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醫生獎勵職稱,這也可以?

救災醫生辛苦勞累,甚至冒生命危險搶救病人,獎勵錢、房子、榮譽,怎麼都不為過。但如果獎勵職稱,說因此可以直升“主任醫師”,這樣的政策是不是有點那個?獎勵職稱,在別的行業並不鮮見,比如教師,“特級教師”就是個榮譽稱號。支援邊疆的、農村山區的,一般的都可在職稱上直升一級。問題是,教師這樣的,職業高低一點,於服務對象並無大礙,但醫生是個“性命交關”的職業,獎勵職稱似乎可以商榷。

我們看看“主任醫師”的要求:“精通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豐富的臨床工作經驗,能解決複雜疑難的醫療問題,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發展動態……有較強的業務指導和培養人才的能力……”(2015年山西省醫師職稱評審文件)。初級醫生是“門診”。主治醫生是“專科門診”,主任醫生才可以“專家門診”,這都有嚴格的專業界定和行政規定,不說掛號費天差地別,它在從醫經驗、專業水平、患者信任度,責任擔當上有不一樣的要求,對於病情危機處理的專業判斷和話語權上,有精準的對應——

不妨這樣設想:某一天你得了疑難雜症,躺在手術檯上了,有護士對你說“請放心,給你動刀的醫生,思想覺悟是很高的……”

救災醫生獎勵職稱,這也可以?

身臨其境的你,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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