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錫康碼”有漏洞,可以用虛假信息註冊?真相來了

根據無錫市《關於全面使用“錫康碼”落實疫情精準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號)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等後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01、申報人不如實申報相關信息的;

02、“錫康碼”管理人員不負責任錯誤審核的;

03、“紅碼”人員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

04、“錫康碼”使用實施的責任主體不執行通告要求的。


疫情還未過去,偏偏有人以身試法,頂風作案

“錫康碼”有漏洞,可以用虛假信息註冊?真相來了

3月5日上午,梁溪公安分局迎龍橋派出所民警至社區檢查外來務工人員信息登記和“錫康碼”掃碼核驗工作,發現一外來務工人員梅某(女,71歲,江蘇鹽城人)的身份證無法註冊“錫康碼”。

“錫康碼”有漏洞,可以用虛假信息註冊?真相來了

“錫康碼”有漏洞,可以用虛假信息註冊?真相來了

經訊問,梅某稱自己為方便找工作,於是購買使用了更改年齡的假身份證。現梅某因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被梁溪警方依法行政處罰,並收繳其持有的偽造證件。

“錫康碼”有漏洞,可以用虛假信息註冊?真相來了

“錫康碼”有漏洞,可以用虛假信息註冊?真相來了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