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槓桿到穩槓桿,本輪去槓桿最後時刻已經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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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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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債:長期的困擾

2. 金融去槓桿

3. 實體去槓桿

4. 主要結論與投資建議

5. 風險提示

國信證券經濟研究所金融團隊

董德志、陳俊良、李錦兒

感謝 張夢昕 協助

去槓桿、防風險無疑是過去一段時期內經濟工作的重心,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也是三年攻堅戰的主要任務之一。從2016年下半年開始,政策當局啟動了去槓桿的進程,時至今日已近兩年,取得了一定成效。其間,在不同時段、不同場合、不同部委出現過金融去槓桿、實體去槓桿、穩槓桿、結構性去槓桿等不同表述,含義有所差異。我們從財務槓桿的本源出發,釐清不同表述的內涵及其之間的關聯。本報告指出,目前處在穩槓桿的階段,後期工作重心將轉至化解地方國企債務問題,這幾乎是去槓桿的最後一個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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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槓桿過高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國,債權融資比例過重,而各種企業均有過度槓桿的傾向,風險積聚造成金融脆弱性。為此,我們從問題的最根源出發,先解釋我國的高槓杆之迷,然後再按圖索驥,展開去槓桿的路線圖。

1.什麼是槓桿

該語境下的槓桿即為財務槓桿,加槓桿即企業(含金融企業)在制定自身的資本結構時,通過增加債務融資的方式,擴大經營規模。舉債有一定成本,即相對剛性的利息支出,只要企業創造的收益超過這部分成本,即可擴大盈利。但同時企業也會為此承擔財務風險,即收益低於債務成本而產生損失,或者無法償付到期債務而導致的經營失敗。因此,財務槓桿必須適度。

我們日常用來衡量財務槓桿高低的指標比較多,常用的包括資產負債率、權益乘數、股東權益比例等,本質相同,都是把總資產、總負債、總權益三個科目進行顛來倒去計算。但是,這些指標過於籠統,不能充分反映不同資產或負債類別的風險水平、變現能力、盈利能力,因此又開發了一些更為詳細的指標,包括流動性比率、利息保障倍數等,均是從不同角度衡量償債能力或槓桿水平。但其中最為常用的指標,依然是資產負債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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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金融企業,還有更為詳細的算法,為兼顧不同類別資產的風險水平,把不同類別的資產按風險高低給予不同權重(風險越高,權重越高),計算出一個風險加權後的資產總額(風險加權資產),同時對資本(類似總權益)也進行不同層級的統計,最後計算資本充足程度,銀行業稱為資本充足率(非銀行金融業有其他稱謂,但原理相同)。這是衡量金融企業槓桿水平的最重要的指標。此外還有槓桿率、流動性比率等其他指標,均能從不同角度反映槓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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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業除自覺控制財務槓桿過高的風險之外,與非金融企業不同之處在於,監管部門為保障金融業穩健經營,保持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還會為資本充足程度等指標規定下限,也就是控制金融企業的財務槓桿水平,防止它們過度槓桿而經營失敗進而誘發金融體系波動。

因此,本報告後文主要選取資產負債率衡量非金融企業的槓桿,選取資本充足率衡量銀行的槓桿。

2.加槓桿之源

加槓桿也就是舉債經營,即通過債務融資募集資金投入生產。長期以來,我國債權融資的比例一直偏高,導致整體槓桿水平一直偏高,整個經濟體有“重債”傾向。債權融資中,又以銀行信貸為主,因此很多債務風險積累在銀行體系,增加了金融脆弱性,銀行股也因此長期處於系統性低估值狀態(估值水平明顯低於其他行業,也低於其他經濟體的銀行股)。近期債務違約事件多發,銀行股估值又進一步下探,已創出歷史新低。其他金融股估值也有類似情況。

這一局面的形成,有我國經濟結構方面的深層次原因。我國過去幾十年,尤其是加入WTO之後的十多年的經濟發展模式,可以用下面一張圖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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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作為製造業大國,藉助低勞動力成本等優勢,為全球提供了價格實惠的製造業產品。在海外需求驅動下,製造業逐漸繁榮。然後,製造業再帶動中上游行業(資源品、原材料等),和產業工人由農村進城,並由此帶動城鎮化。緊接著,城鎮化又帶動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圍繞生產與生活的消費與服務等。基建、房地產又反過來帶動製造業和中上游。

