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會出現君臣“義氣之爭”,明朝又是如何處理君臣之間衝突的?

明朝的君臣關係在歷史上一直是一個爭議的熱點,相比於以往的朝代,很少出現嚮明朝這樣,皇帝遇到事情推卸責任,或者奏摺留中,臣子頂撞皇帝,擅自掛冠徑去,君臣之間產生這樣扭曲的關係的原因,君主與臣子之間的互相的應對措施,深深值得思考。

但明朝的皇帝和官員及民眾內心也有評價君臣關係良性發展的道德標準,明朝的君主和臣子雖各執己見,不願妥協,但本質思想還是為了國家的政治穩固,經濟發展。

圍繞著“事”而展開的君臣關係,隨著明朝的發展君臣之間出現“意氣”之爭

君臣關係是在國家治理過程中所構成的關係,它是圍繞著“事”而展開和變化的。這是皇帝與臣子所應該一致認同的“理”。不過,由於皇帝與臣子各自持有的立場不同、認識能力和思想道德觀念也存在差異,因而,他們在對同一“事”的認識上可能會出現分歧的現象。

這意味著在人們尚未就此“事”進行討論的情況下,各人認為自己的看法是對的就是無可厚非的。然而,可笑的是,在明朝政治生活中,不論皇帝還是臣子,從一開始就不打算進行討論,明知自己的看法片面甚至錯誤,卻要固執地堅持,越是有人持有異議,就越要堅持自己的看法。

為何會出現君臣“義氣之爭”,明朝又是如何處理君臣之間衝突的?

於是,明朝皇帝與臣子們關於事情的討論,就再不是“理”之爭,而是“意氣”之爭。這樣,明朝皇帝與臣子們之間關係的處理就有了同樣的方式即我行我素。在皇帝這裡,臣子們上的奏章,無論多麼合理,只要不符合皇帝的意願的,皇帝就一律將其“留中”。

在臣子們這裡,明知自己的建議不符合皇帝的意願,臣子們就越會提出,如果皇帝不予接納,臣子們就有理由“乞休”甚至“掛冠徑去”其結果是明朝皇帝與臣子們互不買賬,進而,國家也就得不到治理。

再有問題體現在明朝的一個很重要的臣子“言官”,言官雖然品秩較低,卻權力很大,他們可以勸諫皇帝、直接糾正皇帝的錯誤,可以“糾劾百司,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

開始時,言官們的確沒有去考慮其所規定職責以外的因素,一心一意只在於指出或者批評“政事得失,軍民利病”。

隨著明朝政治的發展,尤其是黨派紛爭的出現,言官們就有了所規定的職責以外的想法。他們非常賣力地在官場上表演,不再只是為了得到皇帝的肯定及因此而來的職位的升遷,同時還力圖表明自己站在哪個黨派的立場上,自己獲得了多少支持者。

為了後者,言官不惜頂撞皇帝,不顧皇帝的批評和懲罰,有時甚至還樂於受到批評和懲罰,有的言官期望受到懲罰,可能會因沒有遭到懲罰而遺憾、鬱悶,並想方設法激怒皇帝以求受到懲罰。

為何會出現君臣“義氣之爭”,明朝又是如何處理君臣之間衝突的?

因為,他們如果因敢於批評皇帝的錯誤而受到懲罰,就會有很多朝臣為之仗義執言,如果一旦受到懲罰,就會名聲大振,成為敢於批評皇帝的典範。在被懲罰者看來,受到懲罰,表明了他真正地履行了言官的職責,他也就會名垂千古。

君臣關係扭曲衝突中皇帝和臣子分別採取的應對之策

  • 君主

一 :推卸責任,有的責任本來是由明朝皇帝的決策和行為所導致的,皇帝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可是他卻將責任推諉於臣子,並遷怒於臣子。萬曆朝時因“儲位未定”,大臣們心急如焚,紛紛“交章請冊立”,神宗朱翊鈞則說:

“不悅,傳諭數百言,切責廷臣沽名激擾,指為悖逆”。

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王家屏“復請速決大計”。朱翊鈞為了防止廷臣反覆上疏請立儲君,違心答應了王家屏的請求,卻遲遲不兌現承諾。

為何會出現君臣“義氣之爭”,明朝又是如何處理君臣之間衝突的?

王家屏等大臣不斷上疏請求冊立,卻被“傳諭詰責”,另一個明朝皇帝,明思宗朱由檢派遣陳新甲秘密與清兵議和,事情洩露後,群臣譁然。朱由檢推卸責任,陳新甲也不承擔責任,被朱由檢下獄並最終誅殺。

二:製造臣子之間的矛盾,明朝皇帝深知:自己只有依靠臣子才能治理天下,不過不能僅僅依靠一個臣子,這樣會造成難以駕馭,自己的權力會受到威脅。於是,明朝皇帝就採取“分而治之”的措施,在主要廷臣或者黨派之間搞平衡術,其結果導致臣子之間產生矛盾。世宗朱厚熜對待嚴嵩和徐階就是這種態度。

三:奏疏留中,奏疏留中是明朝皇帝將臣子的奏疏留於內廷,既不做批答,又不對奏疏所言及的事項予以辦理,這麼做的原因就是皇帝與臣子之間產生矛盾,皇帝心生悶氣,不好直接發作,就借這種方式讓臣子自己思考。

四:勒令致仕,致仕意味著正常退休的官員有權享受有關制度所規定的權利,而勒令致仕則具有懲罰性,它意味著皇帝可能剝奪了官員應該享受的權利,是皇帝對違背自己意願、不順從自己的臣子所實施的報復。

為何會出現君臣“義氣之爭”,明朝又是如何處理君臣之間衝突的?

