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安家》中,房本上寫兒媳婦的名字,你願意嗎?你會寫嗎?

開心小黑


現在因為房子太貴了,幾乎一套房子就掏光了全家幾代人的積蓄,所以,現在大家也對房子的事情特別關注。

我們單位有幾個同事,她們的兒子也都面臨著要結婚要成家的時候了,她們不約而同地採取 了一個共同的舉措,這些老同事,竟然全都拼盡了全力,掏光了家底,還舉債,還取房積金等,各種方式全拿出來,就是為了給兒子買套房子。
為的就是寫上兒子的姓名。保證是婚前財產。

這就是老母親們為兒子考慮的最周到的地方。

她們不會讓兒子在婚後面臨著財產分割的問題。更不想讓兒子如果一旦面臨著離婚時,房子還會被分一半走。

所以她們也是沒辦法,拼盡了全力,為的就是讓兒子擁有一套婚前的住宅!

可憐天下父母心!

為的就是防一些女人來搗鬼,騙房的吧!

當然不 是詆譭天下所有的女人,而是這種事情太多了,不得不防啊!


longsuixin


近日電視劇《安家》中有個片段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老嚴夫婦起早貪黑賣個包子,省吃儉用的只為給兒子全款買房。但是在帶著兒子兒媳簽約時,兒子突然發話:“爸,你等一會兒,我想在房產證上加上倩倩(未婚妻)的名字。”

此話一出,在場所有人一陣靜默的尷尬,老兩口原本喜悅的臉上寫滿了措手不及和為難。

房產證上面是不是加上兒媳的名字?

對大多數人來說這是一場現實婚戀關係的爭論,是情感實和金錢的博弈。

短短一天,微博評論高達4萬人。

“如果這房子全是老兩口一起付的款,我覺得不該。

如果首付款老兩口付,後面的錢兒子兒媳自己還,我覺得可以加。”

那麼,從法律上來說,兩者有什麼區別嗎?

01

父母全款出資的房產“加名”

有網友問:

“如果是男方父母全款買的,寫兒媳婦名字有啥用?”

快過戶資深顧問給您解答:

⊙父母全款買的房子登記在個人名下,無論婚前婚後都是個人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所以,父母全款買房子送給兒子,且房產證只寫了兒子一人的名字,這種情況比較簡單不管婚前還是婚後,房產只屬於兒子一人所有,沒有爭議。

但是,後續問題隨之產生。

如果兒子要在房產證加上妻子的名字,那麼,他也是完全可以自己做主的。

02

父母部分出資的房產“加名”情況

⊙父母部分出資,寫兒子一方的名字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簡而言之,父母部分出資買房,兒子一人貸款買房的情況下,如果將來兒子、兒媳離婚,兒子要將兒媳償還的債務部分進行補償,同時基於法定的共同財產制,對償貸對應部分的房屋增值向兒媳進行補償。

⊙婚前父母出首付,房產證寫兒子兒媳兩人的名字

如果父母沒有明確指出房子是贈給一方的,房產證寫的是小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這套房產就屬於父母對兩人的贈予,如果日後分割房產,就按出資父母出資的份額、還貸數額、增值部分進行分割。

03

父母部分出資的房產“加名”情況

《安家》裡,老嚴夫婦最終還是決定加上了準兒媳的名字,因為他們為將有孫子而喜悅,因為他們期盼兒子的婚姻幸福。

可憐天下父母心,相信太多的父母都有可能作出同樣選擇。

無論全款與否,無論婚前婚後,當房產證上加上了另一位產權人,這套房子就是屬於產權人的共同財產(除非屬於借名、代持等情況)。

區別在於是否約定份額,即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但是,我們始終應該意識到,婚姻是一個特殊的單元體,它關係到家庭的和諧、社會的穩定。

贈房可以,但帳要算清

兒女結婚,父母買房,這在中國幾乎成了一個約定俗成的定律。

父母愛子女,使盡渾身解數去支持,當屬人之常情。

但即使血濃於水,父母與子女終究是各自獨立的個體,沒有天生的理所應當,父母的心血和付出,做兒女的也應當珍視。

而夫妻之間彼此應該坦誠相待、互相扶持,一起應對生活的挑戰,這才是一個好的婚姻,與房子無關。希望大家對父母,對婚姻都能且行且珍惜!






