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兩項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降20%

兩項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降20%

預計港口企業為貨主企業減輕負擔3.8億元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印發通知,提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將政府定價的貨物港務費和港口設施保安費收費標準分別降低20%。

港口是經濟晴雨表。為落實3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降低港口等環節收費標準的決策部署,兩部委明確採取階段性降低政府定價的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等措施,降低貨主企業和船公司物流成本,促進口岸營商環境優化,推動物流業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

去年3月,兩部委曾聯合發佈關於修訂印發《港口收費計費辦法》的通知,提出降低部分政府定價收費標準。其中包括,將貨物港務費、港口設施保安費的收費標準分別降低15%、20%。

據預計,今年此次降費,港口企業可為貨主企業減輕負擔3.8億元。同時,通知提出,取消非油輪貨船強制應急響應服務及收費;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收費優惠力度。

如何加強上下游合作,共克時艱?通知強調,要加強港航企業和貨主之間的對接和協作,推動建立降費傳導機制,形成利益共同體;鼓勵港口經營人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繼續給予減免庫場使用費等優惠;引導班輪公司合理調整海運收費價格結構,鼓勵採用包乾方式收取費用。

通知還強調,要加強國際海運、港口市場監管,依法調查違規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加大查處力度,規範海運、港口收費行為,落實降費政策。督促港航企業和相關單位落實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

(中國改革報、改革網記者 李韶輝)


兩部委:兩項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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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製作:張海鶯 審核:李韶輝 政審:王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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