五:濫用刑罰,這是明朝皇帝處理君臣關係的最嚴酷的方式,在其實質上是實行恐怖政治,它以一種臣子們不可預見的方式來逼迫臣子們就範,使臣子們人心惟危,人心惶惶,彼此之間不敢正常來往。明朝皇帝還專門設立了實行恐怖政治的機構—廠衛,它不僅監視臣子們,而且還捏造事實,誣陷好人,進而濫用刑罰。

  • 臣子

一:投機取巧,明朝政府中自始至終不乏有剛正不阿者,也不少投機取巧者。在儒家看來,前者為君子,後者為小人。但是在明朝的官場中投機取巧不乏是一種保全自己的方法。

二:掛冠徑去,指明朝臣子不經批准就擅自退休離去的行為,也就是棄官不做,臣子掛冠徑行在萬曆朝之前很少發生,在萬曆朝卻頻繁出現。朱翊鈞理解不了臣子們不戀官場的做法,卻意識到了臣子掛冠徑行對自己治國理政的嚴重影響,於是,他就譴責其臣子:

“連日覽文書,見各衙門尚書、侍郎等官不以國事緊要,相繼求去,況今國家多事之時,正賴各官分理。為大臣的還當以君命為重,豈得圖己私,不思急公任情,紛紛相率徑行, 是何紀法?”

三:頂撞,頂撞是比掛冠徑去更為激烈的對抗皇帝的方式,它是臣子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給皇帝下的一劑猛藥,故意刺激皇帝,惹惱皇帝,讓皇帝意識到自己的問題。

為何會出現君臣“義氣之爭”,明朝又是如何處理君臣之間衝突的?

四:請願,指的是臣民為了直接向皇帝表達自己的訴求而跪伏於宮門前的行為。它是官員群體在沒有其他辦法來解決君臣之間的尖銳矛盾的情況下跪伏於宮門前向皇帝表達共同訴求的行為,是群臣要求皇帝改變自己的意志、與皇帝公開對抗的方式。

官員群體認為進行請願不僅是必需的,而且是正當的,請願不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而是為了國家利益和百姓利益,為了天下的治理,錯誤在於皇帝。

明朝的皇帝和官員及民眾內心評價君臣關係的道德標準,君臣關係良性互動的基礎

雖然明朝君臣之間的良性互動實施起來比較困難,但是君主和臣子之間還是存在的具體評價標準的,並且在努力實現。

其一:天下得以治理。實現天下治理,並非只是明朝統治者尤其是皇帝的單方面所追求的價值目標,而是包括明朝統治者在內的明代人的共同目標。天下得到治理,表明明代社會沒有尖銳的利益矛盾,社會秩序相對良好,在此環境下,人們的生命安全就不會受到威脅,人們的利益就能夠得到實現。

相反,整個社會就會矛盾衝突不斷,人們就可能會居無定所,生命安全隨時可能會受到威脅,就不用說其利益的順利實現了。

因此,在明朝皇帝和臣僚們看來,天下安危決不是朱氏一家一姓的安危,決不只是明朝的統治是否可以持續下去的問題,而是事關天下人的安全和福利。正是因為具有對此的共同意識和統治理念,明朝皇帝和臣僚就可以進行良性互動,否則,就必定會產生摩擦。

其二:減輕民眾負擔。君臣關係可否良性互動,與民眾有直接的關係。皇帝和臣僚們都意識到,只有心繫民眾,為民眾利益的實現創造條件,減輕民眾的負擔。在明代前期,民眾的負擔相對較輕,後來越來越重。

為何會出現君臣“義氣之爭”,明朝又是如何處理君臣之間衝突的?

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潤上疏分析了造成民眾負擔越來越重的原因,並提出了減輕民眾負擔的思路,林潤的建議“下部覆議”以後,明世宗朱厚熜及大臣們都加以認可,並改定了宗藩條例:

“郡王、將軍七分折鈔,中尉六分折鈔,郡縣主、郡縣鄉君及儀賓八分折鈔,他冒濫者多所裁減。宗藩諸王對此沒有異議,並心甘情願地“奏辭歲祿,少者五百石,多者至二千石。”

其三:認同儒家所提出的關於處理君臣關係的道德要求。這種道德要求是多層面的,雖然其核心內容是“君禮臣忠”,但是,其君臣關係上的政治倫理卻可以分為積極意義上的與消極意義上的兩種。如臣子對皇帝應該以道事君、以道輔主,且要做到“從道不從君”,但是,另一方面,臣子不應該背叛皇帝,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

明太祖朱元璋經常與其侍臣討論應該如何對待大臣的道德問題,這表明,明朝皇帝和臣子們對處理君臣關係的道德要求是有共識的,這種共識是君臣關係良性互動的基礎。

結語:君臣關係存在矛盾鬥爭這都是正常的現象,有不同的意見互相爭取這是正確的,但是如果皇帝有了問題仍然固執的堅持自己的看法聽不進去不同意見這樣這樣會造成臣子離心離德,再有臣子適應盡力勸阻皇帝,但是若果意見正確是可以的,如果是為了沽名釣譽,這樣是沒有意義的。君臣關係和諧才能促進國家平穩健康的發展,二者要一同努力,良性互動,國家才能發展。

參考歷史文獻:

《萬曆十五年》

《明朝的皇帝》

《皇明通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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