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與金融風險的深度糾纏】


恆豐銀行的風險處理再爆新劇情。此前恆豐銀行公佈的戰略投資方案是,擬非公開發行1000億普通股,中央匯金認購600億股,山東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認購360億股,剩餘由大華銀行和其他股東認購。這看似是2017年11月山東省政府接管恆豐銀行以來的重大進展,但這一派祥和的背後,實際上是山東省政府被深深捲入其中,地方政府與地區性的金融風險深度糾葛在一起。

據《財新》報道揭示的內幕,接近恆豐銀行的人士透露,最初中央匯金只想拿出300億元資金,但這對於恆豐銀行逾千億的壞賬而言仍然存在相當缺口,最終定下了600億元入股的規模。財新報道稱,據恆豐銀行測算,該行貸款約4500億元,其中逾期貸款近3000億元,通過股東權益、存款準備金多渠道沖銷後,最終形成了1400億元不良貸款,預計未來處置回收800億元,最終損失近600億元。

按照此次方案,中央匯金認購600億股,持有恆豐銀行約53.95%股份,山東省政府通過山東省AMC持有約32.37%股份。不過,通過特殊安排,山東省政府仍是恆豐銀行的實控人。到底是何種“特殊安排”?財新披露,一是中央匯金按照出資比例向恆豐銀行提名董事,並擬推選其中一名董事擔任副董事長、參與恆豐銀行的公司治理,但恆豐銀行的黨委關係仍在山東省,是山東省委管理的國有骨幹企業。二是中央匯金實際上與山東省簽訂了一個回購協議,由山東省承諾在三年內向中央匯金回購300億股份,屆時山東省政府將成為恆豐銀行第一大股東。這一結構的實質是,中央匯金認購的600億股中,其中300億股為“明股實債”。

在市場人士笑稱,“山東省人民太命苦了”,恆豐銀行逾期率超過三分之二,本次重組實質上是山東省政府借了300億元,再自籌360億元,最終持有約59.35%股份,才成為了真正的第一大股東。山東省自籌的360億也是東拼西湊,據知情人士稱,山東省政府自籌的360億元分別由省財政出資100億元,濟南市財政出資100億元,青島市財政出資100億元,煙臺市財政出資60億元。此外,山東省為了恆豐項目而借的中央專項借款700億元至800億元,需要限期歸還,還款來源包括壞賬清收收入,未來恆豐銀行的分紅、稅收及股權減持收入以及山東省其他財政收入等。

引起安邦諮詢(ANBOUND)研究人員關注的,倒不是恆豐銀行的定增遊戲如何安排,而是恆豐銀行這一家並不算大的股份制銀行的壞賬問題,將山東省政府及部分地方政府捲入進來,使得地方政府與金融風險深度糾纏在一起。

恆豐銀行的問題是典型的公司治理失控事件。正如大多數高風險金融機構一樣,問題銀行的公司治理千瘡百孔——大股東佔款、內部人控制,甚至形成“內部人+腐敗官員+不良企業”的“黑三角”,其結果是銀行資本失血,瀕臨破產邊緣,最後不得不動用存款保險基金或者財政資金予以救助,造成了極高的道德風險。前恆豐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蔡國華曾任煙臺市副市長,在蔡國華兩年前被查後,該行的不良資產問題才被揭開。據稱,蔡國華任職期間,平均每天報銷40萬元左右,恆豐銀行僅此就花費了三、四億元。據查,蔡國華通過貸款客戶雲南實力集團、重慶璽發隆智實業有限公司等幫其代持恆豐銀行股權,利益通過數十億甚至上百億元貸款進行交換。

據恆豐銀行的高層總結,在未來高的高風險金融機構處置過程中,山東省注資恆豐銀行的舉措具有示範效應。關鍵點在於地方政府願意承擔責任,穩控大局,主導清產核資、方案設計、方案落地;同時獲得了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保持流動性穩定。

如果從把這一風險事件給平息下來、避免引發更大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角度看,上述匯金公司與山東省政府出手相救,似乎是最好的辦法,起到了穩定市場、穩定社會的作用。不過,安邦的研究人員認為,這種做法會留下很大的後遺症,並且不具有可複製、可推廣的價值。為了搭救恆豐銀行,國家級的匯金公司都出馬了。如果有更多的中小銀行的問題爆發,匯金公司還能搭救幾家?過去包商銀行出事重組時,我們就曾預警,如果國有銀行來搭救,一兩家中小銀行的風險就會把國有銀行拖下水。現在,匯金和地方政府同時出手,也很容易把地方政府拖下水。

更大的問題則是,恆豐銀行的問題處理,並沒有引進市場化的機制,最終還是國有金融機構和地方政府出手相救,沒有更多引入市場機制,或者引導更多社會機構來參與處理相關的風險。地方政府介入的結果,是導致更多的地方信用被抵押給少數幾家風險機構,加劇本已沉重不堪的地方財政壓力。如果地方政府被嘗試拖入地方債務和金融風險之中,基本上可以斷定,這個地方不會有太多的精力用於搞生產、搞建設,優化發展環境。

最終分析結論(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國有金融機構和地方政府深度參與中小銀行的風險處理,這對維穩有好處,但對於市場化處置銀行壞賬來說則存在問題。恆豐銀行會把山東省政府拖下水,如果有更多的地方中小銀行都出現類似的風險,按上述模式將會把更多地方拖下水。這無疑使金融風險蔓延至財政風險甚至社會風險,這一趨勢值得金融監管和決策部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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