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想買房與買過房的朋友們都應該知道,買房需要經歷幾大步驟:前期經濟自查、房源調研;交付定金首付;簽訂購房合同;辦理住房貸款;驗房收房;辦理入住。一般情況下,到達收房流程買房者就會放鬆警惕,認為已諸事大吉,但是收房這一過程中其實還有諸多陷阱不容小覷。今天我們就來認識一下收房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四大陷阱。
限時收房
- 30天
一般開發商約好的收房時限在收房通知書寄出的30天內,如果購房者沒有在約好時間內處理有關手續,則一般視為已交給。
證件不齊
- 三書一證一表
特別是《修建工程質量認定書》與“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概括查驗合格證”,通常由於樓盤完全修建未完成而根底無法查驗。遇到這種情況,購房者可以選擇不收房。
先簽字後驗房
簽了收房認可書再驗房,出現問題就來不及了。
一定要先驗房再簽字。
收費名目多
一些開發商到收房入住時又巧立名目亂收費用。
不應交的錢堅決不交,必要時可向物價局、房管局投訴,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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