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下達2018年第三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計劃的通知》。
2018 年度第三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計劃經省政府第 16 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據瞭解,第三批可分配資金240311萬元,全部為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具體↓↓
資金安排原則
1.保障深度貧困攻堅。重點向“兩州一縣”和 18 個省定深度貧困縣傾斜。
2.突出貧困人口因素。資金按貧困縣類別傾斜安排,主要考慮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素進行分配,適當兼顧貧困發生率因素。
3.體現脫貧不脫政策。扶貧資金在保障未脫貧和新識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同時,對已脫貧但收入不穩定的貧困戶給予支持;對2014年已脫貧但未享受精準扶貧專項貸款政策的135萬貧困人口,安排專項貼息資金保障其貸款需求。
資金安排計劃
第三批可分配資金240311萬元,全部為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兩州一縣”資金61203萬元
一是總體傾斜支持56203 萬元;二是對“兩州一縣”中東鄉、積石山、永靖、臨潭、舟曲5個深度貧困縣每縣傾斜安排1000萬元。
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傾斜資金100028萬元
一是按貧困人口規模傾斜89528萬元;二是對2017年底貧困發生率15%以上的宕昌、環縣、通渭、西和、岷縣、渭源、莊浪、禮縣8個深度貧困縣每縣傾斜1000萬元。三是岷漳地震災後重建靖遠移民點產業發展資金1000萬元。四是宕昌、岷縣2018年雹洪災害受災貧困人口到戶扶持補助資金1500萬元。
23個非深度片區縣傾斜資金28318萬元
對到縣資金不足、無法足額安排貼息資金的縣,一次性補齊精準扶貧專項貸款貼息資金3773萬元
2014年底417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精準扶貧專項貸款貼息共10億元,其中第二批計劃已在到縣資金中安排8億元,第三批計劃安排2億元,其中從18 個省定深度貧困縣到縣資金中安排5537萬元,從23個非深度片區縣到縣資金中安排10690萬元。對到縣資金不足、無法足額安排貼息資金的縣,一次性補齊3773萬元。
扶貧小額信貸貼息資金38989萬元
由於2014年已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省135萬人口徑)未享受“精準扶貧專項貸款”政策,為滿足這一部分貧困戶的貸款需求,2017年7月 20日,省財政廳、省扶貧辦、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省銀監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規範精準扶貧專項貸款政策的通知》(甘財辦明電〔2017〕9號)中明確要求:“對2014年已脫貧但未享受專項貸款且有需求的貧困戶,由縣(市、區)政府參照精準扶貧專項貸款政策給予扶持,做到應貸盡貸。”為推動這一政策落實,根據4月23日省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精神,對滿足這一部分貧困戶貸款需求所需的貼息資金,由省上安排一半,另一半由市縣籌資解決。為此,本批資金計劃省上專項安排扶貧小額信貸貼息資金 38989萬元,按2014年各縣區脫貧戶數、每戶5萬貸款和最新3 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測算所需貼息資金,按貼息資金的一半安排到縣,另外一半由市縣自籌。具體貸款政策由各縣市區依據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關於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2014〕78號)和中國銀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保監會、國務院扶貧辦《關於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17〕42號)文件制定,確保2014年已脫貧但未享受專項貸款的135萬貧困人口貸款政策落實到位。
世行貸款貧困片區產業扶貧試點示範項目配套資金8000 萬元
根據中國國際扶貧中心《關於對甘肅省世行六期項目資金落實工作整改意見的通知》(國扶發〔2018〕9號)精神,安排世行貸款貧困片區產業扶貧試點示範項目配套資金8000萬元(共16個項目縣,每縣500萬元),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產業。
資金使用要求
1.緊緊圍繞未脫貧、已脫貧和新識別建檔立卡貧困戶穩定持續脫貧的目標,聚焦解決貧困戶增加收入、“兩不愁、三保障”的突出問題和明顯弱項,第三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全部安排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到戶到人扶持項目。
2.2018年全年到縣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第一批、第二批及第三批)的70%以上原則上要用於“一戶一策”工作梳理出來的種養業和光伏扶貧等產業增收項目,其餘資金可用於勞動力轉移就業、危房改造、安全飲水、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等項目。到戶產業資金能夠保障而且能夠滿足貧困戶產業發展需要的,對產業資金投入比例不作要求。產業項目要根據《甘肅省培育壯大特色農業產業助推脫貧攻堅實施意見》和牛、羊、蔬菜、果品、中藥材、馬鈴薯等六大特色產業精準扶貧三年行動工作方案,全面對接“一戶一策”產業發展計劃,確保產業項目精準到戶、資金足額匹配到位。勞動力轉移就業要建立激勵機制,對吸納並培訓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力的企業,給予培訓補助,資金優先足額保障。