宅男看影視


電視連續劇《安家》,劇中演到嚴家夫婦給為了給兒子結婚,花光一生積蓄在上海買了一個小面積的房子,這還不算完中間的插曲相信好多結婚的人都碰到過,那就是房本上加“媳婦”名字,碰到這個問題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先互換位置來考慮下這個問題。

男方:家庭條件一般,父母從牙縫裡省下的錢💰,為了給孩子結婚買了房子,房本上突然要多加個外姓人的名字,心裡絕對是特別反對的,但是為了孩子幸福這話又不能說,說出來了小兩口鬧彆扭這婚就算結了也是讓一家人過的不舒服。

女方: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男人應該給自己的妻子更多的安全感,女方父母也是一把屎一把尿把孩子帶大,付出的精力一點也不比男方父母少,結婚了女方家就剩下父母倆人相伴了,房本寫上女方的名字,其實也是給父母多一份安心,畢竟人家嫁女兒也不是奔著你的房子去的,為啥房本不能加上女方的名字?不相信我們?

我自己也經歷過,買的第一套房子媳婦沒說我就主動要求加上她的名字,父母也很贊成畢竟一家人了嘛,夫妻之間的感情是需要雙方經營的,不是靠一個房本栓住的。

碰到此類事只能說多些體諒吧,老話說得好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一顆香梨


  • {凡事講究個因果關係,倘若沒開隱患的“因”,就不會悔恨的“果”。}


【安家】中出現老嚴夫妻花費全款買了房子,信心樂樂的收拾行囊,騎著舊三輪,奔向自己理想中的新家。卻受到了兒媳婦無聲的冷漠對待,這是非常傷人心的劇情。

在現實生活中,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以及更亂的經濟糾紛。

想要在房本上寫外人的名字,可以。前提是,自己置辦一套新的房子,寫在自己的房本上去。


老嚴夫妻的例子還不夠真實嗎?

是夜,回到賴以生存的包子鋪,老嚴夫妻留下了被拋棄的眼淚,只能留守在這一畝三分的工作間中。

那麼,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樣的結果?

還不是自己太過輕信未來的兒媳婦,在自己全款買房的房產本上留下了她的名字,若不然,她敢如此對待自己的公公婆婆,就算是懷孕有子也不成!

倘若,老嚴夫妻在房本上簽字時,能夠理性一點,聽從徐文昌的建議,進行貸款處置,那麼,自己的手裡至少還有能夠規避這樣情況的風險。

也不至於,自己被迫搬離了工作了多年的地界,遠赴新區開闢包子鋪。


現實生活中的應對方法!

想要從根本上杜絕這樣的事情,很簡單。如下:

  1. 分清裡外:自己全款買的房子,有資格寫在房本上的,只有跟著自己經歷過風雨的人,還有自己的後代。

  2. 結婚買房,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往房本上寫名字,就需要稍微注意點了,如果是以老房為基礎,為了以後少些麻煩,還是免了。如果置辦了一套新的房子,那在觀察完人品後,再行決定。(畢竟,人如壺,裡面裝什麼,很重要!)


在,後續的老洋房業務中,為什麼會有這麼麻煩的手續,江奶奶這麼的受制於兩個外甥,自己的宋老師在病床上奄奄一息,急等著錢救命,可兩個冷血的外甥卻被錢迷了心竅,活生生的拖死了。

反過來,江奶奶自己將屬於自己的那部分產權捐獻給了國家,反而牽制住了兩個想買房子的外甥,如房似錦所說,這個房子,從法律層面上說,是永遠都別想賣出去了。

如果不想自己最後住所受到不安寧的打擾,必要的防範是需要的。

房本寫名字這種事,必須要慎之又慎!


為了給自己的長輩留有空間,同時更是鍛鍊自己承擔家庭責任的能力,這樣做,對自己,對父母,對家庭,都是有後路的保障措施。

  • 都說雞蛋要分籃而放,規避風險,尤其是關乎生存根本的重要事情——房子上。


Ps:我是【影視精默人】,熱衷諜戰及各類影視,在尊重規律前提下,進行多方位主觀臆想。在時間充裕、空間自由時,會帶來精品論證,如有不完善之處,歡迎你,留下你的‘話’。你的點贊與關注是我源源不斷的動力輸出!

精默人


我會寫

因為如果我想結婚,那麼就想好了擔當,寫上對方的名字沒什麼毛病。

但是作為老人,多少會為自己的孩子考慮,對於兒媳畢竟是個陌生人加入了自己的生活,對於未來又有很多不確定性,我想大多數父母都會想的多一點,如果房本上不被要求寫上兒媳的名字,是不會去寫的。


再多說幾句,凡是提到不安全感,往往一個人的安全感是建立在另一個人的不安全感上。兒媳的安全感有了,但是兒子和兒子父母的安全感可能就沒有了。


還有所謂的真愛黨,現在的世界未來會發生什麼誰都說不上,多個心眼未必不好,但是你們願意去那父母養老的錢用來證明自己的真愛嗎?


