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餐飲營業了!分餐制

濱城區餐飲單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復工復產操作指南

一、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或授權管理人在現場負責防疫工作,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規定。

二、嚴格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從業人員需符合健康要求,餐飲單位業主必須詳細掌握每位員工上崗前的健康狀況,必須嚴格執行從業人員每日晨檢測量體溫上崗制度,按要求逐一測量體溫並將信息掃碼錄入“人群防疫管控追溯系統”,有異常的人員不得上崗並主動報告所屬鄉鎮(街道)社區。從業人員須佩戴防護口罩、著工作衣帽上崗。

三、恢復經營前必須準備好測溫儀、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保持環境清潔。

四、場所消毒防控措施到位。每天營業前、營業結束後分別對場所進行全面清洗消毒,要避免消毒液體接觸到食材、成品。廢棄口罩放入專用垃圾桶內,使用帶蓋垃圾桶。不得使用中央空調,保持良好通風條件。

五、嚴格食品採購環節管理。採購食品原料應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禁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嚴禁採購銷售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病死等畜禽、水產品及其製品,不得在店內宰殺禽類。

六、規範就餐經營環境。經營場所要保持通風,合理佈局,確保用餐人員保持有效安全間隔距離,建議採用分餐制(公筷公勺)等防控措施。鼓勵打包外帶、外賣訂餐、無接觸式配送。

七、嚴格餐飲具清洗消毒。規範疫情防控期間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操作,建議採取高溫蒸煮方式進行充分消毒。採取化學方法消毒的,必須用流水將消毒後餐飲具進行沖洗,並使用消毒櫃等進一步消殺,避免洗滌劑陰離子殘留超標。清洗消毒後的餐飲具應按規定進行保潔存放,避免交叉汙染。

八、大中型餐飲企業要建立疫情防控方案,並明確責任人員。小餐飲店要根據各級防控指揮部要求落實防控主體責任。

九、主動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防疫檢查,服從管理,發現問題立即整改,自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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