題逐漸顯現,如層級設置不夠健全、評價標準有待完善、分類評價不足、向基層一線傾斜不夠等問題,迫切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加以解決。

此次改革的主要突破有三:

一是增設正高級統計師。這是落實中央改革精神、遵循統計專業人員能力水平發展規律、適應長遠發展需求的重要舉措,進一步拓展了統計專業人員職業發展空間。

二是實行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改變在科研成果評價中過分依賴學術論文的做法,各地區、各相關單位可結合實際建立科研成果代表作清單。統計理論文章、分析報告、項目報告、行業標準、調查方案、發展規劃等均可作為代表作,重點考察成果質量,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

三是促進統計職稱與相近職稱的銜接。經濟、會計、審計等相近職稱以及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系列中統計研究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高一級統計職稱的條件,從而減少重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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