而整個過程中,金融業要為製造業、房地產、基建等主打產業提供融資等金融服務。由於這些行業大多是資本密集型的,所以融資需求較大。同時,這些行業的經營現金流相對穩定,可預測性強,且有較豐富的通用資產(土地、房產等)作為抵質押物,風險偏低,因此非常適合用債權融資。而剛好我國金融體系也是以銀行為主體,其他金融機構、資本市場佔比較小。因此,兩者一拍即合,一個以銀行債權融資(信貸為主)為主、服務於資本密集型工業化與城鎮化的投融資體系宣告建立。

這個體系可以簡化為下圖(暫忽略政府、非銀行金融企業的影響。實體包括非金融企業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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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文所述,圖中銀行、企業各自的自身的槓桿水平,本報告將分別以資本充足率、資產負債率來衡量。我們後續的分析主要圍繞此圖展開。

展望未來,隨著我國產業轉型升級,將來資本密集型的傳統制造業佔比下降,而知識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的新興產業佔比上升,而這些新興產業由於經營風險偏高,不太適合債權融資,更多依賴於股權融資,屆時我國的整體槓桿水平將會緩慢下降(當然,這並不是說那時就不會有槓桿過高問題,依然會有局部領域出現過度槓桿)。這本身是一個產業升級轉型、金融服務隨之轉型的固有規律,我國正處於轉型過程中,此時,處置存量債務的風險成為頭等大事。

從理論上講,既然加槓桿會加大財務風險,那麼一個理性的人(企業),會自覺地將槓桿控制在一個合適的水平,以此來適度擴大經營規模、擴大盈利,但又不至於讓自己輕易陷入債務違約的風險。而且,在一個無摩擦的理想環境中,隨著槓桿水平提高,該企業財務風險加大,那麼其債權融資成本也會上升,當負債成本高過一定程度時(比如高過資產收益時),會使舉債經營變得無利可圖,因此也就無動力繼續加槓桿了。因此,理想狀態下,財務槓桿自己會有個上限,不會無度加槓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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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實中,有很多原因導致微觀主體經營槓桿過高。比如,最常見的原因是經濟的週期性,由個體理性帶來的群體非理性。經濟向好時,所有人(包括企業和銀行)都對未來非常樂觀,積極加槓桿。然後在經濟週期見頂回落後,導致其經營收入無法覆蓋債務本息,導致債務違約發生。如果債務違約在極短期內大面積爆發,就會形成系統性風險或債務危機,危及金融機構時就是金融危機,進而嚴重影響經濟產出就是經濟危機。為了防止眾人在經濟向好時過於樂觀,各國政策當局引入了宏觀審慎監管,在經濟向好的時候做逆週期調節,控制大家加槓桿,我們在前期報告《雙支柱之礎——詳解新金融監管體系的邏輯》(2018年4月12日)中對此已有詳述。

此外,我國自身還有一些特殊的體制成因,也容易助推過度槓桿,主要就是指“預算軟約束”。以國有企業為代表,雖經一系列改革,但依然沒有完全成為自負盈虧的經營主體,其負債有政府背書的隱性擔保,因此傾向於擴大負債、擴大經營,但不必為此承擔財務風險。恰好此時,金融機構也同樣具有這種認識,也認為國企客群風險較低,因此也積極將資金投放給這類企業。這也是導致我國整體槓桿水平——尤其是國有部門的槓桿水平——過高的原因之一。本報告將在後面實體去槓桿的部分中對此展開重點討論。

3.槓桿的實測

從圖4出發,我們大致統計由銀行體系輸送給實體的融資總量,再結合其他數據,即可大致掌握槓桿水平。這可以從兩端統計,一邊是統計金融體系(主要是銀行)向實體投放的融資金額,另一邊是統計實體拿到的融資金額。

首先,我們從2018年5月的銀行業資產負債表上觀察到,銀行以信貸、購買企業債券等形式投向實體的資金為135.5萬億元(即對非金企業債權、對居民債權之和)。然後,銀行對非銀金融債權有27.4萬億元,其中也有部分間接投向實體(比如通過非標等形式),我們假設其中投向實體佔一半,即13.7萬億元。那麼,銀行表內投向實體約149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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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根據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報告(2017)》,2017年底(由於未見更新的數據公佈,暫且使用該數),銀行表外理財約19萬億元(即扣除保本理財和同業理財。因同業理財已體現在買方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已在表內統計),其中約70%(來自早期理財報告的經驗數)通過各種形式(購買企業債券、非標等)投向實體,即大約13.6萬億元。

