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生活服務企業未經允許不得開展大規模商品促銷活動

中國網財經2月7日訊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2月6日,商務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於做好生活服務企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0〕44號),要求各地明確企業主體責任,指導企業成立防控工作小組,制定應急方案,做好信息採集工作,建立報備制度,並在日常經營中做好各項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加強大規模促銷活動管理。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礎上,未經上級允許,不得組織開展大規模商品促銷、展覽展賣活動。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生活服務企業開展檢查,防控工作不到位的要責令整改,不具備防控能力、發生疫情風險較大的要嚴禁開業,售賣野生動物的要堅決取締。

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做好生活服務企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衛生健康主管部門:

當前正處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期,春節假期延長,疊加人員返城等多重因素,各地生活必需品需求不斷增加,保障市場供應的任務更加艱鉅,疫情防控面臨的形勢更為嚴峻複雜。為確保生活服務企業(重點領域為零售、餐飲)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維護良好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需要,現將做好生活服務企業疫情防控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生活服務企業承擔保障人民日常生活需求的重任,事關民生,責任重大。由於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容易成為病毒傳播的高危場所,疫情防控工作凸顯重要。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把生活服務企業疫情防控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

二、明確疫情防控重點領域和環節。各地要明確企業主體責任,指導企業成立防控工作小組,制定應急方案,做好信息採集工作,建立報備制度,並在日常經營中做好各項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一)加強員工管理。疫情防控期間,每日採集員工動態信息並彙總登記。要求健康狀態良好的員工進入經營場所前要採取防護措施,如有發熱症狀應及時就診,不得私自上崗。加強培訓,提高員工風險防範意識和疫情處理能力。

(二)加強經營場所管理。配備測溫儀,對進入經營場所的消費者測量體溫。做好病毒防控宣傳,提示消費者佩戴口罩。做好經營場所的消毒、清潔和通風工作,對於消費者接觸頻繁的設施、設備要增加消毒頻次。如遇客流集中、人員過於密集時,應採取限流、疏導等措施。

(三)加強設施設備管理。提高空調及新風系統的消毒、清洗頻次,切斷疫情通過空調系統進行傳播的渠道。對垃圾回收設施要及時清理、清運和消毒。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要進行集中回收處置。

(四)加強商品管理。在商品銷售、配送過程中嚴格防控疫情,杜絕汙染。積極組織貨源,保障群眾日常消費需求,嚴禁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提倡刷卡支付和各種移動支付方式結算。

(五)加強大規模促銷活動管理。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礎上,未經上級允許,不得組織開展大規模商品促銷、展覽展賣活動。

三、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督導和檢查。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生活服務企業開展檢查,防控工作不到位的要責令整改,不具備防控能力、發生疫情風險較大的要嚴禁開業,售賣野生動物的要堅決取締。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在疫情防控中好的做法和經驗,請及時上報商務部(流通發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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