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喜歡的人約定三年後再相戀,在這期間無聯繫,他在這期間和別人談戀愛又主動分手來找我求原諒複合,怎麼看?

尹靈忠


你這問題太複雜了!建議,繼續

第一相戀還有約定時間嗎?又不是過三年結婚!你可知道三年把不可能都能變成可能。

哪個腦子被門擠了,提出這個約定。說不好三年把孩子都生出來了,或者早就談一段風流戀愛了。你是幼稚還是不明白現實感情的脆弱。

第二,三年不聯繫,你以為是冷血動物嗎?

不聯繫就不要約定,你不知道感情需要牽掛與陪伴嗎?三年屁都不能放一個,活活受憋啊!準備進寺廟嗎?

正常人,有幾個做到的,人一輩子都在情裡掙扎折磨,你卻希望對方當三年和尚。你們到底受哪方面教育,不敢苟同。


第三,對方沒遵守諾言,與別人戀愛,又分手。

這可是男人啊!七情六慾正常男兒,三年禁慾,誰能做到?他這樣做太正常不過了。你怨他什麼,你們的約定站在人性上面嗎?

你讓一個嬰兒不哭,他聽你的不?你只有給他奶水他才能停止哭泣,這是身體本能需要。三年之內不談戀愛,需求從哪裡滿足?

第四,男方道歉求和,還拉什麼架子

本來約定就不對,對方戀愛情有可原。倒是你 問題挺大的。之所以有這樣的約定,一是,已婚。二是,私情。三是,攻讀。自己門清不多說。


對於這種情況,個人淺見

  1. 原諒,繼續
  2. 既往不咎
  3. 防止夜長夢多,趕緊結婚,反之,還那樣
  4. 都別對對方提過高要求
其實,一瓶不滿半瓶晃盪,比較適合你們。這不是諷刺,這是不成熟,太幼稚。一切的約定都在人承受能力上面。別把對方想的高大尚,凡夫俗子,做不到。

如果約定與誓言那麼管用,現在就不會那麼多痴男怨女了,民政局早該關門了。


所以,別計較 ,抬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繼續前行得了,別嫌棄彼此,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差不多就得了。


懂愛會愛


三年後我們再在一起吧!這三年我們都互相好好學習,一起努力考上同一所大學,好不好?

少年帶著磁性的聲音傳入耳中。

三年……三年……我一定會好好學習的,三年後再見吧……

三年後女孩考上了一所較好的大學,男孩則在這三年中又談了戀愛。說好的三年彼此努力,都是騙人的……

我做到了約定,但你失約了,我只好毀約了……

再見,我們都會遇良人……

你自己想想吧,以一個局外人來看。


不二說情感


愛情等不了,也沒有耐心去等耐

當與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的時候,這樣的約定毫無意義。我們可以約定現在暫時不相戀,但這個並不能阻止互相聯繫呀!現在通訊這麼發達,哪有聯繫不上的呢?除非就是不想聯繫,才會出現毫無聯繫這件事情。

感情冷漠的人,愛情很難負責

這個男人在他主動分手來找你這件事情上來看,他給人的感覺印象就很不好,他給人的感覺就是那種對待感情不是那麼負責任的人。戀愛分手是很正常的,但如果特意分手去追求另外一個女人並求原諒符合,那這個思想就有問題了。從這點上來看,他在愛情中的忠心有待考驗,假如你和他在一起後,突然又有一個和你差不多女人出現,是不是他又會和你分手去找對方呢?

愛情可以互相考驗,但考驗方式要恰當

從你們互相約定三年後再戀愛這件事情來看,這個約定無疑是失敗的。我們現代的信息太過於便捷,也太容易讓人迷失了,用時間去證明愛情的忠貞是不合適的,也不是那麼適宜。如果愛情真的需要考驗,該選擇的方案還是以具體目的為準。比如可以一起考上哪個學校,可以一起約定現在努力,在某個時間段約定去一趟旅行。愛情的考驗應該選擇的是積極向上的,如果單純的去想著考驗人的耐心,真的很少人去做到的。


複合與否都取決於你,但你應該做的是稍微等待下,重新和他相處一下,看看你對待他的感覺現在變成了什麼。別頭腦發熱,別看到對方因為你犧牲他的感情,自己就覺得內心歉疚。你把這些外在因素排除出去,只談他現在變成了一個什麼樣的人,是不是變的更好或者更壞,看看是不是成為了你喜歡的人。


陽光正好92


你好,我是Tammy,情感領域創作者。要不要繼續這個問題,我覺得重點還是在你自己的感受。我想,在你問這個問題之前,你心裡應該已經有一個答案了,只是想有人給你更多的佐證。別人的回答是根據自身的經驗來談的,這件事情你一定要自己思考清楚。

要我建議的話,我會建議嘗試一下在一起。如果你面對一個選擇,一件事我做還是不做。那就儘可能選擇去做吧。因為不做,看似是一個公平的選擇,但是背後並不公平。不做就什麼都不會發生,做了你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樣的奇妙的事情會緊接著發生。做出選擇,勇敢行動,這是我們一生所有奇妙經歷的起點。

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約定,肯定有你們的理由的。這裡我說一下我的一個朋友的故事,她和初戀是高中同學,高中畢業後在一起,大學異地四年後分手。

