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城》:婚前一起旅行一個月,足以看出兩個人適不適合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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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城》:婚前一起旅行一個月,足以看出兩個人適不適合結婚

昨天在網上看到很多人預約離婚,下面很多人說是因為這個春節特殊,兩個人在一起朝夕相處太久的緣故。

有位網友提到了日本的婚姻環境,說日本很多男人退休之後,跟妻子的婚姻都會出現危機。這種說法,讓我想起了渡邊淳一的很多小說,其中提到的很多都是“退休”或“瀕臨退休而失業”的情況下出現的婚姻危機,有的是婚姻中出現了背叛,有的是離婚。

另外還有很多網友提到了錢鍾書先生的《圍城》,裡面有一段關於婚姻的說辭:

『旅行最檢驗得出一個人的品行。旅行時最勞頓麻煩,叫人本性畢現。經過長期旅行而彼此不討厭的人,才可結交做朋友。結婚以後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顛倒的,應該先旅行一個月,一個月舟車僕僕以後,雙方還沒有彼此看破,彼此厭惡,還要維持原來的婚約,這種夫婦保證不會離婚。』

《圍城》:婚前一起旅行一個月,足以看出兩個人適不適合結婚

雖然《圍城》裡那段話跟當今婚姻環境的現實情況有出入,但從根本上來說是沒有問題的。其中講到的“婚前旅行一個月”,只適用於走向社會的成年人,學生時代的愛情是不算數的,因為學校的環境相對封閉,戀愛的當事人相對單純,跟社會環境是沒法比的。

有人質疑說,“我和她婚前也一起旅行過,也確定了合適,確定了結婚,但最後還不是離婚了!”這種情況下的“旅行”,很多時候都是短期旅行,時間太短,是判斷不出什麼東西的。

真想判斷兩個人是否適合結婚,就應該來一場長期旅行,而且最好不要參團,因為:參團的話,會省去很多拿主意做決定的重要事項,這樣一來,你就看不出對方在拿主意做決定方面是否有主見。

下面這個讀者對這方面的問題理解得比較深刻,她也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印證了那段話的可靠性,我們一起來聽聽她是怎麼說的。

《圍城》:婚前一起旅行一個月,足以看出兩個人適不適合結婚

東林老師,您好:

昨天看到有人在討論“西安婚姻登記處離婚預約爆滿”時提到了《圍城》裡講婚姻和旅行的那段話,我很有感觸,因為我就是這方面的親歷者,我就是通過婚前一個月的旅行確定了自己的婚姻。

我跟前男友雖然在談婚論嫁之前戀愛很多年,雖然也一起出去旅行過,但每次都很短暫,因為我們要工作,要賺錢,能用於旅行的時間只有週末或節假日,每次刨去前後在路上的時間,都沒有多長時間放在旅行上面,所以根本判斷不出什麼東西。

在我看《圍城》之前,我對婚姻的規劃跟很多人一樣,想著先結婚,然後來一場“蜜月旅行”。但是看了《圍城》之後,我覺得我很有必要在結婚之前跟他一起出去旅行一個月。

當時我提出這個要求時,他很不理解,說了這樣一番話:“我們明明結婚後有婚假可以用於蜜月旅行,你為什麼非要婚前旅行?婚假期間蜜月旅行,我們都可以帶薪休假,但是婚前旅行,我們只能請假,旅行期間是沒有收入的,甚至還有可能丟了工作,這些問題你沒想過嗎?”

我告訴他,“我就是在想過所有的問題之後做出的決定!”接著我跟他說了《圍城》裡的那段話,結果他發火了,“你真的聽風就是雨,別人讓你婚前旅行你就去,別人讓你去死你也去嗎?你自己沒腦子嗎?就不知道自己動腦子想想應該怎麼做才最好嗎?”

其實這時候我們之間已經有了矛盾,已經浮現出了很嚴重的問題。換句話說,我們根本沒必要婚前旅行了,我已經感覺到我們之間不合適了。

《圍城》:婚前一起旅行一個月,足以看出兩個人適不適合結婚

之後見我情緒低迷,他被迫妥協了,請假跟我去旅行了。結果您猜怎麼著?這一路上他一直都拉著個臉,一直都惦記著他的工作,惦記著他請假損失了多少錢,其他訂酒店,吃飯,去玩等事,他從沒上心過,一直都是很不情願得跟著我,中間還有好幾次催我回去。

那次旅行,沒有堅持一個月,因為才剛過了一週不到,我們就受不了彼此了。提前結束旅行之後,我跟他分手了。

我沒有因此對婚姻失去希望,沒有因此決定不結婚,我堅信分手是為真愛讓路。之後的事實也證明我的堅持是對的,我和現在的老公同樣來了一場婚前旅行,他的表現很明顯比我的前任好很多,雖然我們也是請假去旅行,但他很懂得“隨遇而安”,覺得反正已經請假出來了,那就敞開了玩。我們那個月玩得很開心,回來就結婚了。

從我個人的經歷而言,我覺得每個想避免嫁錯人,想避免婚姻悲劇的女人,都應該在結婚前和男人來一場一個月的婚前旅行,用錢鍾書在《圍城》裡說的那段話的意思來說就是:男人愛不愛你,婚前一起旅行一個月就知道了。婚前一起旅行一個月,足以看出兩個人適不適合結婚。

《圍城》:婚前一起旅行一個月,足以看出兩個人適不適合結婚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上面案例中那個女人雖然總結得很好,而且是她身體力行的經驗之談,但是,有個大前提她忘了說,那就是:

想通過“婚前旅行一個月驗證兩個人是否適合結婚”的女人,必須有自知之明,必須能確保自己沒有大問題,必須要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只有這樣,婚前一個月的旅行才有意義,你才能把自己作為“定量”去考驗男人。

換句話說,如果你自己的問題很大,婚前旅行一個月判斷出的不合適就不一定是對方的問題,而是你自己有問題。你說你們不適合結婚沒錯,但是換做別人,同樣不適合跟你結婚。

關於“婚後蜜月旅行”跟“婚前旅行”的區別,上面那個女人也說得很透徹:蜜月旅行往往是在婚假期間,這種情況下沒有工作賺錢的顧慮,會淹沒很多問題;但是婚前旅行不一樣,因為是請假,彼此敢不敢作此決定,能不能狠得下心,足以看出婚後遇到了大問題時兩個人的態度。

特別是準備“相親完立馬結婚”的人,更應該好好參考下案例中那個女人的做法,婚前旅行一個月足以看出兩個人是否適合結婚。如果沒有這項婚前鋪墊工作,婚後你才發現問題很大,那時候不管離不離婚,對你來說都是悲劇。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你認為“婚前旅行一個月”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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