因此,銀行表內外資金共163萬億元,投向實體。

注意,這裡我們將非銀金融企業視為銀行的通道業務,是由於非銀金融企業以自身資金(即不來自於銀行表內外的資金)投向實體的佔比很小,暫且忽略。

接著,我們再統計實體拿到的融資金額,主要依據的是社會融資規模數據。截止2018年5月末,社融餘額為182.1萬億元,扣除明確不來自銀行的股票融資(6.9萬億元,況權益融資不是槓桿,與本報告無關),以及實際上不發生資金流動的未貼銀票4.5萬億元,剩170.7萬億元,然後債券融資、信託貸款、委託貸款中也有部分是不來自銀行體系的(來自居民部門或非銀金融機構),再扣除一小部分,最後來自銀行的社融不足170萬億元,與前一種算法的163萬億元,大致相當。

由此,圖4中最關鍵的一個環節,即銀行(含表內外,此圖後文同)向實體投放資產的環節,我們大致確定其金額為163-170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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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結合實體部門的總權益、非銀行體系負債等數據,可以確定實體部門的槓桿水平。然後,銀行這邊,再結合各類資產的風險權重和資本情況,即可確定資本充足率(即槓桿水平)。

但是,這裡還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1)在同一部門內部的結構性分化。即,實體部門內部,也不是所有群體都高槓杆,而是不同群體槓桿高低分化,甚至分化還會比較大,若僅觀察全部門的槓桿水平不足以瞭解真相。銀行部門內部也是同樣。我們需要找到槓桿最高的細分群體,它們是最需關注的風險點,是精準的“病灶”,找到它們槓桿過高的根源,並對症下藥解決之。這也是今年中央財經委首提的“結構性去槓桿”的現實依據。

(2)公佈的資產負債率、資本充足率是否有粉飾、美化的情節?毫無疑問,答案是“是”。

接下來,我們分別就以上金融去槓桿、實體去槓桿的有關問題展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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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輪去槓桿中,金融去槓桿的提法早於實體去槓桿,也最先付諸實施。我們可以用資本充足率反映銀行的槓桿水平,但由於種種監管套利行為的存在,所披露的資本充足率有粉飾的成分,高於真實值,加大了去槓桿工作的複雜性。整個金融去槓桿經歷了“緊貨幣”“嚴監管”等不同階段,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1.槓桿有多高:粉飾的資本充足率

我國金融體系以銀行為主,研究金融槓桿的風險也是以它為主。前文已述,我們主要以資本充足率來衡量銀行的槓桿水平。此外,還有一系列其他監管指標,來綜合評判銀行的穩健程度。從披露數據來看,我國各類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均處於較高水平,放眼全球都是較高水平,並且還處於緩慢上行趨勢中,看似資本充足,經營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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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這一輪去槓桿啟動之前,銀行通過各種手段,繞開資本監管等有關監管要求,實現額外的業務擴張,幾乎是業內公開的秘密。很多時候,這類行為被統稱為“監管套利”。比如早年,銀行將信貸資產包裝成同業投資,因為同業投資早期風險權重低於信貸,以此來實現資本節約(資本漏提),也造成了後期非標業務的濫觴。隨著監管措施不斷完善,部分監管套利的漏洞已被補上,但表內資產通過種種手段漏提資本的情形依然存在。