最後再來合計一下,目前我國對於婚姻上財產的分配問題相關法律還是非常健全的,如果出現什麼問題,都會有一個合理的方式去解決。所以,如果想好結婚,那麼男人該承擔的就大膽承擔起來。


最最後還有個問題想問問廣大的女性朋友們:

談婚論嫁時,女方常常以結婚需要有房為前提,是隻要有房就可以呢,還是房產證上必須也得有你們的名字才可以??


晚安視頻


哈嘍,大家好呀,我是橙寶。

關於房產證該不該加兒媳婦的名字。現在很多電視劇和電影,包括現實中都出現過這樣的情況。

如果是認為只要兒媳婦在房產證上有名字,後續如果發生離婚糾紛,這個不一定會平分房子的,也就是說不一定會分給兒媳婦一半的。

新婚姻法是這樣的,父母出資買了一套房子,然後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房產證上只有兒子的名字,並且滿足父母出資的情況,這樣的話房子是完全屬於男方的,和女方沒有任何關係的。

而電視劇《安家》裡面嚴叔夫婦的情況是,錢是他們出,但是兒媳婦要求是加上她的名字,如果是在出錢購買房子後就加上了名字,這種產生的後果就會是離婚的時候平分。

其實這種情況也是可以理解的,兒媳婦這樣操作可以說只是為了給自己的生活提供一份保障,兒媳婦怕後面如果自己老公出軌或者不要自己了,這樣最後自己會一無所獲,並且年紀大了,如果離婚也沒有好的歸宿。兒子面臨的是房子是老人買的,女方沒有出錢,後續如果離婚這樣沒有辦法保證自己的利益,老人辛苦一輩子的錢很容易被打水漂,其實雙方都有自己的難言之隱,這都是可以理解的。

我想大多數人結婚不是奔著離婚去的,誰都不願意出現這樣的境地。婚姻需要的是彼此的包容和理解。需要的是彼此的信任和尊重。

有句話說得好“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在大是大非面前我們需要保持理性,但是婚姻中哪有那麼多大是大非,我們也不需要保持絕對的理性。


橙寶愛剪輯


大家好,我是一個頭條創作者,很高興能夠回答您的提問,在答題方面,我有著豐富的經驗 ,以下是我的觀點分享給大家,希望你們能夠喜歡:

嚴叔和嚴嬸在上海賣了一輩子包子,披星戴月,省吃儉用,終於在年過半百之後,能夠在上海全款買一套一居室的房子。

但在房子簽約之時,嚴叔的兒子忽然提出,要在房本上加上老婆的名字,老嚴夫婦一時面露難色,畢竟這是他們一輩子的積蓄。

看著老實巴交的老嚴夫婦,再看看一臉算計的兒子兒媳,很多人都為老嚴夫婦接下來的生活擔憂,更為兒媳加名的行為不齒!

但兒媳加名的要求真的過分嗎?

我覺得這件事的關鍵,不是“兒媳婦應不應該加名”的問題,而是壓根連兒子的名字都不該加。

既然是自己全款購房,又不需要兒子兒媳出裝修錢、傢俱錢,老夫婦完全沒必要把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登記在自己名下,允許兒子兒媳居住就行。現在,動輒幾百萬的房子已經是一個家庭重要的資產,房產證加不加名的問題,也影響了很多婚姻的走向。

以上就是屬於我個人的觀點分享給大家,希望大家能開開心心的做頭條,頭條作品能更進一步,最後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回答,謝謝大家!


細羊裡


電視劇《安家》中,房本上寫兒媳婦的名字,你願意嗎?你會寫嗎?

大家好很高興有機會回答這個問題,我是一名影視領域創作者,影劇聚集社

正在熱播的電視劇《安家》,以房子為線索講述了一個接一個的故事,這些故事雖然有些狗血,但都反應出來如今的社會現象,所以才能激起觀眾一波又一波的討論。

相比高學歷好工作的博士夫妻難買房、妻子照顧一家老小沒有自由丈夫在外自由快活給小三買房子,更讓我關注的是:包子鋪的嚴老兩口子三百多萬全款買下房子,並且在房產證上寫上了兒媳婦的名字。

多少家庭在房子時,因為房產證上的名字吵得不可開交的,但是這一家買房子很和諧,兩個老人也是心地善良,不愛計較,看著兒子兒媳也是老師本分的。

但是,這是電視劇,果不其然,故事還沒有結束。

付了全款,交好房子,把房子收拾乾淨,老嚴兩口子開開心心入住新房,打開門發現兒媳婦媽媽早就已經入住。這時的兒媳婦也不是當初那麼溫柔善良的樣子,見到兩個老人扭頭就近屋了。

