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春节期间旅游订单不能取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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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网给力!给去哪儿网点赞!!!。原定上海迪士尼周边民宿,几经协商商家也不给退,最后去哪儿网全额承担了,还是大品牌!


男人不易23888572


我是计划春节期间去重庆旅游的,在华住APP上预定了初二初三两晚的重庆住宿,因为武汉肺炎决定取消行程于是取消了订单,APP显示订单已取消成功,但退款始终没有收到。刚刚给华住客服4008121121打电话询问此事,答复是 系统中看到我的订单已取消,已退款。退款到账需要7个工作日。我说已经有7天了,客服强调说是7个工作日,即春节放假期间不属于工作日。好吧,等待吧










大白V扎西森嘠


昨天晚上还跟我一个比较好的兄弟在说这个事情,目前疫情还不稳定。,建议少去人流量大的地方,旅游景区,毕竟安全第一嘛。

我那个兄弟一家六口,一个人的团费就是六千八,虽然几万块钱不是小数,但是与安全相比,还是应该重视安全。

最近,起码我是不会到处去旅游游玩了。

去人多的地方也是需要戴口罩的。

阿弥陀佛,希望疫情赶快过去,大家都平平安安的。





山猫多吉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问题。只是我不明白春节期间的旅游订单为什么不能取消?我认为旅游订单完全可以取消,只是主动提出取消订单,经济损失严重而已。

旅游订单大致包括旅行社订单和自己单独预定的酒店订单,门票订单,交通订单等。

一、旅行社订单

旅行社的订单都是统一收费,统一攻略的,游客突然取消订单旅行社也有损失,所以他们不会给游客退款,除非国家出台有关这方面的政策。不然目前我们也没有办法,要么不顾一切按时出游;要么取消订单经济损失自己承担。这个问题也让很多人纠结,因为这个旅行社团费少的几千,多的几万。所以我们都希望国家能出台解决方案。

二、交通订单

这一块好一些,取消订单虽然有损失,但不是全部。不管退机票,火车票,班车票等,都会给你退,只是按规定扣去部分费用,比如手续费等。如果是特价机票估计损失最严重。但或多或少都会给你退部分。

三、酒店订单

酒店订单的预付费用,有的星级酒店估计不给全额退,但是不去入住会退部分。如果小一点的宾馆,民宿看老板,有的全额退款,因为老板也不想冒险,为了赚钱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所以就痛痛快快退款了。我的一个朋友预定的景区附近民宿,她提出取消订单,老板很痛快的就给全额退款了。

四、门票订单

景区门票只要没有消费都会给你全额退款。预定门票的时候都有详细的说明与时间段。只要不超过那个时间段就能退。所以这块订单应该没有损失。

总之,新冠状病毒肺炎给旅游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不管是国家,还是旅行社,游客都会有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但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谨慎对待,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该取消的订单还是得取消,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记住,钱没了以后还可以赚回来,如果人病倒了,只会后悔莫及啊…


追求远方


现在属于非常时期,国家旅游局已经发布批文,不允许旅行社组团发团,暂停旅游业务,您可以申请退团,但需要承担自己的实际损失!!

不可抗力取消,损失谁买单?那么在实际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旅行社要负责任吗?一句话总结:还真不用。其实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均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件,中国也不例外,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遇到不可抗力时,旅行社、旅行网站等平台可以依法免责,无需退还已支付费用中不可取消的部分。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旅行社要在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损失之后,再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如果协商变更行程,费用则多退少补。作为消费者,当不可抗力发生时,也可以依据《旅游法》和旅行机构共同协商以下解决方案:1.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2. 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做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3. 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4. 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一条条规则听起来冷冰冰,但面对不可抗力,靠谱的旅行社会尽力沟通,为消费者争取更多可退回的费用,甚至对消费者进行其他形式的补偿,与消费者共同承担损失。面对“灭霸”,如何防范?

《旅游法》清楚表明,在“不可抗力”面前,旅行社可以免责。那么作为消费者,要如何尽量保证自己得权益呢?客观来说,你可以考虑:1. 购买适当的保险例如上海何女士,受“利奇马”台风影响,原航班延误了17个小时,一大家子不得不在境外的酒店多留宿了一晚。幸运的是,她在出发前买了保险,保险范围覆盖了旅行行程变更和旅程延误保障,几日之后,她收到了数千元的理赔款,成为了台风中误超所值的客户。2. 出行时,尽量购买同一航司的往返机票,假如某段航程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取消,那么,退改签的协调成功率会高一些哦,毕竟怎么说也是自家的产品嘛。3. 酒店的同一房型有时会有不同的取消政策,“免费取消”比“不可取消”贵不了多少,一旦遭遇突发情况,“免费取消”的房型在退订时可以挽救损失。


玩去儿


作为旅行社人,我想发表几个参考建议。

2020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国家卫健委:截至1月22日24时,国内25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74例,死亡17例(均来自湖北省)。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只是被纳入传染病,相关部门并未公布对相关地区和人员的流动采取强制限制措施,也没有发出明确限制、禁止旅游活动开展的通知,并不影响旅游合同履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出现尚不足以构成法律定义的不可抗力事件,因此无论是旅游者还是旅行社,都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旅游合同。但双方在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均可按照如下方案参考执行:

一、旅游者应主动如实告知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如有旅游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疑似新型冠状肺炎被机场(港口)隔离劝返,以及作为密切接触者的同行人,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扣除必要费用之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根据《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游者应当主动告知个人健康信息,旅行社亦应当提醒旅游者如实告知,相互配合,减少、避免因信息沟通迟延引发的不必要争议纠纷。

二、旅游者要求退团的,旅行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若旅游合同另有在先约定,可根据双方约定内容优先执行。

三、如旅游线路涉及疾病高发地区的,旅行社可建议旅游者解除合同或变更出行计划,因变更出行日期或线路所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旅游者应根据自身健康情况合理安排出行,为了防止疾病传播,建议谨慎前往疾病高发地区。

四、如旅游线路涉及疾病高区地区且旅游者坚持出游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发出安全提示,普及相关防感染措施,团餐避免安排野味或未煮熟的食物。旅行社应密切关注参团人员的身体状况,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入境检疫措施,如出现发热或其他疑似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症状,应及时将该旅游者进行隔离并送医治疗。

五、如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和人员发布限制措施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均可按照旅游法六十七条处理。合同解除的,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达人旅游


旅游订单一定可以退,不过旅游合同单方终止时,按合同条款应

承担相应责任,旅游合同都有明确的退款约定,今年春节因疫情取消旅游计划是非常明智的决定。

如在合同约定需要扣款日期内取消合同,应当承担相应损失,因为旅行社确实会遭受损失。如:

1.成团人数改变会影响组团旅行社跟地接旅行社的约定价格。约定好人数的旅行团突然减员,地接旅行社会提高单价。

2.用餐费用发生变化。比如一桌10人的餐改成9人用餐,餐标不变的情况下单人成本会增加。

3.住宿费用发生变化。旅行社预订酒店房费可能会增加,尤其是出现游客单数时。

4.交通费用发生变化。地接车辆是按车型及用车天数收费,同车型乘坐人数减少,单人用车成本会增加。

相信特殊情况下取消旅游合同是为了降低更大的风险,承担部分合理的损失对双方都是公平的。不要为这些事影响开开心心过大年!


镜中明月


我正好也在处理自己的订单,先表扬一下携程,国内机票取消很顺利。国内酒店沟通也主要是携程在沟通,昨晚和今天上午的结果都是遗憾的,不给予取消退款,非武汉或非途径武汉旅客,必须出具头疼脑热的证明,酒店方方予以受理。我都准备发微博了,今天傍晚直接电话酒店,得知下午退订政策已改,部分订单可以退订,反过来告知携程。所以,请各位及时双向沟通,了解政策变化,将自己的损失降低。

更新一下,今晚930民航总局已经出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BTXu


我特么也是傻了,你不是武汉出发,不是国内游,怕个什么?目的国都不怕,在这里瞎担心个P,居然还有退的....


Nobletts


疫情期间取消旅游行程,已预付的旅行费用可以全额退款吗?

2020年1月18日,张某决定在春节期间去武汉旅游,出行日期定于明年正月初三到初五。当时就联系了当地旅行社,预付了部分费用,并在网上购买了高铁票。

1月20日,电视新闻播报了关于新型肺炎的防控消息,张某全家决定取消春节期间的旅游。但已经预付的旅游费用和高铁票是否可以全额退款呢?

1月21日,当地旅行社答复张某是不能全退。高铁票也无法全额退款。

1月22日,铁路集团公司发布通知,说进出武汉等周边几个地区的火车票可以免费退票。但旅游费用仍不可全额退款。

1月23日凌晨,武汉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1号公告,自2020年1月23日10时起市内客运停运;无特殊情况,市民不离汉;飞机、火车离汉通道暂时关闭。

此停运通知系异常事件,可以定性为不可抗力。根据《民法总则》第180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此,今天张某可以以此停运通知为依据,通知旅行社解除旅游合同,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可以肯定地说:凡是进出武汉旅游行程的费用可以全额退款,包括身在武汉的人出去旅游和身在武汉之外的去武汉旅游。但合同必须是发布通知之前签订的。

因为发布通知之后签订,主观上是可以预见,客观上也可以避免,且可以克服。你自己还要往火坑里跳,法律就没有理由保护这样的傻B。

但其他旅游行程的费用呢?

首先,火车票、飞机票的预订费用,除22日的官方通知免手续费之外,暂时还不能全额退款。未来几天是否可以,看疫情进展。

其次,旅行社的预付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协商的理由是1月20日电视新闻:要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遏制疫情蔓延。而取消旅游行程就是遏制蔓延的具体体现,毕竟这样做还是非常有利于防控疫情的。况且,我国法律首要保护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即使将来打官司,法官也应当酌情考虑。

关于1月20日前签订的旅游合同,以及购买的车票、飞机票、门票等与旅游相关费用,是否可以全额退款的问题,邓律师说清楚了吗?

这是给通过各种途径来咨询的朋友一个统一的回复。预祝朋友们全额退款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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