很多監管套利行為是通過嵌套等方式實現的。比如,銀行通過同業投資或委外投資,通過一個通道(SPV,比如信託計劃、券商資管計劃等資管產品)去投向底層資產,那麼有可能在通道層面額外加槓桿、加久期(期限加大錯配)或降信用(投向風險等級更高的資產,甚至謊報資產類別,名為投向利率債,實為非標等),以此來博取更高收益,節約資本。最為典型的方式,即將一定金額投資於SPV後,再由SPV進行拆借,實現加槓桿。而且,拆借以短期為主(最為極端的為每日拆入,即“滾隔夜”),加大期限錯配,從而降低負債成本,擴大利差。本質上,是以犧牲流動性、安全性博取風險回報。銀行表內從事這種行為,本身會受到銀行業流動性比率、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的制約。但由於是通過SPV實施(尤其是SPV不是原銀監會管轄範圍內的時候,存在無奈的“監管分割”),經常可以繞開監管,從而實現監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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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表外理財業務也是額外加槓桿的方式。表外理財雖然名義上是代客理財,但在《資管新規》實施之前,實質上是剛性兌付的,最終需由銀行自行承擔大部分理財所投資產的風險。因此,在計算真實的資本充足率時,也理應將這些資產納入到風險加權資產中來(也就是所謂的“資本回表”)。我們以2017年末數據進行估算,表外理財中有70%的資產投向實體,即13.6萬億元,假設按100%風險權重計入風險加權資產,則會導致全行業資本充足率下降(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下降1.3、1.1、1.0個百分點),對於大部分銀行而言,依然達標。但對於部分資本充足率原本就不高,而理財業務佔比又較高的銀行,則可能會面臨較大的資本補充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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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測算基礎上,如果再考慮到其他監管套利行為漏提的資本,真實的資本充足率還會再略降一點。因此,銀行的槓桿水平,絕對不會像所披露的數據那麼低。可惜我們也沒有非常精確的數據可以測算真實的資本充足率,這是我們跟蹤金融實際槓桿水平所遇到的最大困難,也是金融去槓桿的最大難點。但可以觀察表內的SPV投資規模和表外理財規模(及其佔總資金運用或總資產比例),這兩個是銀行繞開監管加槓桿的主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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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數據上看,2016年下半年人行逐步啟動去槓桿行動後,股權及其他投資、表外理財規模沒有馬上回落,但增速變緩。直至2017年,監管部門開展一系列亂象檢查後,才緩步回落。隨著2018年各項監管措施落地,這些科目還將進一步回落。我們先來回顧這一過程。

2.緊貨幣:金融的負債端

很難為這一輪去槓桿找到一個準確的起點。2016年7月26日,正當大家沐浴在低利率的歡樂海洋中時,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要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隱患,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政策取向悄然生變。本來,金融去槓桿和實體去槓桿,兩者並無先後之分,最佳的手段是雙管齊下。但是,實踐中,由於不同部委分管兩塊工作,因此不可能做到步調完全協調統一,金融去槓桿較早啟動。

在隨後的8月24日,人行在時隔近半年後重啟了14天逆回購,政策取向悄然生變,幾乎是打響了金融去槓桿的第一槍。正因為監管部門也對真實的槓桿水平並無精準數據,怕操之過急誘發系統性風險,因此,去槓桿的早期動作其實是非常小心翼翼的,小心翼翼到使眾人不一定意識到政策的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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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手裡掌握的工具主要是貨幣政策,可以決定基礎貨幣投放的利率、期限和規模。而很多SPV加槓桿,是通過向其他金融機構(主要是資金富餘的銀行)融入短期拆借來實現的。而人行此前以7天逆回購的方式,向市場投入短期、廉價的基礎貨幣,銀行再將資金以短期、廉價的方式供應給SPV等主體用於加槓桿。時值貨幣寬鬆的環境,市場上資產收益率偏低,很多機構也以槓桿投資的方式提高收益。因此,人行最乾脆利落的對策,就是提高基礎貨幣投放的成本,可以是提高利率,也可以是提高投放的期限,以此來加大銀行或SPV加槓桿的難度或成本。人行在重啟14天逆回購操作之後,又提高了國庫存款定存利率,緩慢抬升銀行負債成本,抬升貨幣市場利率。

10月28日,中央政治局再次召開會議,指出貨幣政策要“在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的同時,注重抑制資產泡沫和防範經濟金融風險”,人行的行動隨之升級。11月開始,人行連續在貨幣市場淨回籠基礎貨幣,並增加了MLF等中長期基礎貨幣的投放。11月,人行還將表外理財納入MPA廣義信貸統計範圍,引發了貨幣市場流動性緊張。

除MPA之外,人行其他的大多手段均是作用銀行或SPV的資產負債表的右端,即負債端,抬升了銀行負債的成本——主要是指同業負債的成本。這就是所謂的“緊貨幣”。同時,MPA控制廣義信貸增速。人行希望以此來實現整體金融槓桿下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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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人行沒有權限干預銀行的具體業務,因此,只能通過負債端成本上升,壓縮銀行的業務空間,以此來壓降金融槓桿。尤其是對同業負債依賴較大的銀行效果較為明顯。但由於資產端的剛性,這些去槓桿壓力沒有馬上傳導到資產端,當然也就更沒有傳導到實體的負債端,而是銀行自己默默消化了負債成本上升的主要影響,承受了息差的下降。而銀行資產端的進一步工作,有待監管部門啟動。

