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新政:善用這個政策最高獎勵3%建面

說一下中山這個新政策。

2月26日,市住建網站發佈了《關於裝配式建築項目實施建築面積獎勵的通知》(成文日期是1月17日),指出符合裝配式建築要求的新建、在建的建設項目可以申請建築面積獎勵。

最高獎勵是3%。但問了一下工程專業方面,採用裝配式建築的建安成本高不少,綜合起來到底有沒有“著數”要專門測算過才知道。相信,如果在這方面技術有優勢的公司(並且獎勵後利潤更可觀的話),接下來在中山拿地會更有優勢。

文中談到這3%是不計容不可預售,那到底這部分能不能現售呢?沒有說明。估計也是可以吧。原文適用範圍並未排除舊改項目,因此,按道理新政策也適用於舊改項目。

之前聽說過某裝配式建築企業會在東鳳落戶,不知道現在進度如何。以下附上原文。


中山新政:善用這個政策最高獎勵3%建面




關於裝配式建築項目實施建築面積獎勵措施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28號)和《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中府辦〔2018〕47號),為促進我市裝配式建築發展,提高建設效率和質量,鼓勵計劃外的更多建設項目採用裝配式建築,新建、在建的建設項目符合裝配式建築要求的,可以申請建築面積獎勵,具體通知如下:


一、獎勵原則


(一)獎勵建築面積的實施對象是建設單位在自有土地上自願採用裝配式建築,且通過裝配式建築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用地規劃條件、土地劃撥、招拍掛出讓文件和相應合同中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築的項目,以及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築和納入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


(二)對符合條件自願採用裝配式建築的項目,達到廣東省《裝配式建築評價標準》(DBJ/T 15-163-2019)評價等級為基本級、A級、AA級、AAA級的,分別獎勵項目總建築面積2.7%、2.8%、2.9%、3.0%的不計容建築面積。在同一宗土地內,獎勵不計容建築面積累計不得超過實施裝配式建築總面積的3%,同時累計不超過5000平方米。


(三)獎勵建築面積不納入預售範圍,且對應部位須為功能完整的商住單元。不納入預售範圍的面積不得少於獎勵建築面積。


(四)獎勵建築面積不計入地塊的容積率核算,無需修改已有法定規劃,相關獎勵面積審查意見備註在規劃、預售、竣工驗收備案等各許可證書中。相關證書的變更應在規劃條件核實前完成,在規劃條件核實測繪成果中須註明獎勵建築面積的相關事宜。


二、申請程序


(一)提出申請並承諾


建設單位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提出實施裝配式建築的申請並出具承諾函,承諾函中明確自願申請實施裝配式建築且獲得獎勵建築面積的項目,若未按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築,則項目建設單位須將未按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築所對應的獎勵面積無償移交給政府(產權歸屬政府所有),項目同時含住宅、商業建築的,優先移交住宅建築。


(二)設計階段預評價


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完成後,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提出裝式建築設計階段預評價申請(申請指南詳見《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開展裝配式建築評價工作(試行)的通知》(中建通〔2019〕126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專家對建設單位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技術認定,並出具設計階段預評價意見書。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通過設計階段預評價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向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或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時除提交法定要件外,還須同時提交裝配式建築設計階段預評價意見書和承諾函,註明申請獎勵建築面積的數量和比例及具體樓棟位置的設計方案。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將獎勵建築面積備註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


(四)施工圖審查


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註明獎勵建築面積的數量和比例,並在項目施工圖設計完成後,將施工圖設計文件以及預評價意見書、裝配式建築項目設計階段預評價申請表、裝配式建築項目裝配率計算書、裝配式建築項目實施方案等相關材料提交至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對項目裝配率等裝配式建築相關要求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出具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並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和審查報告中註明“本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符合廣東省《裝配式建築評價標準》裝配率等裝配式建築相關要求”的字樣。凡未達到裝配式建築標準的,建設單位應及時調整、變更設計,涉及規劃建設方案調整的,應按程序向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調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房地產預售


自願申請實施裝配式建築且獲得獎勵建築面積的項目,建設單位申請辦理房地產預售時,應當在申請圖紙中明確標註獎勵住宅戶型的位置和麵積(必須為功能完整的商住單元),獎勵建築面積不納入預售範圍。


(六)日常監督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有關監督檢查情況應當形成書面監督記錄,並在項目驗收階段對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築情況出具意見。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將建設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情況納入到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中,將有關監督檢查情況形成書面監督記錄。


(七)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增加裝配式建築專篇,包括實施裝配式建築的單體建築位置和麵積、結構類型、預製構件種類、裝配式施工技術、預製率和裝配率等內容,註明是否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技術要求,並經參建各方簽字確認。市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進行監督,並對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築情況出具意見。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後,建設單位應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提出裝配式建築實施階段竣工評價的申請(申請指南詳見《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開展裝配式建築評價工作(試行)的通知》(中建通〔2019〕126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竣工評價,出具裝配式建築竣工評價意見書。


(八)建設工程規劃驗收


建設單位向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規劃條件核實時,應提供裝配式建築項目竣工評價意見書。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將獎勵建築面積備註在規劃條件核實批覆中。


三、實施保障


對未按承諾實施裝配式建築的建設單位,政府主管部門除無償收回獎勵面積外,還將依法保留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並按有關規定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四、實施期限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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