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大咖“草聖”張旭,顏真卿曾兩度辭官向他請教筆法

張旭(675年—約750年),字伯高,一字季明,漢族,唐朝吳縣(今江蘇蘇州)人,開元、天寶時在世,曾任常熟縣尉,金吾長史。以草書著名,與李白詩歌,裴旻劍舞,稱為“三絕” 。詩亦別具一格,以七絕見長,與李白、賀知章等人共列飲中八仙之一。與賀知章、張若虛、包融號稱“吳中四士”。書法與懷素齊名。性好酒,每醉後號呼狂走,索筆揮灑,時稱張顛。實也說明他對藝術愛好熱狂度,被後世尊稱為“草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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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性格豪放,嗜好飲酒,常在大醉後手舞足蹈,然後回到桌前,提筆落墨, 一揮而就。有人說他粗魯,給他取了個張癲的雅號。其實他很細心,他認為在日常生活中所觸到的事物,都能啟發寫字。偶有所獲,即熔冶於自己的書法中。當時人們只要得到他的片紙支字,都視若珍品,世襲真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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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是一位純粹的藝術家,他把滿腔情感傾注在點畫之間,旁若無人,如醉如痴,如癲如狂。唐韓愈《送高閒上人序》中贊之:“喜怒、窘窮、憂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有動於心,必於草書焉發之。觀於物,見山水崖谷、鳥獸蟲魚、草木之花實、日月列星、風雨水火、雷霆霹靂、歌舞戰鬥、天地事物之變,可喜可愕,一寓於書,故旭之書,變動猶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終其身而名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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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的書法,始化於張芝、二王一路,以草書成就最高。他自己以繼承“二王”傳統為自豪,字字有法。他的楷書端正謹嚴。規矩至極,黃山谷譽為“唐人正書無能出其右者”。若說他的楷書是繼承多於創造,那麼他的草書則是書法上了不起的創新與發展了。如此創造出瀟灑磊落,變幻莫測的狂草來,其狀可謂驚世駭俗。韓愈說:“旭善草書,不治他技故旭之書,變動如鬼神,不可端睨。”顏真卿曾兩度辭官向他請教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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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秉明《中國書法理論體系》說:“張旭是中國書法史上一個極重要的人物。他創造的狂草向自由表現方向發展的一個極限,若更自由,文字將不可辨讀,書法也就成了抽象點潑的繪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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