3.緊信用:金融的資產端

2017年3月開始,原銀監會出臺了一系列監管文件,開始檢查銀行業的種種行業亂象與監管套利,後來被統稱為“三三四十”(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十亂象)大檢查,宣告了金融監管部門對銀行資產端各種亂象(很多亂象的實質就是繞開監管要求,額外加槓桿)的治理正式啟動,也意味著金融去槓桿已經開展到了銀行的資產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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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監管行動以“檢查”開始,沒有貿然叫停業務,體現出監管整治方案的謹慎。這些檢查的實質目標,是監管部門想先對整個銀行體系進行摸底,即為銀行業“大體檢”,掌握真實的槓桿擴張情況,後續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監管整治方案,穩妥降槓桿,防止出現監管動作過大而誘發系統性風險。經過為期半年多的檢查,根據原銀監會2018年1月披露的數據,此輪檢查共發現問題約6萬個,涉及金額17.65萬億元,並使監管部門對行業整體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

在此基礎上,實質性的監管整治文件才陸續出臺。自2017年底至2018年初,一系列整治文件出臺,對銀行資產端的監管逐漸從“查”正式轉向“治”,實質性整頓銀行業務的文件開始陸續出臺,其殺傷力明顯大過檢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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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無疑是一行兩會一局聯合發佈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即《資管新規》,開始實質性壓縮剛性兌付的銀行理財業務。

這些監管措施全面遏制了銀行業通過各種手段繞開監管規定、實現額外加槓桿的行為。尤其是《資管新規》,使銀行借道表外理財加槓桿的方式被取締,20萬億元的表外理財存量大多不符合新規要求,將被逐步整治壓降。2018年4月27日《資管新規》正式頒佈實施後,效果立竿見影,委託貸款、信託貸款等理財產品投資較多的資產應聲回落(同時還受到其他監管文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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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銀行資產端開始在監管壓力下開始收縮,也就是平時所謂的“緊信用”,很多原來通過不盡規範的手段投放資產的做法,變得難以為繼,這直接導致了銀行表內外信用投放能力快速收縮。當然,監管同時對負債端業務也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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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由於銀行資產端的投放已被遏制,人行繼續維持緊貨幣的必要性下降,2018年以來貨幣政策有所放寬。尤其是銀行的信用投放導致貨幣派生量變少,廣義貨幣(主要是存款)增速變慢,那麼存款增長對基礎貨幣的凍結(凍結為法定存款準備金)也會變少,貨幣市場本身也會趨於寬鬆,體現為“寬貨幣”。體現在貨幣市場上,則是銀行間市場的主要利率均在2018年已顯著回落,比如SHIBOR(3M)已回落至3.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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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貨幣寬鬆對信用投放無濟於是,因為這次緊信用並非完全由緊貨幣導致的,而是嚴監管導致的。只要監管不放鬆,緊信用料將持續。這也意味著實體的負債端被抽離,實體部門開始感受到痛苦,去槓桿的效果終於將體現於實體部門。

至此,金融去槓桿工作其實已經基本到位,無需加碼,後面只需將嚴監管常態化即可(防止金融亂象死灰復燃)。所以,人行在2018年5月發佈的《2018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認為“金融體系控制內部槓桿取得階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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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底這段時間,金融去槓桿已在銀行負債端推進(緊貨幣),2017年底開始在銀行資產端推進(緊信用),這中間還是為槓桿過高的實體留足了“逃命”的時間,實體可以在這段時間內通過收縮資產、償還負債等方式,主動降低槓桿,以便減輕實體去槓桿過程中的痛苦。但是,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具有如此前瞻和魄力,有些企業則是想降也降不了。於是,當實體負債端開始被動收縮時,債務違約事件便開始時有發生,尤其是一些高度依賴於借新還舊的部門,借新渠道受阻,違約不可避免,這也意味著去槓桿在實質性推進。

相比起金融去槓桿,實體去槓桿還是比較簡單明瞭,資產負債率大體可以反映槓桿水平,規避監管的情況也少,易於察明槓杆水平。但是,它的複雜性在於:

(1)內部分化嚴重,過高槓杆只是發生在特定群體,不是所有實體都是槓桿過高;

(2)去槓桿受到各種因素制約,不能順暢地市場化出清,處於“膠著”狀態。

這兩個問題其實是一個問題,因為槓桿最高的那個細分群體,正是處於去槓桿“膠著”狀態的群體。

1.找到病灶:誰在加槓桿

我們2010-2013年那一輪宏觀調控,其實已經開啟過一輪實體去槓桿。通過銀根緊縮和房地產調控,收縮了銀行的信貸,使很多在“四萬億”刺激後槓桿過高的企業開始違約倒閉,它們的槓桿水平有所下降。

但從結構上看,上一輪去槓桿的對象是以槓桿過高的中小型民營企業為主。以2011年溫州爆發中小企業流動性危機為起點,去槓桿進程長達數年,直至2014年下半年政策轉向。此後,銀行等金融機構依然沒有恢復對中小型民營企業的信心,2013年往後,信貸及其他資產業務大多投向政府背景的國有企業為主,其中一大部分又是從事基建投資的城投公司(基本上繼承上早年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職能),甚至包括久久未入土的“殭屍企業”,也還在融資續命,此外也有部分資產投向大型或上市的民營企業。

我們在數據上發現,在過去這幾年時間內,民營企業部門的資產負債率在持續下降(當然,其中部分大型民企、上市民企的槓桿水平仍是大幅提升的,因為銀行們認為它們相對安全),這也反映出在過去幾年中,銀行從民企領域收縮信貸,民企槓桿率顯著下降。因此,截至最新,民企沒有理由成為本輪去槓桿的重點對象(但其中槓桿過高的個別企業除外)。

從去槓桿到穩槓桿,本輪去槓桿最後時刻已經來臨?

而國有企業,主要是地方國企,槓桿率仍在上行。尤其是2014年開始,因銀行信貸資源向國企傾斜,又疊加新一輪貨幣寬鬆和監管松馳,地方國企槓桿水平又見底回升,部分省區國企上升較高,槓桿過高。原本2014年9月的《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之後便不再被允許的地方政府違規舉債,又通過各種名目,死灰復燃。

從去槓桿到穩槓桿,本輪去槓桿最後時刻已經來臨?

然後,這些企業加槓桿,風險有多大呢?也不好回答。因為銀行本身就不是衝著它們的健康的財務表現去放款的,無法通過財務分析等常規方法辨識風險。尤其是一些城投企業,隨著負債率越來越高,而產生效率越來越低,其違約風險無疑是上升的。但是,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依然對這類企業有一種“信仰”,認為它們身上有政府隱性擔保的加持,不會輕易違約。哪怕真遇上財務緊張,還款困難,地方政府也會調動資源協調,比民企多一層“緩衝”,不會輕易違約,安全性更高。這就是業界戲言的基於“信仰”在放款。這些企業的經營性現金流入必然是無法償還到期債務本息的,只能通過賣地、借新還舊來償還。

可惜,我們沒有更加詳盡的數據,進一步瞭解各地區、各行業、各企業類型的加槓桿情況。但是,不管是從現有的數據上,還是從直觀感受上,一個主要結論是無誤的:在過去的這一輪寬鬆中加了過多槓桿的地方國企,正是這次去槓桿的重點。

2.如何打破膠著狀態

監管當局並不是沒有意識到這類企業的風險。雖然它們基於政府信用的“加持”,能夠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滾續負債,不至於馬上違約。但是,一旦情況超出政府控制能力之外,或者政府本身無意願維繫,那麼也會發生違約。而且,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所面臨的風險反而高於民企,因為面對民企違約銀行還能通過各種手段處置,但面對強勢政府則幾乎束手無策。因此,金融監管當局很早就一直關注這類風險,希望儘早處置債務問題,但金融監管單兵突進於事無補。

在企業經營不發生重大改善、企業股東不給予大額增資的情況下,所謂的處置債務、降槓桿手段,無非是變賣資產償還存量債務,還不起的則債務違約並減記,企業進入重組或破產流程,並無皆大歡喜的其他方法。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這些手段難以推進,在企業相關的各利益主體(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干預下,在過去一段時期內,實體去槓桿基本上處於“膠著”狀態,沒有很好的進展。究其原因,包括“既有傳統觀念的束縛,也有利益固化的藩籬,大多涉及體制機制調整”(語出郭樹清“2018陸家嘴論壇”演講,‘膠著’狀態亦語出於此)。確實,這類企業涉及到了很多就業、稅收等問題,簡單違約或破產,外部成本過大,各方“共輸”,推進難度極其巨大。