3.第三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不得安排與脫貧攻堅無關的行業搭車項目。
4.建立利益聯結投放機制,到戶產業扶持資金人均按0.5萬元進行幫扶,按戶最多不超過3萬元,其中一半用於產業發展,一半用於入股、配股到與貧困戶發展產業密切關聯的龍頭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金額和入股配股金額比例根據貧困戶家庭人口、勞力狀況、農戶意願和經營主體發展狀況可以有所調整,具體由縣級政府確定。對能力不濟的貧困戶,可以採取與村幹部、致富能手、親朋好友等進行合作託管的方式經營。
5.縣級政府要研究制定到戶產業扶持資金投放管理辦法,健全完善政府組織引導,龍頭企業、合作社與村級組織和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推廣“保底收益+按股分紅”運作模式,帶動農戶發展產業和增收致富。
6.貧困縣要加強到戶產業扶持資金監管,充分發揮村“兩委” 和“第一書記”監督作用,堅決杜絕資金“一分了之”,杜絕到戶資金用於非生產類項目,確保全部用於產業發展;要完善配股入股資金風險防控機制,資金優先用於固定資產投資、購買生產資料等方面,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資產,分散和降低風險,確保扶貧資金安全和貧困戶受益。
7.到戶扶持的增收項目和資金今年必須做到對有條件發展產業的所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覆蓋,不能等到明後兩年再安排。到戶資金不能保障的市州、縣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今年必須停止實施,確保到戶項目優先足額到位,使“一戶一策”能落地見效。
工作要求
建立完善脫貧攻堅項目庫
各市州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要指導各縣市區建立和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列入年度計劃的扶貧項目必須從項目庫中提取。
加強資金項目信息錄入
各縣市區要按照國務院扶貧辦要求,將2018年第三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建設項目及時錄入國家扶貧開發信息管理系統,包括資金到賬、下撥和項目安排情況。資金到縣後,要按規定及時安排使用計劃,及時開展錄入工作。省扶貧辦、省財政廳將定期對信息錄入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監測和通報。
加強資金績效評價
根據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相關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監管和成效的考核評價。重點考評資金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數量、比例,以及項目建設進度、資金撥付進度、資金扶貧效果及公告公示等情況。
加強項目計劃公告公示
各縣市區收到通知後,要儘快根據到縣資金額度制定項目計劃,由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審批下達並組織實施。要繼續完善群眾參與、行業評估、民主決策等項目選擇和計劃制定程序。項目計劃確定後,要通過政府網站、鄉村政務公開欄等形式公告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加強資金監督管理
進一步靠實市縣鄉黨政一把手資金監管的第一責任和縣級資金監管的主體責任。
市級黨政主要領導為扶貧資金監管的主要責任人,市級扶貧主管部門為日常監管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本市州範圍內扶貧規劃編制、項目庫建設、計劃項目實施、資金任務落實、公告公示制落實、招標採購合規性操作、報賬等監管責任;縣鄉扶貧工作考核、審計檢查、監管指導等。
縣級黨政一把手為監管第一責任人,縣委書記主要負責扶貧資金監管的廉政責任,縣長主要負責扶貧資金的規範運行、項目建設進度、質量和效益責任。縣級扶貧主管部門是資金監管的具體單位。
各級財政部門要負責資金合規性審查和資金撥付報賬;各級扶貧部門要負責資金使用範圍、對象和效益的監管;審計部門要負責資金使用管理的審計檢查;各級紀委監委要負責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要持續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嚴厲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項目計劃確定後,要通過政府網站、鄉村政務公開欄等形式公告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規範提取項目管理費
各縣市區要按照《甘肅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甘財農二﹝2017﹞41號)要求,按最高不超過到縣資金1%的比例據實列支項目管理費。
妥善安排蘭州新區扶貧資金
蘭州新區原屬於永登縣、皋蘭縣範圍的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人口,由蘭州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協調分配資金並下達脫貧任務,蘭州新區提出資金使用計劃,送兩縣統一彙總備案。
及時報備項目計劃
各縣市區要依據第三批項目計劃填報2018年度全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備案表,經市州扶貧部門審核彙總後,將市州彙總表和各縣縣表並各縣第三批資金項目計劃一式三份,於8月20日前報省扶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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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崇信縣網信辦/王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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