分手原因也沒啥特別的,兩個人都考研失敗,兩個人都覺得這個時候事業比較重要。一個想留在北方的學校繼續考研,一個想去南方闖蕩一番。因此,有了三年之後“你未娶,我未嫁,我們就在一起”的那個約定。

我那個朋友沒你那麼幸運,三年期限快到的時候,他們依然是相愛的,但是男生要結婚了。有時候是有些人偏偏在那個時候出現了,沒有很好但也不壞,剛好填補了那段時間的空白,順其自然就發展下去了。

他們是允許在這三年期間自由戀愛的,不知道你跟他做這個約定的時候是不是也一樣。不管怎樣,男生分手後再找你,我覺得都是可以接受的。好的女生是有馴化男生的能力的,多一次的戀愛經驗會更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也懂得要怎麼好好對待下一任。

既然他回來找你了,就敞開心扉好好談一次。把自己的顧慮、擔心統統講清楚,如果覺得依然心有芥蒂,可以不用急著在一起。重新從朋友開始,畢竟三年了,還是不是像三年前的喜歡也說不定。

年紀越大越發覺得,遇見一個自己滿心歡喜的人不容易,遇見了就好好珍惜吧。祝你幸福,更多情感問題,歡迎一起探討。


Tammy七八說


親,關於這個問題我跟你說點真真切切實在的。

世界上沒有後悔藥賣,失聯也不是一句對不起就能一筆勾銷的,既然選擇了離開,就不要再厚顏無恥地回來,傷害了別人一次還要再來打攪第二次,你以為是中獎再來一瓶嗎?

想想,當初那個要和你失聯的人,是真真切切的想要離開你,他又憑什麼在你獨自養好傷口的時候,又回來找你?你經歷了那麼深的絕望,在無數個午夜夢迴時哭醒,終於決定放手,還自己自由,可是,他又回來了?憑什麼!當年腦袋進的水好不容易倒掉,現在又全部灌進去?

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玫瑰]





深貓


先理理你的問題:

一、相約三年後戀愛,是不是說“三年”前相約時的你們只是處在一個相互喜歡,但彼此間又不十分確定,所以有了三年之約,且不聯繫的方式來考驗對方,考驗自己,也是考驗這段感情,看看三年後的你們是不是還是相互喜歡?

我以這個為前提梳理!

二、問題中沒提到你們的約定中彼此不能談戀愛,所以對方不存在違反約定的情況!

三、問題中說“他”主動提出分手來求你“複合”,這點有點沒明白,都沒談過怎麼求你“複合”?

四、兩個假設兩個解決辦法:

A:如果三年前的你們是戀愛關係,他在“萬花叢中”看花了眼,擁有“白玫瑰”眼饞“紅玫瑰”且選擇放棄“白玫瑰”奔向“紅玫瑰”,那我建議你不要納入考慮範圍,這就是傳說中的“渣男”

B:如果你們三年前只是停留在“喜歡”又不“確定”上,且你們的“相約”沒有約定對方不能談戀愛的情況,他回來找你了,是他喜歡且確定“那個人”是你,如果三年後你也確定是他,那為什麼不接受呢?


佛曉木說情感


沒有比較,就沒有好壞!

三年後,他回來找你,說明他之前的女友不合適,比較後發現還是你更好,這樣他才會懂得珍惜。

是否接受,你要問清楚他的戀愛是什麼原因導致失敗,若是女方原因,可以接受。若是男方原因,那就要看你能否接受他的“原因”,不能接受,當斷則斷。

是否接受,要看三年前他是直接拒絕你還是與你保持“曖昧”關係。若是,他是人渣,棄之不可惜。若不是,他明確與你普通關係,直到他與前女友分手,說明他有責任心,可以相處。

是否接受,還要看你自己內心感受。你是否能夠包容他這段戀情,若不能,還是拒絕為好,畢竟這段戀情會影響你們將來的交往。若不在乎,那可以考慮交往。

總之,是否接受,關鍵要問你內心怎麼想?還要看你對他的真實瞭解程度。說實話,人間何處無芳草,為何在一棵樹上“吊死”。


江鵬2020


個人認為,

1、如果你是一個成年人,那麼這種約定就不成立,三年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東西。

2、喜歡的人,而不是愛的人,喜歡和愛要分清,本質的區別。

3、不管何種原因,不遵守承諾和約定,這種行為定性為背信棄義,是為人所不齒的,這種男人不值得信賴和託付終身。

4、三年了,捫心自問,你還喜歡他麼?

5、這問題還用問嗎?你當然要高傲的轉身,去尋找屬於你自己的人生呀!

6、老孃一定要過得好,過得很好,給他看。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完全是個人愚見[捂臉]



井心心


有毛病吧,真正相愛的人怎麼捨得讓你等三年?何況一個女人的一生有多少個三年可以等?說這句話的人一定把你當備胎,自己在外逍遙快活,等他玩夠了,如果你還在,如果他沒找到更好的,你就是那個最好的結婚人選……因為你等了他三年,婚後必定重蹈覆轍的包容他的一切!所以這種人有多遠讓他滾多遠……


海燕吶577


把你當備胎,沒合適就找你,有合適人你就不合適了[捂臉]這樣男的很多很多,給自己花心找藉口,開始很合適,後來上床了男的覺得不行,性格又不合適了,約定幾年後改正。哈哈老套路了,所以女孩睜開自己快要瞎了的雙眼,好好看看,別盲目了,這種男人不能要,男的很多,一定看清楚要,加油!讓他滾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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