因此,後續的推進,第一要務是破解進程膠著的難題。目前的手段已是“金融+財政”雙管齊下,金融監管從嚴,遏制銀行繼續向這些地方國企放款,另一方面,財政部門自2017年開始也出臺了多項措施,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行為,防止地方政府通過各種渠道違規舉債,阻止了部分國企繼續融資。

從去槓桿到穩槓桿,本輪去槓桿最後時刻已經來臨?

在“金融+財政”嚴監管政策下,很多國企(尤其是城投)難以借新還舊,財務開始緊張。目前,部分城投依靠手中“餘糧”或地方政府協調,還能支撐一段時期。但如果政策照此延續下去,在不久的將來發生更大面積的違約,已是板上釘釘。

從去槓桿到穩槓桿,本輪去槓桿最後時刻已經來臨?

事實上,由於這類負債規模過大,我們認為直接用債務違約、破產清算的方式可能風險過大,甚至極有可能誘發系統性風險。按照我們前期估測,銀行表內外非標總規模約20-30萬億元,其中一半以上投向城投,即超過10萬億元,甚至可能接近15萬億元。這些負債會在2018-2020年內集中到期,每年到期量數萬億元。如果任其大量違約,則可能導致銀行對這一群體的“信仰”瞬間破滅,開始從這一領域主動收縮信用,進一步加速債務緊縮,債務違約規模迅速擴大,導致系統性風險,後果不堪設想。

而不發生系統性風險是所有監管措施的底線。因此,我們預計,再強行通過債務違約的方式壓降槓桿風險過大,因此在很多場合,這項工作已被表述為“穩槓桿”,首要的是用“金融+財政”嚴監管的手段穩住槓桿水平,不能讓槓桿水平反彈,然後再尋找其他更妥當的方式處置存量債務,實現穩步降槓桿。

延續此邏輯,我們還進一步預計,財政部門會出臺其他手段化解這一風險。可能的措施包括以地方債置換地方政府的違規舉債(同時需要配合嚴肅財政紀律的措施)、中央向地方轉移支付等。由於目前已經進入債務到期高峰期,部分國企或城投企業已靠“餘糧”硬撐,馬上會違約多發,因此留給處置工作的時間窗口並不會太長。

從去槓桿到穩槓桿,本輪去槓桿最後時刻已經來臨?

1.主要結論:金融問題財政解

去槓桿已持續近2年,歷經“緊貨幣”、“緊信用”、穩槓桿等階段,截止目前,金融去槓桿已取得階段性成效,實體去槓桿也已開始推進。而此輪去槓桿最核心的“病灶”——地方國企(尤其是城投企業),但卻因種種原因,去槓桿處於膠著狀態。在“金融+財政”雙雙嚴監管的情況下,借新還舊之路已斷,地方國企財務壓力將顯著增大,違約將會多發。由於債務規模巨大,也沒有可能通過市場化出清的方式處置風險。因此,需要從財政角度化解債務風險,可能的措施包括地方債置換、轉移支付等。因所剩的時間窗口不多,我們預計實施的時間會比較快。

2.投資建議

此前,在嚴監管的作用下,地方國企債務面臨較大的違約可能性,市場較為擔憂這給金融業帶來的資產損失,因此給出了較低的估值。截止目前,銀行股、券商股、保險股的估值均在歷史底部附近,部分個股已跌破歷史低位。

從去槓桿到穩槓桿,本輪去槓桿最後時刻已經來臨?

我們認為,地方國企債務問題已到了解決的時間窗口,有較大可能在近期出臺相關措施,諸如地方債置換或轉移支付等。屆時,市場對金融機構的過度擔憂會被扭轉,實現估值修復。

從去槓桿到穩槓桿,本輪去槓桿最後時刻已經來臨?

監管措施出臺或落地時有所失當,造成市場大幅波動甚至系統性風險。海外經濟或政策出現預期外變化,可能進而影響國內經濟形勢或政策格局。文中部分測算由於缺乏權威統計數據,有些假設來自於行業調研的經驗值,可能存在樣本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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