兒媳婦媽媽完全把自己當作房子主人,覺得自己就可以把兩個小孩照顧好,話裡話外都是你們趕緊回去吧,這裡不歡迎你。

更生氣的是,這時候的兒子已經忘記了這個房子是誰全款購買的,不是和媳婦和丈母孃溝通,而是和他們站到一邊,還和自己爸媽說有時間會去看他們的。

嚴家兩個人老師果然是心地善良,什麼也沒有說就會去了。

今天我不說兒子、兒媳婦和兒媳婦的媽媽怎麼樣。

我們來說說,房產證上寫了小嚴媳婦的名字,這個房子是不是就有一半是她的資產了。

這個房子,加不加小嚴媳婦都沒有區別,因為房子和她沒有半毛錢關係

根據新婚姻法,就算是婚後買房,但如果是對方父母全額付款,小嚴媳婦一點錢都沒有出,那麼即便房產證上寫了她的名字,這個房子也和她沒有關係。

比如,有一天小嚴和小嚴媳婦離婚因為房子產生爭執,這時候只要小嚴的父母告上法庭,證明這個房子是老兩口全額付款購買的,這個房子只贈予兒子小嚴不贈予兒媳婦,那麼房產沒有小嚴媳婦的份,小嚴媳婦無權分房產。

你可能會問,如果是兩個老師付首付,小嚴和小嚴媳婦一起還房貸,那這個房子是不是就有一半是小嚴媳婦的呢?

當然不可以。

只要小嚴的父母只要證明房子首付是他們出的,而不是用到小嚴兩口子婚內收入,那麼即便是婚後再買房並且寫了小嚴媳婦名字,小嚴媳婦只能按照參與還貸的金額分資產,而不是得到一半。

所以,哪些想著人家房子買好了,你去了直接寫名字,就以為自己也擁有房子了的人兒,還是不要想太多了。


影劇聚集社


如果是我全款買的房子,兒媳婦沒有出一分錢,我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寫下她的名字,畢竟這是一輩子辛苦掙下的血汗錢。但是對女性來講,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會讓自己對未來有一種保障,是對自身的一種保護。

人是最複雜的一種動物,人性也最難揣摩。電視劇《安家》中,老嚴夫婦全款給兒子買了房子,如果此時房產證上寫上女方名字,會被視為一種贈與行為,在離婚的時候女方就可以分到一半房子,這樣豈不是將男方父母一輩子的積蓄給糟蹋了,當然我們都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

所以,孩子在找對象的時候一定要慎重,交往的前提便是人品,一定要找一個孝敬父母,團結友愛的人。既然認定了對方,選擇了結婚,那便就一輩子吧!!!




勇敢的翔寶子呀


劇中這個劇情著實讓觀眾擔心了好久,終於還是出問題了。

寫不寫名字取決於兩個點,第一首付款是誰付的,第二以後的房貸誰來還。只要兒媳婦能做到其中一樣,房本上必須寫她的名字。

鳩佔鵲巢,老嚴夫婦無家可歸。

老嚴騎著三輪車拉著老婆準備到買的新房子裡去住,順便也能照顧兒子、兒媳,但是敲開門的老嚴已經發現,親家母早已經來了,這所房子已經沒有他倆的立足之處了。

這個時候的老嚴看看緊巴巴的口袋,才開始後悔了起來。為了買房子,老嚴花盡了積蓄,但這個時候的老嚴只能打斷牙往肚子裡咽了。

對中國式婚姻來說,房子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在中國,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不管是北方還是南方,不管是貧窮還是富裕,一到結婚,房子是必不可少的一環。

現代社會,買房子往往是一代人的努力結果。但是,房產證上到底寫誰的名字,就要好好思考了。

首付款是買房的基礎,誰出這個錢,房產證上就要寫誰的名字。

買房子不是小事,對於現在動輒上百萬乃至更多的房款來說,首付就是很大一部分了。很多家庭為了湊夠首付,不是砸鍋賣鐵也是求了很多人借來的。

所以,阿飛認為不管是誰付的首付款,他都有在房產證上寫自己名字的權利。不管如何,首付款是買房子的前提。

房產證上還應該加上還房貸人的名字。

首付款付過後,就算基本上買到了房子了。接下來就是還貸款了,買一套房子,貸款一般會還個十幾二十年的,這不僅是一筆很大的費用,也是對還款者的考驗,同時會對還款者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所以,阿飛認為負責還款的人也有權力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

所以,只要兒媳婦願意付首付款,或者願意還房貸,房產證上都可以寫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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